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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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新,出生于天津的一个大学音乐教师家庭,父亲参加过辛亥革命。1962年,张志新任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干事。1969年9月。张志新认为: 毛泽东违背了马列主义。张志新被捕。
1979年3月,张志新被追认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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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 : 《永远的丰碑》不能没有张志新       2005年04月06日

  张志新的这些观点和言论,都是她在1969年8月间——文革浩劫顶峰时期,在组织召开的会议上或被强迫交待的时候说的,档案中均有据可查。10年后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证明,她所说的都正确。
  1979年春,张志新冤案平反昭雪,辽宁省委追授她为“革命烈士”。一时间,张志新的英雄事迹遍布于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在内的全国各类媒体,举世瞩目,全国震憾,万民敬仰











人民网 : 张志新用生命捍卫真理         2013年03月07日

  七年牢狱之灾,张志新受尽了折磨和凌辱,与外界完全隔离,不允许任何人探视。1975年4月4日,45岁的张志新在沈阳大洼刑场被枪决。
  她死后四年,《光明日报》一位记者带泪撰写了《一份血写的报告》:临刑前一天,张志新在监狱的一间办公室里,被惨无人道地剥夺了用语言表达真理的权利。在气管被割断的那一瞬,张志新拼命呼喊、挣扎,她痛苦至极,咬断了自己的舌头。现场之惨烈,让一位女管教员当场昏厥。一时间,全国掀起了对张志新事件报道的浪潮,“张志新案”震动全国。
  1979年,新版《辞海》多了一个辞条:张志新。 张志新批评个人崇拜。
  1969年张志新说出“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十年之后,与中央《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内容惊人地吻合。













人民网 : 张志新为真理而献身          2005年04月04日

  张志新原是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的一名干部。面对林彪、“四人帮”的封建法西斯暴行,她挺身而出,公开阐明自己的观点,揭露和反对林彪、江青一伙残害 干部、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竟被“四人帮”及其在辽宁的死党一伙定为“现行反革命”,于1969年9月把她逮捕入狱,加倍地给她精神上、肉体上难以容忍的摧残和折磨。于1975年4月4日惨遭"四人帮"杀害。行刑前,审判人员怕她喊出“真理之声”,竟把她的喉管割断,心虚和残忍到极点。
  1979年3月9日,辽宁省委常委认真听取了有关调查组的汇报。当时的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同志说:“张志新案件是奇冤大案。她的死是非常惨的。张志新同志是一个很好的党员,她坚持真理,坚持党性,坚持斗争,宁死不屈”,“要号召党员、革命者向她学习。”
  1979年3月31日,中共辽宁省委为她公开平反昭雪,追认她为革命烈士。4月4日,是烈士殉难4周年的日子,省委宣传部在沈阳回龙岗革命公墓礼堂,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











人民网 : 张志新冤案中的大秘密        2011年05月13日

  张志新,女,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干事。
  “文化大革命”期间,面对着国家的混乱局面,她独立思考,对林彪、“四人帮”所推行的极“左”路线进行了坚决的抵制和批判,对毛泽东在这个历史阶段的“左”的错误有深入的剖析。1969年9月24日,张志新被扣上“现行反革命分子”的帽子进行批斗,之后被捕入狱,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监狱里,张志新尽管受到非人的折磨,但仍不肯认罪。1975年4月3日,张志新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第二天,她被反绑着双手拉出牢房,一把手术刀野蛮地切断了她的喉管,使她发不出正义的声音。
  两小时后,
  张志新在大洼刑场被枪决。
  1979年3月9日,辽宁省委召开常委会听取对张志新冤案的复查汇报。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坚决主张尽快平反。他在会上说:张志新同志是一个好党员,坚持真理,坚持党性,坚持斗争,宁死不屈。我主张和赞成定为烈士,予以彻底平反昭雪。1979年8月,任仲夷在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就张志新冤案作了系统的专题发言。他说:从张志新被害事件中,人们更加深刻地理解到,没有健全的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无产阶级专政就会变成法西斯专政。其后,辽宁省委作出了《关于为张志新同志平反昭雪、追认她为革命烈士的决定》。此案平反,震惊全国。
  今年是张志新烈士殉难30周年,原辽宁省委宣传部两位作者写出了《张志新殉难三十周年祭》一文,当年力主为张志新平反、现年92岁的任仲夷老读到此文非常赞赏,将这篇文章推荐给本刊。他在给杜导正同志的信中写道:“我认为这篇文章写得很好、很合时宜,更具有现实意义和教育意义。怎样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我想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敢于坚持真理和实事求是。而张志新同志就是敢于实事求是、敢于坚持真理的典型,特别是在‘十年动乱’的政治运动中坚持真理的典型,我们广大党员更应学习这种实事求是、坚持真理精神。”现特发表此文,以纪念这位坚持真理的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
  每年的4月4日对辽宁的人民来说,是一个沉甸甸的值得永久纪念的时日。因为这是党的好女儿、好干部张志新烈士殉难的纪念日。到今年,张志新烈士已经离开我们30周年了。张志新烈士英勇斗争的事迹,在上世纪80年代初为她平反昭雪后已广为传播。在她殉难十周年之际,邓颖超、陆定一、黄火青等中央和原省委七位老一辈革命家都题词,予以纪念。她的英名已载入《辞海》史册,并列入中国共产党“简史”之中。她的独特斗争的事迹,在我们党内的政治生活中也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40多年前,张志新同志曾是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的一名干部。她1930年出生在天津的一个教师之家,受过良好的家庭和大学教育。从军队复员到地方后,从事理论、宣传和文艺工作。她性格开朗,热情好学,多才多艺,勤奋工作。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她同众多的党员干部一样热情参与。随着林彪“四人帮”的倒行逆施,造成党和国家的混乱,社会上打、砸、抢风行而起,张志新则由疑虑、清醒转为愤怒,痛斥林彪、“四人帮”种种罪行,自觉地、坚定地捍卫党的正确路线。于1969年9月在盘锦市省五七干校被捕,于1970年8月被判无期徒刑,直至1975年4月4日为坚持真理而殉难。粉碎“四人帮”后,1979年3月26日,中共辽宁省委做出为张志新同志彻底平反昭雪、追认她为革命烈士的决定,并于3月31日召开两千多人的大会为她平反昭雪。
  张志新同志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的斗争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她所面对的敌人,不是刘胡兰时代张牙舞爪的国民党反动派,而是披着马列主义外衣,打着共产党的招牌,窃踞党和国家高位的反革命。同这类伪装的阴谋家进行斗争,必须具有马列主义水平和高度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张志新同志就是这样一个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坚持真理,捍卫党的正确路线,进行英勇斗争的时代英雄,她是先进共产党员的表率和楷模。
  张志新同志为什么能在当时的政治压力下,表现出一个共产党员的无私无畏、大义凛然、宁死不屈的一种浩然正气?在她的斗争事迹中有哪些思想、品质、精神值得我们永久学习?这就是:
  她具有一个共产党人的坚定理想和信念。张志新同志于1954年入党,她在入党志愿书中曾写“我在任何环境下,都将坚持革命斗争……永不中途动摇,永不叛党,永远跟着党走,在党的领导下建设共产主义社会。为了实现这个理想和目的,将献出我的青春和生命。”1969年12月,在被拘留的监狱里,她曾写:“十五年前的这一天,我庄严地宣读了誓言:为社会主义而奋斗,为人类解放而献身,我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张志新同志这种伟大的理想和信念,绝不是建立在表面和口头上,她勤奋好学,始终掌握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理论武器,深入观察当时的政治形势和林彪“四人帮”的种种阴谋言行。在当时极其困难的环境和条件下,她仍孜孜不倦地学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不管在干校、拘留所和监狱里,她都在选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列宁选集》、《毛泽东选集》。她从这些著作中学到的理论,深刻思考党在各个历史阶段的重大事件,研究了社会主义时期反右派、大跃进、反右倾,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问题,并写出了十几万字质疑材料。她运用这些理论武器,联系实际,对历史和现实,科学地、实事求是地得出正确结论。她看清了林彪、“四人帮”篡党夺权的种种阴谋,从而对文化大革命由参加、疑虑到清醒。张志新同志的可贵之处,就是从社会上发生的大量事实中,上升到共产党人理论上的认知,并从感性到理性的升华,这是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之上的,从而坚定了一个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坚定了自己的政治方向、坚定了政治观点、坚定了政治立场。最近,中共中央发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通知中和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中,一再强调党的先进性的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首先要坚持理想信念。在各个历史阶段,党所处的历史环境和历史任务有所不同,但是一个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应该是终生不变的。
  她具有一个共产党员高尚纯洁的党性。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张志新在文化大革命的特殊年代、特殊环境下,以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保持了共产党员的清醒和坚定。她对党坚信不疑,在艰难严酷的时刻,把对林彪、“四人帮”的斗争看成是改造自己、纯洁党性的磨练。她在狱中六年,针对审讯人员的提问,写出了一个共产党员的万言书。她明确宣示,“一个党员作为共产主义者的前提和目的只有一个,捍卫党的原则和革命利益;作为共产主义者,应该要求自己在斗争中提高政治修养,对敌绝不稚气,对自己也不放松。”在斗争中,她不断探索真理,孜孜以求改造自己,纯洁自己的党性。她说:“对错误不能用原则做交易,只有经过严肃认真的思考解决矛盾,才能合乎党性的判断。”她庄严宣告,“对关系党和国家一系列重大问题发表意见,提出看法,是忠于党的表现。”她在监狱中每次审讯总是高昂着头,她说:“共产党没有低头的习惯,要想革命吗,你就应当是个强者。”她的万言书就是一个共产党员的宣言。1970年6月29日的夜晚,在狱中她借着微弱的灯光,把手纸裁成一块块,把地板上紫红色的油漆一点点刮下来,用水润湿涂在纸上,把染红的纸贴在胸口上,用体温烘干,最后扎成一朵精致小红花,表达她对党的深深的怀念。在以后几年党的生日时,她又做了十几个精美的圆形、长方形、三角形的小书签,把自己忠于党的誓言写在书签上,时刻表达她对党的情怀和热爱。在她入党十五周年之际,她自己谱写了《迎新》歌,歌词中说:“十五年前的这一天,我庄严宣读了誓言……十五年后的这一天,我严肃接受了党的审判,不是我违背了誓言,为什么没有‘落案’,时间和实践将公正裁判,追求真理,坚持战斗……铲私根,战恶浪……向前,勇敢接受考验,迎接胜利的春天。”她多么渴望这个春天的早日到来。
  她忧国忧民,以天下为己任,为了坚持真理,保持一个共产党员高尚纯洁的先进性,不惜舍小我而为大我。她抛弃了温暖的家庭和可爱的孩子及年迈的双亲等21位亲人,身在监狱的她给爱人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信,嘱咐他“要保重身体,照顾好孩子,把我彻底忘却。”她表示,“一个人不管生与死,只要为了革命就有意义。”当张志新年迈的父母知道女儿被冤屈之事后,其父在梦中见她和妹妹在舞台上曾经演出过的《魔鬼舞曲》、《悲歌》、《终了曲》后与世长辞。而其母则在病中坐起,没有眼泪,怒目而视,并激愤地说:“不看到志新昭雪的那一天,我死不瞑目。”谁无高堂、谁无爱人、子女、兄妹,张志新为了坚持真理,保持一个共产党员崇高纯洁的党性而义无反顾地抛弃了反哺之情、神圣的爱情和子女骨肉之情而被迫离开了她所有的亲人。
  三是她具有一个共产党员铮铮铁骨的大无畏精神。张志新坚持真理,凭她的坚定信念和纯洁的党性,在共产党的政权下,敢于同林彪、“四人帮”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她当时的政治观点,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触犯政治禁区的。她捍卫党的正确路线,批判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她捍卫毛主席和毛泽东思想,反对“三忠于”,反对“顶峰论”,批判林彪大树特树搞个人迷信而行篡党夺权的阴谋;她维护中国革命的历史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丰功伟绩,抵制林彪、“四人帮”怀疑一切、打倒一切违反历史规律的倒行逆施;她忧国忧民,反对社会上的打、砸、抢,为国家的安危忧心忡忡;她对林彪不信赖,怀疑江青历史有问题,反对党章上把林彪定为接班人。当她的这些观点被定罪,并被逮捕,定为现行反革命之后,她仍威武不屈,志坚如钢。在监狱中每一次审讯,她为自己的观点辩护,她在《一个共产党员的宣言》中写道:“我为党和国家的前途担忧,我不是反革命,我们从来主张讲老实话讲真话,我越来越感到我没有错。”她认为自己的意见“起之有因,看法观点立之有据,坚持不改有理,见错不究,不促其改变,还算什么共产党员?前提和目的只有一个,捍卫党的原则和革命利益。”她坚定地说:“哥白尼发现地球是圆的,他被定了罪,后来证明他是对的,我对自己的看法也是如此。时间和实践将会做出公正的裁判。”这就是张志新同志。
  1975年2月,“四人帮”在辽宁的死党下令,决定诛杀张志新。1975年4月4日清晨,办案人员向她宣读判决书,并问张志新有什么要说的?她坚持要看判决书,遭到无理拒绝,她愤怒地说:“不给看,无法回答,不要再问了,我的观点不变。”行刑前,行刑的刽子手怕张志新喊口号,竟惨无人道地将其喉管割断,而张志新仍圆睁双眼,挺立在囚车上,直至走向刑场。她只是微微地颤动着双唇,似乎对“四人帮”有万丈怒火,要把自己心中的冤屈向党倾诉。最后,她不得不倒在罪恶的枪口下。
  今天我们在回忆这段惨烈的历史,回忆张志新同志铮铮铁骨的大无畏精神,真诚地希望在发扬党内民主,健全社会法制,构建和谐社会中,张志新式悲壮的事件不再发生!










































张志新




张志新(1930年12月5日-1975年4月4日),女,天津人,因在文化大革命中批评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和极左而成为著名的持异议人士。她的监禁生涯从1969年到1975年一共持续了六年,直至被残酷处死。她后被中共平反,并被追认为烈士。张志新认为: 毛泽东违背了马列主义。



张志新出生于天津的一个大学音乐教师家庭,父亲参加过辛亥革命。
1950年于天津市第一女子中学(现天津市海河中学)毕业,到天津师范学院教育系学习。朝鲜战争爆发后,她正在河北师范学院读书。张志新响应中共“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进入军事干部学校学习。



1950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工作时认识后来的丈夫曾真。1951年1月,部队急需俄语翻译,张志新被从部队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俄语。
1952年提前毕业,在该校俄语系资料室工作。那时,曾真任人大哲学系团委书记。1955年国庆,他们喜结连理。195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7年,他们夫妻同时被调往沈阳工作,均为中共辽宁省委机关干部。他们育有两子女。张志新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时,女儿曾林林12岁,儿子曾彤彤3岁。


1962年,张志新任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干事。
1969年9月。张志新因批评对毛泽东的个人迷信,被捕。 六年的牢狱生活中,她一直遭受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虐待,后经毛远新等人同意,于1975年4月4日被执行死刑。临刑枪决时,为防止她喊口号,她的喉管被人割断。1979年3月,中共辽宁省委书记仲夷为她平反,并追认为烈士。




张志新的部分观点:
过去十年,有人看我们现在和党的领袖的关系,就像我们现在看以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样可笑。
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
对“三忠于”、跳“忠字舞”,她说:“过去封建社会讲忠,现在搞这个干什么!搞这玩意干什么!再过几十年的人看我们现在和党的领袖的关系,就像我们现在看从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样不可理解。”“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
1969年12月25日,是她加入中国共产党15周年的日子。她因此写了一首题为《迎新》的歌,却遭狱霸殴打、凌辱,并把她的笔和纸没收了。她非常愤怒,用小木棒代笔,在手纸上写下控诉书:


控诉书:
“ 质问、控诉、声讨!身为专政机关之长,你听着:
1.你为什么不敢把钢笔退还我,不是要我写写对宣判大会的感触吗?难道由于事情繁忙忘记了吗?如果是这样,在此提醒一下!如果是怕给了我这枝笔后,写出不合乎要求的感想而改变方针,这也真是少找点麻烦,也愿听便。看来,我的笔是被你们当作枪给缴去了,但指挥这支枪的思想你们却永远也缴不掉!
2.自称为代表无产阶级、共产党执行专政者,你们的作为那一点像无产阶级!一首未写完的革命诗歌,做为导线借口,行凶殴打凌辱女政治犯!你们以为一个女共产党员就可以这样随便凌辱的吗!行凶者、帮凶助威侮骂者,你们可以逃之夭夭吗?不!我要向党向人民控诉你们,要声讨你们。你们若不认错,将会受到历史的严惩!这笔账是要算的!
3.你们管理的哨兵可以无缘无故辱骂女共产党员!
4.你们管理领导下的伙房,可以用带有煤渣沙子的黄馍虐待政治犯!你这个一所之长,却推脱责任,回避问题,逃之夭夭!
5.一所之长竟用拖压办法,不发给女政治犯特需手纸,进行生活上的刁难!
你们若是无产阶级,你们为什么那么怕真理!没听说无产阶级、共产党的专政机关殴打犯人、辱骂犯人,生活上虐待犯人、刁难犯人!你们所作所为是哪个“无产阶级”?
你们以为利用上述恶劣手段、可耻勾当,就可以软化革命者的意志,可以向错误路线投降吗?这除了说明你们手中没有真理,在真理面前束手无策,软弱无能外,你们什么也得不到!
告诉你们:如果谁认为只有革命一帆风顺,事先得到不会遭失败和牺牲的保票才去革命,那他就根本不是革命者。共产党人,一个被错误路线迫害者,脱党状态的女共产党员,孤家寡人一个,在这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中,缺点错误失策在所难免,是前进中的问题,自身有克服的基础和可能,在斗争中只会提高觉悟,越战越强!因为她日益掌握真理!如果上述办法能征服,那就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你们还有什么办法都使出来吧!她只能作七十年代的哥白尼……。克服意大利青年“亚瑟”式天真幼稚幻想,克服法国布朗基式革命冒险主义,要自觉锻炼严格的无产阶级党性。对此,是无产阶级不难理解!不是无产阶级本来就没有共同语言!坚持真理永不放弃!有什么办法尽量来使…… ”





给丈夫的诀别信:
平时多注意身体!为了革命多照顾自己吧!
一个人不管是生或死只要是为了革命就是有意义的!
我懂得了革命,决心要为革命献出一切!
真正的革命事业永远是兴旺的蒸蒸日上的。为盘锦的美好未来欢呼!再次欢呼这个胜利的前途!愿为美好的未来添点出点力。但有没有这种可能,确不是能由我所决定的,革命能否容纳,党和人民决定。
-------------1969年1月5日晚






1969年1月9日。张志新写下遗书,准备自杀。被发现后,严加监视,并召开批斗会,批判她“以死向党示威对抗运动”。
1969年8月张志新因为对毛泽东的深入评论而被捕入狱,关押在沈阳看守所,不让家人、亲属探视,与世隔绝了。禁止探视,从此再也没有和家人见过面。在狱中,她攒下每月两元的生活费用于购买狱中阅读的书籍。她曾经把读书笔记记录在手纸上,后监狱看守没收了她的笔。她在狱中宣扬中共将“早晚被历史惩罚”,故此狱方将她戴上脚镣背铐并关入独居小号,而且这样持续了一年半。
接下来她被强制完成每天1,200双鞋的生产定量。同年11月,已被监视、审查的她的丈夫曾真被遣送建昌县农村插队落户。他带着两个孩子离开沈阳。
一年多后,曾真无奈被迫提出离婚。法院下达的离婚判决书送到监狱,张志新平静地说:“离不离婚,对我来说已没有什么意义了。”
1970年8月,张志新被判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在这个男犯监狱,狱方漠视或者纵容其他犯人强奸、轮奸和折磨她。有人认为,其他犯人可以通过折磨她来争取积极表现的机会;还认为她是被裸体关入牢房的。
后来辽宁省当局建议尽快处决她,以免她继续和党作对。法律程序规定已判决死囚有12天的上诉期,但张的判决程序只有一天就匆匆进行了。有两名干部在她被处死前面见了她,但这两人后来对此事都保持沉默。张应该没有得到一个公正合法的审判。
当时的辽宁省最高负责人、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决定: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因此将她改判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



1973年11月16日,犯人参加一次批林批孔大会,报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此时精神已失常的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 因此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被提请加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1975年2月26日,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召开扩大会议,审批张志新案件。出席这次会议的有毛远新等17人。会上,蔡文林作了《关于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的案情报告》。会议中毛远新发表了他的意见说,“在服刑期间,这么嚣张,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
1975年4月4日,她在早上10点钟被带到沈阳东岭大刑场。行刑前担心她会喊口号,决定割断她的喉咙来防止她出声。
当时行刑人员把她按在地上,在她脖子后面垫了一块砖头,绑住了她的手脚,然后用了剪刀、手术刀这样的工具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在她的剧痛中把一根金属管插进了她的喉咙。枪决后她被斩首以掩藏证据。


1979年春天,张志新被平反为烈士,人们愤怒地涌向北京寻求答案。胡耀邦阻止了对张案的进一步调查,建议案件的调查终止。1979年4月4日被定为“张志新纪念日”。



































张志新之死 --给你们点历史营养
2008-08-04 16:59


『被割断喉管的死囚: 敢讲真话的张志新』一头黑色瀑布般秀美的头发,一双清澈明亮的大眼睛, 一个丰润而紧抿的嘴唇,一张充满青春气息的脸庞……无论是谁,都可以从这张"老照片"上读出"美丽"二字──不,不仅仅是美丽,还有五十年代少女所特有的纯真朴实。但是,如果联想到这位美丽的女性后来的命运,眼前的"美"就显出了悲剧一般的沉重与崇高。1975年4月4日,张志新被反绑着双手拉出牢房,两个彪形大汉将她按倒在地,一把手术刀野蛮地切进了她的喉管,鲜血喷涌而出。张志新要表明自己至死不变的立场,却永远也发不出声音了。两小时后,张志新被送往大洼刑场,倒在了枪口下。张志新原是辽宁省委宣传部的干事。“文革”开始不久,“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做法和派别斗争使这位有思想的女性陷入了沉重的思考。在一次批斗会上,张志新伤心地对身边的同志说,“打倒了这么多人,难道他们全是敌人?这里面有名堂……我怀疑有人利用毛主席的威望搞名堂。”1969年9月24日,张志新被扣上“现行反革命分子”的帽子进行批斗,之后被逮捕。经过几次审判,张志新坚持认为自己是按组织原则向党讲心里话,不是犯罪。审判员得出“张志新纯属思想问题,构不成犯罪,无法判刑”的结论。于是,这位审判员被认定严重右倾,换了一个新的审判员继续审理。张志新和审判者针锋相对,毫不退让,几番较量,张志新被判处无期徒刑。在 服刑的监狱里,张志新被轮奸,受尽折磨仍不承认自己有罪。张志新开始和其他犯人合关在可以有地铺睡觉的普通牢房里,后来因为坚决不认罪,坚持认为不仅林 彪、"四人帮"有罪,而且"毛主席也犯了左的错误",于是在毛远新主持的辽宁省革委常委会上,由无期徒刑改为死刑。毛远新说:判了无期徒刑还这样嚣张, 杀!于是张志新被改押在只能一人坐的"小号"里。经过多日的"小号"折磨,张终被逼疯:用窝窝头沾着月经血吃,在床上大小便。狱警上报此情,上面的回答 是:装疯卖傻!1975年4月3日,张志新被以一纸手令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第二天,即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张 志新是以思想获罪的,也是因思想而被杀害的。今天的人们面对张志新美丽的容颜,是无法想像我们的人民曾经生活在一个多么恐怖的时代。许多人曾经庆幸,那个 令人诅咒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了,但此刻,张志新那双明亮而严峻的眼睛凝视着我们:警惕啊,人们!如果没有真正保证任何一个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不被侵犯,我 们的悲剧同样可能在你们每一个人身上发生!1979年3月,中共辽宁省委作出决定:追授张志新同志为“革命烈士”。













我为什么崇拜张志新?
2006-04-06 21:39:07
 

对于80年之后出生的年轻人来说,张志新是一个陌生的名字,可能你们从未听说过;那些曾经知道张志新的人,如今也随着物质生活的富足和年华的逝去慢慢忘记了她。但是我不会,她是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假如没有发生那场史无前例的人间浩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假如张志新烈士是一个随波逐流、人云亦云、没 有思想而又十分驯服的“螺丝钉”;假如张志新烈士在说了真话之后,在“党组织和革命群众”的批判帮助下,能够反戈一击,把一切“罪过”都推给刘少奇资产阶 级反动路线,把一切无比高尚的赞美之词都献给毛泽东;张志新烈士也就被遗忘在历史的尘埃之中。但是,那个被四人帮一类政治骗子黑暗思想所垄断的思想黑暗的 岁月,造就了一个敢说真话反抗专制压迫的巾帼英雄。

在八亿中国人民神昏智迷,狂热的迷信、崇拜最高领袖的时候,张志新以她独有的思想自由呐喊出了真理的心声!她对 毛泽东地批评,对林彪地揭露,为刘少奇及一些老帅喊冤叫屈。在那极端狂热极端疯狂极端神昏志迷的岁月,这样的言论犹如晴天一声霹雳!令“革命群众”心惊, 因为那是绝对“犯上”的话;令四人帮一类政治骗子心悸,因为惮思竭虑、苦心经营的骗局最怕真话点燃真理的烈火!

在昨天和今天的世俗庸人看来,张志新烈士极端“不识时务”,“傻到不开窍”的程度;尽管“革命群众”一次又一次 开会批判“帮助”她;尽管同事们私下里一次又一次找她“谈心”,让她收回真话,说些敷衍场面的假话,以求明哲保身;因为毕竟那时她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不 为自己的安危着想,还要为孩子的前途考虑;但是,张志新烈士不仅没有收回真话,反而越发放开了真理的喉咙,说了更多的真话;因为她是真理的女儿,因此她有 真理的性格,这是一般世人所难理解的。终于,她用自己一个女性的柔弱身躯顽强而痛苦地挺起了中华民族的脊梁!她是真正无愧真理的中华民族的英雄!

1969年9月24日,张志新被捕入狱,先判处无期徒刑,后改判死刑。在监狱的黑暗岁月里,张志新烈士遭受了令 人发指、惨不可言、生不如死的超法西斯的残无人道、灭绝人性的非人折磨。她在狱中被课以重刑,背着18斤背铐,拖着沉重而冰冷的脚镣;她在狱中多次被打, 头发几乎被拔光;她在狱中被有人唆使的男犯人强奸、轮奸无数次;她在狱中被关在一个仅能坐立的小牢笼里,被与亲人隔绝,被与理解隔绝,被与人性隔绝,更被 与爱隔绝,终至精神崩溃。

张志新烈士在临刑前还要最后一次遭受残无人道的非人地折磨:1975年4月4日上午10时12分,张志新烈士被 “四人帮”爪牙的罪恶子弹夺去生命。临刑前被几个大汉按倒在地,在颈背垫上一块砖头,不麻醉不消毒,就用普通刀子割断喉管。她呼喊挣扎,她痛苦至极,咬断 了自己的舌头。

31年过去了。我常常想,当张志新遭受非人的虐待时,当她只被允许坐着睡觉时,当她用馒头沾着月经血吃的时候,她的精神世界里在思考什么?究竟是什么支撑着这位伟大的战士直到最后一刻?

我想,可能是真理与自由!


























张志新——我们民族那份带血的记忆
作者: 陈禹山


一份血写的报告
1979年元旦过后,我从新华社调到《光明日报》工作,在记者部做机动记者。 那年春天,报社收到了辽宁《共产党员》杂志寄的一份稿件,标题是《为真理而斗争》,主人公是刚刚被平反的一位叫张志新的烈士。记者部主任卢云让我看一下, 粗略看后,我感觉报道的整个调子是反对林彪、“四人帮”的,完全符合报纸需要,只是大话套话太多,具体细节很少。
卢云听了我的意见,让我去辽宁跑一趟。第二天,我便坐上了去沈阳的火车。当时辽宁省委书记是任仲夷,张志新案件的平反工作就是在他的全力支持下进行的,所以辽宁省委对我的采访全力配合。
看了张志新所有的“罪状”材料,那种感觉我至今都忘不了——震撼得我心里直 抖。那时候,对“文革”中一些冤假错案的报道已经很多,但看了张志新的材料后,一种感觉告诉我,张志新这个人物实在太不同寻常。为张志新平反,是在“反林 彪、‘四人帮’”名义下进行的。但实际上,她对文化大革命的本质看得非常清楚,而且论述得非常严密,后来政治形势的发展完全证实了张志新的预料。
毫不夸张地讲,采访这几天我的眼泪始终未曾断过,经常是采访结束回到宾馆的路上,一边走一边掉眼泪。动笔写的那天晚上,我在桌子前放了一块毛巾,写了一整夜,流了一整夜的眼泪。早上,那块毛巾都是湿的……
坦率地说,写文章的过程觉得很压抑,因为很多内情或细节都不能写。但我已经考虑好了,有两个信息我必须想方设法传递出去:
一、张志新已经对毛泽东晚年的某些做法提出反思—— 1979年年初的中国,虽然“文革”已经结束,气氛仍然很紧张,对毛泽东晚年提出些许质疑,仍会被扣上“反革命”的帽子。而张志新恰恰写了不少反思的话, 如果我把她的那些言论照实传播出去,我也有可能被当作反革命枪毙。所以最后在成文时,只含糊地写上张志新“对毛主席的某些工作提出了自己看法”,虽然还不 能具体写明究竟是什么看法,但我相信敏感的读者会看出其中的暗示;

二、张志新在死前已被割断了喉管。
  
连夜写完文章后,我带着稿子回北京。考虑到所披露的是发生在新中国的极其残忍的法西斯罪行,又有“血淋淋、影响不好”等反对意见,报社领导们又报到中宣部送审 ——当时的中宣部部长是胡耀邦。几天后,总编把我叫到办公室,说文章一个字都没改,连标点都一动没动,但耀邦同志希望把割喉管那个细节删掉,可能他也觉得太过残忍了。
上面的意思我不能不遵守,但我的一个念头那时也异常强烈:一定要把这个信息传递出去。最后,我“狡猾”地换成这种表述方式:“惨无人道地剥夺了她用语言表达真理的权利。”
1979年6月5日,由我主写的长篇通讯《一份血写的报告》在《光明日报》第 一版发表。发表当天就有了反馈,一个读者打来电话追问,“惨无人道地剥夺了她用语言表达真理的权利”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对接电话的干事说,“照实直说”。 对方一听就哭了,哽咽地说:“鲁迅先生在《纪念刘和珍君》里提到一个遇难的学生时写道:‘这不但是杀害,简直是虐杀,因为身体上还有棍棒伤痕。’当年有棍棒伤痕被叫虐杀,而今我们割断气管再去处决,这叫什么杀?假如鲁迅活着,他会含蓄掉吗?他会怎么写?”
那时候有电话的人不多,更多的读者是通过来信表达他们的悲愤。我们此后又做了 两次追踪报道,也刊登不少读者来信;原来计划用一个版面再做最后一次报道,我写了两篇文章,一篇是写张志新平反经过,另一篇是由我执笔、张志新女儿林林口 述的一篇《妈妈,你在哪里》,后来种种原因,这一版被停发。  














张志新之死

张志新以“反革命罪”被逮捕时,只有38岁;此后,受了7年牢狱的残酷折磨,被枪毙时,也只有45岁。这样一个年轻而美好的生命,以这种方式凋零,时隔30年,每每想起来,我还是忍不住长叹。
张志新是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告诉人们那曾经是一个多么荒谬、扭曲而疯狂的时代。
大约在1968年前后,一个星期天,张志新到一个同事家里借江青“文革”时讲 话资料。同事说张志新你站到我们这一派吧,我们派是革命的。张志新说,我考虑的不是这一派那一派的问题,我考虑的是文化大革命的问题,我觉得文化大革命好 多问题我不能理解。此事立即被这个同事向她那一派组织的头头汇报,并写成文字装进档案里。
不久,在辽宁省委宣传部工作的张志新与3万多名机关干部一道,被送到盘锦的干 校学习。在这里,张志新被揪出来,说她反对文化大革命,要挖她黑思想,并成立了专案组。张志新的很多言论最初都只是在与同事朋友之间的闲聊中无意零碎地流 露出来。她从未主动地在公开场合谈过自己的思想,甚至从未对自己的爱人提及,但在一次又一次的批斗和交代中,她被迫说出了自己早已存在脑中的很多想法,她 的思想被组织挖掘得越来越深,1969年 9月18日,张志新以反革命的罪名被捕入狱。
当年的办案人员向我回忆,张志新被逮捕后,原打算只要她认罪,判几年就可以 了。但张志新始终坚持自己无罪。1970年5月,张志新因“反对毛主席、反对江青同志,为刘少奇翻案”被判死刑,案件呈至已实行军管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 院。一处高副处长看了报告,私下说:毛主席指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张志新动口不动手,没有搞破坏;另外,党员在党的组织会议上发表自己的看法,构成 犯罪吗?  
“军管会”认为执行不力,换了人。新换者感到压力很大,决心这次不能再“右”了——那时普遍认为“左”比“右”好。他本意是判张志新两年以上刑期,但就在誊抄审判意见稿时,觉得自己还可能被“军管会”认为“右倾”,为了表示自己的坚决,他一下子把刑期改为15年。
审判意见稿送到军代表那里,军代表连写了“六个恶毒攻击”,结论是“判处死 刑,立即执行”,再报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审批。参加会议的法院方面代表一致同意判张志新死刑,但在最后,当时辽宁省最高负责人、军区司令员陈锡联发话:留个 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张志新被改判无期,这一“指示” 让张志新多活了几年。
1973年,张志新再一次也是彻底被推向死亡。11月,监狱组织“批林批孔” 学习大会,在大会上讲到林彪执行极右路线,这时有一个犯人站起来喊:林彪不是地主,他家里没有土地。他喊完以后,已精神失常的张志新站起来高喊了一句涉及 最高领袖的口号,当时立即有人扑过去把她押出去了。
张志新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于是监狱提出了死刑报告。
1975年2月,辽宁省委常委开会讨论“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的案情报告”。我 后来在档案中,也看到了这份会议记录。毛远新说,判了无期徒刑,还一直相当反动,看来是死心塌地;服刑期间还那么疯狂,还犯罪,让她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 命,杀了算了。张志新的死刑讨论记录大概只有60多个字,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被决定了。张志新的死刑判决公布之后,监狱里有人提出张志新“是否精神失常 ”的问题,但上级批示“她的假象,本质不变,仍按批示执行”。 1975年4月4日,45岁的张志新在沈阳大洼刑场被枪决。  














殉道者张志新

当年张志新能在全国激起那么大的反响,除了她本身的遭遇之外,我想,也与张志新本人散发的独特气质有关,让人们对扼杀这个美好生命的时代更多了几份悲愤与控诉。
张志新身上有一种文艺青年的浪漫气质。她的父亲早年参加过辛亥革命,父母亲都是教育工作者。张家姐妹很小就学会弹奏乐器,在天津很有名。张志勤告诉我,大姐生前最喜欢的是波隆贝斯库的小提琴曲《叙事曲》。
采访张志新案件的过程,也是我重新认识张志新这个人的过程。她的那些言行,不 是反党反毛主席,而是发自内心地为国家为人民。她说毛主席发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推行的是一条左倾政治路线,这条路线是从1958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年代 发展过来的,至“文革”时登峰造极,这样下去,后果不堪设想。现在看来,她当时的那些言论体现出的政治洞察力和预见力可谓惊人——“再过去十年,有人看我 们现在和党的领袖的关系,就像我们现在看以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样可笑,像神话一样不可理解”;“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对谁也不能 搞个人崇拜”。在辽宁省实行“军管”时,张志新就提出,军队不熟悉地方, “军管”容易出事,没想到“事”最后竟然发生在她身上。  
“文革”之前,张志新看到穆青写的焦裕禄的报道后,很感动,主动找组织坦白。 所以“文革”一开始,就有大字报攻击她这一点,说她如何如何。但张志新很特别的一点是,她对别人的这些指责毫不放在眼里,但对她的“思想罪”,她明知最后 的代价可能是死,却仍然不愿为此放弃她所认为的“真理”。我看过案卷,她曾经在某天审讯时也承认过“错误”,但第二天又翻过来:我认为我应坚持我的观点, 于是有人说她不要脸。她回答:我连命都不要了,我还要脸干什么?
因为至死不认错,张志新最后被关押在只能容纳一人、而且只能坐不能躺不能站的 “小号”里。我去监狱,看过她住的那个“小号”和她戴过的脚镣。监狱里面的人后来写的材料说,有一次张志新把自己的衣服脱光了,监狱方面找了几个女的进去 给她穿衣服;在床上大小便、就着经血吃馒头——现在看来,张志新那时候已经完全疯了。狱警上报此情,上面的回答是:装疯卖傻!
张志新的女儿林林和儿子彤彤如今都生活在美国。他们不愿让外人知道他们的身 世,儿子在档案中“母亲”一项上都写“幼年丧母”。妹妹张志勤、丈夫曾真现在都是七旬老人,虽然都生活在北京,但彼此从不来往。对我来说,最难过的事情莫 过于他们的不和。张志新平反后,不少报纸登她的家庭合影,都把曾真的头像从一家4口中拿掉,我觉得这是不应该的。曾真也是受害者,一辈子都生活在悲剧里。
时隔20多年,再回顾“张志新事件”,我想可以这样说:如果辽宁没有任仲夷,张志新还平反不了。“文革”结束后,“文革”的阴霾还没散去,在这种气氛下,辽宁省委仍为张志新平反,并追认她为烈士,可谓勇气可嘉。  









不该被遗忘的历史

我当年在辽宁采访时,张志新的案卷只有一个材料没有允许我看,这便是张志新被枪毙后的照片。
“弹中头部一枪击毙”,张志新的刑场执行记录只有这寥寥8个字,“弹中头部” 等于是面目全非,现场肯定非常悲惨,我猜想这也是他们不让我看案卷的真正原因吧。在枪毙张志新之前,公安部门到农村找到曾真和两个孩子,他们表示“不要尸 骨”。后来遗体也找不到了,辽宁省后来追认张志新为革命烈士的平反大会上,张志新的大女儿林林实际上拿的是一个空骨灰盒。
当年收到的大量读者来信中,其中两封谈到张志新遗体的下落。一封说,张志新的 尸体被沈阳医学院附属医院用汽车运走,放在水泥池子里,用药水泡上,做病理解剖实用。另一封来自辽宁中医院,信中说张志新被杀害后,尸体被拉回沈阳,“把 她剖腹挖心,取得内脏”后才火化,“这是千真万确的”。我的个人推测倾向于被用做医学研究了。遗憾的是,张志新遗体下落这个谜至今没揭开。  
张志新被割喉管,也成为那个时代最血淋淋的一个罪行。但我在采访中发现,其实 张志新并不是刑前第一个被割喉管的人。当时有许多犯人行刑前不是大声呼冤,就是高呼口号,有的“反革命犯”还高呼“毛主席万岁”,这被认为影响极坏,于是 辽宁公安局有人提出了这一“创举”,主持辽宁党政军全面工作的毛远新等当权人物同意了这一“捍卫毛泽东思想”的创造性的“新生事物”。  
张志新的报道登出来之后,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两三大麻袋的读者来信,提的最 多的一点便是“要严惩凶手”。对张志新的死,没有哪一个人是具体的凶手,但很多人都在后面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是这么多人合力共同“杀”死了张志新。这样 说起来,我也是有责任的——因为当年我是新华社记者,那铺天盖地的 “造神”文章里也有我的一份。我当时没有张志新的觉悟,不过,真有的话,估计我也不在了。  
张志新已经离去30年了。如今,她的名字已渐渐被淡忘。但我想,她代表了这个国家曾经经历过的一个巨大创伤,如果这段历史被遗忘,那将是我们这个民族最大的悲剧。













再谈张志新
uck!duck! 发表于:2001-1-25 21:27:42



张志新文革中反对毛泽东个人迷信而遭处决,刑前被监狱当局切除喉管;作家郑兢业二十年后首次披露,张志新获平反后监狱当局掀起赞扬烈士的诗歌运动,以掩饰尴尬。

岁月之河把中国的许多人和事都淹没了,但张志新的名字除外。很多人一直没有忘记,面对文化大革命的极左势力,绝大多数人怯懦地保持沉默,而上有老母、下有 儿女的张志新却拍案而起斥责当局,因而惨遭杀害。处决张志新时,由于担心她呼喊口号,监狱当局切除她的喉管,而且动刀时不施麻药,直接把她的头按在砖块 上。

张志新冤案公开后,举国震惊。可是,二十多年来,张志新冤案的不少真相仍被隐瞒,烈士的骨灰盒至今空着,遗骨依然下落不明。难道空着的仅仅是骨灰盒?不, 「空」着的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良知,「下落不明」的是人们的历史责任感。我不相信烈士的遗骨会真的下落不明,反正我不相信。我也不相信,一个由辽宁省委直接 下达死刑令的政治犯的尸体,会像一片树叶那样飞舞在深渊般的黑夜中,消失得无影无踪。既然遗骨都能成为「悬案」,我为甚么不可以这样推断:有关烈士遗骨的 下落,是否还有比切除喉管更可怕、更没人性的内情?又是为了保全甚么形象,才死死捂住秘密真相?

在那个黑暗的历史年代,我也因「反动言论罪」被判重刑。出狱二十年来,我极少对人说及本人蹲过的监狱,就是割断张志新喉管的那个「模范」监狱──渖阳监 狱。当然,我不可能亲眼看到张志新被刽子手绑赴刑场的那惨烈一幕,但我毕竟和难友在宣判她死刑的地方──第四大队监狱的篮球场上,为冤魂洒下悲愤眼泪。这 桩旷世奇冤火烙刀刻般留在我的记忆中,我却一直保持沉默,因为那里尽管是我精神回炉、信念重铸之地,同时也是我丧尽尊严、心灵破碎、膝盖软化、脊梁弯曲的 地方。

然而,在今天的平庸年代,我决定打破保持了二十年的沉默,披露张志新烈士获平反后鲜为人知的「人间闹剧」。七九年春,《辽宁日报》刊出有关张志新冤案的长 篇通讯,题为《为真理而献身》,她成了「人民英雄」。于是,张志新的英名与渖阳监狱的恶名难解难分。人们看清了,是渖阳监狱「造就」了张志新。如果没有割 喉管的「创举」,张志新或许不会举世闻名呢。在全国媒体歌颂宣传张志新的时候,渖阳监狱也不甘「落后」。从狱警到囚犯个个称道张志新的高洁品格,讲述她在 狱中的表现,也品尝「时髦」的滋味,却忘了大家曾经折磨、凌辱和批判过这个高贵的女囚。

一九七九年六月的一个上午,监狱当局特别开恩,把全队犯人提出监舍,带到曾宣判张志新死刑的那个操场上。因为天热,愿意剧烈运动的犯人不多,管教队长领着 五个囚犯打半场篮球,其余犯人在树荫下聊天和打盹。我和一个李姓资深狱友谈起张志新。说着,他身不由已站起来,把我领到张志新听宣判时站立过的地方。他用 脚尖点了点地面,低沉地对我说:「就在这里,张志新的最后足迹就留在这里。宣判一结束,几个如狼似虎的家伙扑过去,把张志新压倒在地,有人抓胳膊,有人抓 脚踝,将她在空中来回甩了几圈,再像装卸工掀麻袋那样,先把张志新抛起,再让她摊手摊脚地重重跌落在卡车底板上」

站在烈士最后的足迹前面,在揪心扯肺般的痛楚中,我把目光从血腥的土地移向历史的深处。同样是政治犯,同样是死刑,同样是共产党人,同样是走向刑场,陈铁 军和周文雍在国民党的屠刀下,还可以举行刑场上的婚礼,还能留下震撼历史长空的声音:「让反动派的枪声作我们新婚的礼炮吧!」可是,我们的张志新,在称为 「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行刑前却被切除喉管,连喊一声「祖国万岁」都不许可!有人会说枪杀人民的优秀女儿张志新的时候是文化革命非常岁月,但我仍想问一 问,当时是不是共产党的天下?

我和姓李的狱友怀着铅一般沉重的心情回到操场上,在水泥长凳上并肩坐下,他又说了令我极其感动的话。他满脸愧色对我忏悔:宣判张志新死刑后,监狱当局在囚 犯中掀起批判张志新的运动,每个犯人都必须写诋毁张志新的批判稿,「要以张志新这个反面教员为训,决不走反改造的毁灭之路」。李姓狱友说,一个识字甚少的 狱友为表明「批判立场」,请他代笔写批判稿。「于是我写了一页痛骂张志新的话」,换来狱友省下的半个馒头。「今天回想起来,真是羞愧得恨不能找一条地缝钻 进去,不再见人」。为自己奉命而作的批判稿羞愧得无地自容,而监狱当局该怎样面对自身的尴尬呢?其实,渖阳监狱只要作出像样一些的忏悔,也可以得到群众的 理解,可是监狱当局拒绝的正是忏悔。为了掩盖过去的劣迹,监狱当局频频举行赞颂张志新的「赛诗会」。黑板报、玻璃橱窗宣传栏、各办公室的学习园地、党员园 地,一窝蜂地变成了滑稽的「赛诗台」。

我至今都清晰记得一些「诗句」,不是因为精采,而是是因为太荒唐、太怪异:「颂张志新──你是党的骄傲,你是五十六个民族的骄傲,你是辽渖大地的骄傲,你 当然也是渖阳监狱的骄傲。你是傲霜的菊,你是斗雪的梅,你是常青的松,你是有气节的竹。你是刘胡兰,你是秋瑾,你是双枪老太婆(著名长篇小说《红岩》中的 游击队长),你是江竹筠(国民党重庆监狱中的女共产党员),你是哥白尼」「党的好女儿张志新的成长升华,是毛泽东劳改思想的又一伟大胜利」等等。

我想到了德国人民和他们二战后的历届政府,他们不像我们把文革十年的种种罪恶都算到林彪、四人帮头上,其余的人都是「无辜者」。德国人把希特勒犯下的罪恶 视为日尔曼民族的集体罪恶。这个勇于反省、懂得忏悔的民族,半个多世纪来一直设专门档案,向散布于世界各个角落的纳粹集中营幸存者支付数目可观的赔款,寄 忏悔书、慰问信和圣诞礼物。如果德国人民以渖阳监狱为榜样,不就可以省去忏悔和破财?歌德的子孙也可发挥诗歌特长,歌颂集中营幸存者的顽强,也为集中营 「造就」了那些顽强生命而骄傲,岂不万事大吉也暴得大名,两全其美?

「整整一代人的长姐」

好在中国民众没忘张志新。作家白桦七九年就写下了卓越的诗句,一直在民间流传:「历史老人真是一个大手笔,在死神面前绘出了生命的异彩;志新!我们整整一 代人的长姐,你无声的呐喊惊醒的何止是一代?」「可悲呀!至今还有人自愿留在奴隶状态之中,还在向杀害亲人的刀斧顶礼膜拜;如果霹雳当顶还要昏昏沉睡,那 只好请他们和冥冥之中的鬼神同在」。




























《张志新冤案新秘密》读后感:谁遗忘了张志新?
人民网 2005-04-13





  这是我从今天——2000年6月16日《南方周末》第一版上剪下来的一张张志新同志的照片——一头黑色瀑布般秀美的头发,一双清澈明亮的大眼睛,一个丰润而紧抿的嘴唇,一张充满青春气息的脸庞……无论是谁,都可以从这张"老照片"上读出"美丽"二字--不,不仅仅是美丽,还有五十年代少女所特有的纯真朴实。但是,如果联想到这位美丽的女性后来的命运,眼前的"美"就显出了悲剧一般的沉重与崇高。

  在我的印象中,我们国家的报纸除了在某些特殊的时候刊载领袖人物的大幅肖像照,好像从来还没有为哪个非领袖的公民登载过这样的照片。而现在,《南方周末》把这份殊荣献给了张志新同志。我因此要向《南方周末》的全体同志表达深深的敬意!

  "张志新是谁?"面对这幅照片,恐怕现在30岁以下的中国人都会提出这个疑问。这不能怪他们无知,因为21年前的1979年宣传张志新同志事迹的时候,他们还是不懂事的娃娃,而仅仅宣传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后,不知什么原因,张志新的名字从媒体上消失了。

  然而,在1979年,当张志新的名字出现在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各种媒体之中时,整个中国震惊了!无数双善良的眼睛面对张志新美丽的眸子流下了泪水,一切有良知的中国人不能相信:仅仅是因为"思想",思想者不但被残暴地结束生命,而且在结束生命前竟然被割断喉管!而这惨绝人寰的一幕,竟然发生在号称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中国!

  一时间,人们用泪水写下的诗歌传诵在中国大地:"她把带血的头颅,放在生命的天平上,让所有苟活者,都失去了--重量。"(韩瀚:《重量》)"一枝无产阶级专政牌号的枪,对准了一个女共产党员的胸口!……中国的良心啊,岂能忍受这种奇耻大辱,清明雨,洗不净不清明的时候--野心取代了良心,兽性代替了人性,权力枪毙了法律,暴政绞杀了自由……"(熊光炯:《枪口,对准了中国的良心》)"我们有八亿人民,我们有三千万党员,七尺汉子,伟岸得像松林一样,可是,当风暴袭来的时候,却是她,冲在前面,挺起柔嫩的肩膀,肩起民族大厦的栋梁!"(雷抒雁:《小草在歌唱》)……

  中共辽宁省委作出决定:追授张志新同志为"革命烈士"。

  1979年新版的《辞海》多了一个辞条:"张志新"。

  中国的1979年被称为"思想解放年"。

  那一年,我正在大学读二年级。当我第一次读到张志新的事迹时,思想上所受的震动是前所未有的。大地在我脚下旋转,世界在我的眼中失去了色彩。许多从少年时期便铭刻在脑子里的某些"神圣"的形象和"庄严"的字词开始变得虚伪而荒诞起来。经过了几个彻夜未眠的心灵痛苦之后,我写了一首题为《我和亚瑟》的短诗,表达了我对现代迷信的永远的决裂。

  张志新,是引领我走出现代迷信的思想启蒙者。

  独立思考,是我从张志新那儿继承的精神遗产。

  从那以后,我就抱定一个信念: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真理,我决不能再迷信任何东西,不管它披上多么神圣的外衣!

  说实话,尽管当时能看透"文革"的人并不多,但在我们国家和在我们党内,显然还应该有比张志新更清醒的人,而且这些清醒者的地位远在张志新之上,如果他们具有张志新一般的勇气而奋力抗争,其作用也远胜过张志新的孤军奋战。但是,面对民族的疯狂,过于"成熟"的他们选择了沉默,选择了明哲保身,选择了随波逐流,选择了风暴过后的血泪控诉与自我安慰,而把整个民族的灾难让张志新、遇罗克、顾准等人来承担!

  从1979年开始,张志新成为我心中的精神偶像。我一直试图搜集更多的有关她的资料,但遗憾的是,20多年来,她从我们的视野中消失了。

  1998年8月7日,我意外地从当天的《南方周末》上读到了《张志新冤案还有秘密》,进一步了解了这位英雄在狱中的惨景:她被轮奸,她被逼疯,临刑前割喉管时她的脑袋被几条大汉强按在砖头上……

  两年以后的今天,我又读到了《南方周末》上发表的《张志新冤案还有新的秘密》一文。文章披露,张志新之所以被杀,并不仅仅是"反对林彪、四人帮",而是对毛泽东同志的功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文章摘引了一段张志新原话:"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以来,以及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前的各个历史阶段中,毛主席坚持了正确路线。尤其是1935年遵义会议以后,树立了毛主席在党内的领导地位,结束了第三次左倾路线在党中央的统治,在最危急的关头挽救了党。毛主席在当的历史发展中的丰功伟绩是不容否定的。但我认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中,毛主席也有错误。集中表现于大跃进以来,不能遵照客观规律,在一些问题上超越了客观条件和可能,只强调了不断革命论,而忽视了革命发展阶段论,使得革命和建设出现了问题、缺点和错误。集中反映在三年困难时期的一些问题上,也就是三面红旗的问题上。"张志新还对"文革"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次文化大革命的路线斗争是建国后,1958年以来,党内左倾路线错误的继续和发展。并由党内扩大到党外,波及到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它造成的恶果是严重的。它破坏了党的团结,国家的统一,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削弱了党的领导,影响了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事业的正常进行……"她对当时普遍存在的个人崇拜提出了批评:"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张志新于1969年8月写下的这些文字,等于是提前10年就用自己的生命起草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有关对毛泽东同志评价的部分!说她是"思想解放的先驱",她当之无愧。

  然而,她的悲剧--其实,这哪里是她一个人的悲剧?--在于她觉醒得太早了,而且把这些10年、20年之后人们眼中的常识勇敢地说了出来,于是,她便成了"罪人"!

  在《南方周末》的这篇文章中,作者还全文公布了张志新在狱中用小木棒代笔写下的痛斥监狱长的控诉书:"……告诉你们:如果谁以为只有革命一帆风顺,事先得到不会遭受失败和牺牲的保票才去革命,那他根本就不是革命者。共产党人,一个被错误路线迫害者,脱党状态的女共产党员,孤家寡人一个,在这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中,缺点错误失策在所难免,是前进中的问题,自身有克服的基础和可能,在斗争中只会提高觉悟,越战越强!因为她日益掌握真理!如果上述办法能征服,那就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你们还有什么办法都使出来吧!她只能做七十年代的哥白尼!……"

  面对这血写的文字,我已经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表达我的心情了。但我还是想说,这位中国"七十年代的哥白尼"同样应该是我们共和国的英雄,当然,这样的英雄还应包括遇罗克、李九莲、顾准、王申酉……因为这些先驱者不但用他们的生命唤醒了我们民族被极左路线麻醉的良知,而且他们留下的思想遗产成了推进我们改革开放事业的精神财富。当我们"忠诚"地把自己思想的贞操奉献给现代迷信的魔鬼时,张志新们思想的鸟儿却正在精神专制的无边暗夜孤独而执着地飞翔,呼唤着思想自由的黎明。我们今天所享受的一切,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是思想解放的成果,而张志新们正是思想解放的先驱。但遗憾的是,在去年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为五十周年国庆开设的"共和国英雄"栏目中,却没有他们的名字!不止是中央电视台,所有媒体在回顾雷锋、焦裕禄等"共和国英雄"时,都无一例外地将张志新们" 遗忘"了!

  张志新是以思想获罪的,也是因思想而被杀害的。今天的人们面对张志新美丽的容颜,是无法想像我们的人民曾经生活在一个多么恐怖的时代。许多人曾经庆幸,那个令人诅咒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了,但此刻,张志新同志那双明亮而严峻的眼睛凝视着我们:警惕啊,人们!如果没有真正的民主与法制,我的悲剧同样可能在你们每一个人身上发生!

  邓小平同志的话说得好极了:"没有民主便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实行依法治国。"是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真正依法治国,保证任何一个公民思想的权利不被侵犯,让当年张志新呼唤思想自由的声音成为共和国历史上的绝唱!

  --这才是今天我们纪念张志新同志的意义之所在。















张志新冤案还有新的秘密



  编者按:本报1998年8月7日发表了《张志新冤案还有秘密》一文,引起读者广泛关注。在张志新牺牲25周年之际,我们发表陈少京先生的《张志新冤案还有新的秘密》,向读者进一步揭示张志新案件的真相。

  江泽民同志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实行依法治国。”张案给我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启示。

  1.张志新为何被杀

  今年4月4日,是张志新烈士牺牲25周年。25年前这一天,张志新在沈阳被割断喉管后枪杀。1979年春,此案平反,揭露案情,震惊全国。但由于当时社会政治条件的关系,张志新冤案的真相,并没有全部公开。当年采写报道张志新案件的陈禹山最近又一次披露其案情,揭示其中新的秘密。

  陈禹山说,当年的报刊报道:张志新是由于在“文革”中反对林彪、“四人帮”而被杀害。这并非事实真相的全部。其主要原因,陈禹山在他发表的长篇通讯《一份血写的报告》提到:“她(张志新)在充分肯定毛泽东同志的丰功伟绩的同时,情深意切、光明磊落地对自己的领袖的某些工作,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表达了她对自己的领袖的热爱和深厚的阶级感情。”

  究竟张志新对自己的领袖的哪些“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哪些“意见和看法”?

  陈禹山详细引述了张志新的原话: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以来,及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前的各个历史阶段中,毛主席坚持了正确路线。尤其是,1935年遵义会议以后,树立了毛主席在党内的领导地位,结束了第三次“左”倾路线在党中央的统治,在最危急的关头挽救了党。毛主席在党的历史发展中的丰功伟绩是不容否定的。但我认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中,毛主席也有错误。集中表现于大跃进以来,不能遵照客观规律,在一些问题上超越了客观条件和可能,只强调了不断革命论,而忽视了革命发展阶段论,使得革命和建设出现了问题、缺点和错误。集中反映在三年困难时期的一些问题上,也就是三面红旗的问题上。

  把观点明确一些讲,就是认为毛主席在这个历史阶段犯了“左”倾性质的路线错误。

  张志新说:毛主席在大跃进以来,热多了,科学态度相对地弱了;谦虚少了,民主作风弱了;加了外在的“左”倾错误者的严重促进作用。具体地说,我认为林副主席是这段历史时期中促进毛主席“左”倾路线发展的主要成员,是影响“左”倾错误不能及时纠正的主要阻力。导致的结果从国内看,是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革命受到挫折和损失。这种局面确实令人担忧和不安。

  谈到文化大革命,张志新说:这次文化大革命的路线斗争是建国后,1958年以来,党内“左”倾路线错误的继续和发展。并由党内扩大到党外,波及到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多个环节。这次路线斗争,错误路线一方伴随了罕见的宗派主义和资产阶级家族式的人身攻击,借助群众运动形式,群众专政的方法,以决战的壮志,实行了规模空前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因此,在它一直占有了压倒优势的情况下,造成的恶果是严重的。认为它破坏了党的团结,国家的统一;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削弱了党的领导;影响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事业的正常进行……

  张志新这些“意见和看法”,是1969年8月间,“文革”风暴席卷神州大地,个人迷信、个人崇拜风行的时候,在组织召开的会上或强迫交待时说的,档案里均有案可查。10年后,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证明,她的“意见和看法”是对的。她是思想解放的先驱。对党的事业,她有功,而不是有罪。她的不幸是不应该的,是时代的悲剧。

  张志新还说了对个人迷信、个人崇拜,对搞“三忠于”、到处跳“忠字舞”的看法,她说:“过去封建社会讲忠,现在搞这个干什么!搞这玩意干什么!再过几十年的人看我们现在和党的领袖的关系,就像我们现在看从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样不可理解。”“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

  2.张志新曾企图自杀

  1969年1月9日。张志新写下遗书,准备自杀。被发现后,严加监视,并召开批斗会,批判她“以死向党示威对抗运动”。

  批斗会上,张志新被质问:“你昨天写的所谓遗书,是什么意思?”

  张志新:“那是不对头的。”

  问:“在遗书中的观点,你认为是对的吗?”

  张志新:“这些观点,我认为是应允许存在的,应在今后的革命实践中去证实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

  问:“哪些观点需要在实践中证实?”

  张志新:“两个司令部斗争问题,打倒那么多人的问题,这里面有些肯定是对的,但有些不一定对。”

  问:“你在遗书中认为你是正确的,但为什么想死?”

  张志新:“从我自己来想,是不想死的。但觉得我的想法,在时间、地点上,是得不到宽恕的。革命非常时期,革命就要坚决处理。”

  问:“你的所谓遗书。是认罪还是示威?”

  张志新:“我认为自己问题严重。”

  问:“怎么严重?”

  张志新:“我当时的想法、思路、立场。”

  问:“你是一面派,到底是哪一面?应该明确,有个鲜明态度?”

  张志新:“我的立场确实没有站过来,还是站在刘少奇的‘反动路线’一边。”

  当追问曾真对她的影响时,她意识到,她的不幸必会株连家人。她向审问她的人说,我的思想观点与曾真无关”,并表示考虑要与曾真离婚。

  1969年8月张志新被捕,关押在沈阳看守所,不让家人、亲属探视,与世隔绝了。

  同年11月,已被监视、审查的曾真被遣送建昌县农村插队落户。他带着两个孩子离开沈阳。1970年8月,张志新被判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一年多后,曾真无奈被迫提出离婚。当法院下达的离婚判决书送到监狱时,张志新平静地说:“离不离婚,对我来说已没有什么意义了。”从张志新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直至1975年4月4日被枪杀,一直被与家人、亲属完全隔绝。曾真在10年漫漫风雨岁月里,也是九死一生,但他终于把两个孩子拉扯成人。 1978年春,他和两个孩子回到阔别8年多的沈阳。

  3.张志新笔伐监狱长

  1969年9月24日,张志新被捕投入监狱后,遭受虐待,甚至毒打。

  12月25日,张志新在狱中迎来她加入中国共产党15周年的日子。她要庆祝这一天的到来,特谱写一首题为《迎新》的歌,因而遭狱警殴打、凌辱,并把她的笔和纸没收了。张志新无比义愤,小木棒代笔,在手纸上写下控诉书:质问、控诉、声讨!身为专政机关之长,你听着:

  1、你为什么不敢把钢笔退还我,不是要我写写对宣判大会的感触吗?难道由于事情繁忙忘记了吗?如果是这样,在此提醒一下!如果是怕给了我这枝笔后,写出不合乎要求的感想而改变方针,这也真是少找点麻烦,也愿听便。看来,我的笔是被你们当作枪给缴去了,但指挥这支枪的思想你们却永远也缴不掉!

  2、自称为代表无产阶级、共产党执行专政者,你们的作为那一点像无产阶级!一首未写完的革命诗歌,做为导线借口,行凶殴打凌辱女政治犯!你们以为一个女共产党员就可以这样随便凌辱的吗!行凶者、帮凶助威侮骂者,你们可以逃之夭夭吗?不!我要向党向人民控诉你们,要声讨你们。你们若不认错,将会受到历史的严惩!这笔账是要算的!

  3、你们管理的哨兵可以无缘无故辱骂女共产党员!

  4、你们管理领导下的伙房,可以用带有煤渣沙子的黄馍虐待政治犯!你这个一所之长,却推脱责任,回避问题,逃之夭夭!

  5、一所之长竟用拖压办法,不发给女政治犯特需手纸,进行生活上的刁难!

  你们若是无产阶级,你们为什么那么怕真理!没听说无产阶级、共产党的专政机关殴打犯人、辱骂犯人,生活上虐待犯人、刁难犯人!你们所作所为是哪个“无产阶级”?

  你们以为利用上述恶劣手段、可耻勾当,就可以软化革命者的意志,可以向错误路线投降吗?这除了说明你们手中没有真理,在真理面前束手无策,软弱无能外,你们什么也得不到!

  告诉你们:如果谁认为只有革命一帆风顺,事先得到不会遭失败和牺牲的保票才去革命,那他就根本不是革命者。共产党人,一个被错误路线迫害者,脱党状态的女共产党员,孤家寡人一个,在这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中,缺点错误失策在所难免,是前进中的问题,自身有克服的基础和可能,在斗争中只会提高觉悟,越战越强!因为她日益掌握真理!如果上述办法能征服,那就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你们还有什么办法都使出来吧!她只能作七十年代的哥白尼……。克服意大利青年“亚瑟”式天真幼稚幻想,克服法国布朗基式革命冒险主义,要自觉锻炼严格的无产阶级党性。对此,是无产阶级不难理解!不是无产阶级本来就没有共同语言!坚持真理永不放弃!有什么办法尽量来使……

  4.张志新被判过两次死刑

  陈禹山说,张志新曾两次被判死刑。第一次是1970年5月14日。盘锦地区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判处张志新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呈送到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的办案人员回忆介绍:张志新1969年逮捕后,原打算只要她认罪,根据策反方针,判几年刑就行了。可是她不认罪。当时同意判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呈至已实行军管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谢越1979年接受陈禹山采访时回忆:当年省高院军管会把张志新案首先给一处副处长高振忠审。高振忠看了市中院的报告,私下说:毛主席指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张志新是动口不动手的,不搞破坏的。在组织会议上,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看法,构成犯罪吗?

  “文革”中,公、检、法被砸烂,罪名是“右倾”,保护了敌人。老公、检、法人员许多受难。高振忠是幸存者。对张志新案,他有自己的看法,但不敢向军管会讲,更不敢在会上讲。

  军管会认为高振忠执行不力,决定换人,换上了周××。当时普遍认为,“‘左’比‘右’好。‘左’是方法问题,‘右’是立场问题”。周××感到压力很大,决心这次不能再“右倾”了,要判刑,判劳改。他考虑判两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征求他的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人意见,得到认可。但他在誊抄审判意见稿时,觉得自己还可能被军管会认为“右倾”,于是把刑期大大加重,改为15年。他认为,这已超过了极限,他们不会再说他“右”了。

  但审判意见稿送到军代表那里,被全改了,军代表连写了6个“恶毒攻击”,结论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被修改过的审判意见,给呈报到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审批。

  审批会上,与会者对盘锦地区法院、沈阳市法院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一致对张志新判处死刑,均表无异议。最后,辽宁省最高负责人、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发话: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改判张志新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

  1973年11月16日,犯人参加一次批林(彪)批孔(子)大会,当报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此时精神已失常的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张志新因此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被提请加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75年2月26日,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召开扩大会议,审批张志新案件。出席这次会议的有毛远新、魏××、苏×等17人。会上,蔡文林作了《关于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的案情报告》。

  魏××说:“真是反动透顶。”

  毛远新说:“判无期以后,一直相当反动,看来是死心塌地。”

  魏××说:“干脆吧。”

  毛远新最后说:“在服刑期间,这么嚣张,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

  苏×、魏××表态:“干脆。”

  1975年2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给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文件:

  你院报省审批的张志新现行反革命一案,于1975年2月26日经省委批准处张犯死刑,立即执行。希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给我们。

  3月6日,监狱有人提出,张志新“是否精神失常”的问题,并向上级报告。3月19日,上级批示:“洪××同志不考虑,她的假象,本质不变,仍按省委批示执行。”

  4月4曰,张志新在沈阳被杀害。

  5.张志新给丈夫的诀别信

  张志新是1950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工作时认识曾真的。

  这年朝鲜战争爆发,她正在河北师范学院读书。她响应党和国家“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投笔从戎,参加了中国人民志愿军。当时部队急需俄语翻译,张志新被从部队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俄语。1952年张志新提前毕业,留校工作。那时,曾真任人大哲学系团委书记。他们从彼此相识,发展到共坠爱河。 1955年国庆,他们喜结连理。1957年,他们夫妻同时被调往沈阳工作,均为中共辽宁省委机关干部。他们育有两子女。张志新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 时,女儿曾林林12岁,儿子曾彤彤3岁。

  1969年1月5日,张志新给曾真写了一封诀别信。

  曾真:结婚14年生下了一男一女,我没有也无力完成自己的义务,希望你很好的抚养下一代,对林林要耐心,女孩子每长一年事就更多,要很好爱护她。叫她不要早婚,妈妈对不起他们。春节好好照顾。过去自己修养不好,打骂过孩子,让她别往心里去!好好学习。锻炼身体。改正“没有坚持精神”的缺点。让她好好照顾小弟弟,不要伤心,要坚强。

  十几年我对你没疼没爱,犯过的错误已结束了。彻底把我忘却,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原来为你买东西的那笔钱,是我平时结余的,打算为父母办理丧事用的,如能积起可交我母亲治病用。也是最后一次尽孝!不过不要告诉他们,这会使他们受刺激犯病(你尽可能这两三个月每月给他们寄15元吧!也可不寄,叫志勤寄)。平时多注意身体!为了革命多照顾自己吧!

  我没给父母写信。如果沈阳家里没人照看,你可写信去和母亲商量是否把孩子放(天)津!不过我考虑,他们若身体不好,困难会大些。如若可能,还请何姥来照看,工资稍少些可减轻负担!总之担子都是你的了。对孩子要耐心!对不起你。十几年辜负了党的培养!一个人不管是生或死只要是为了革命就是有意义的!

  我懂得了革命,决心要为革命献出一切!

  以前千错万错,如果不能饶恕,我愿接受最严厉的惩罚,毫无怨言。

  真正的革命事业永远是兴旺的蒸蒸日上的。为盘锦的美好未来欢呼!再次欢呼这个胜利的前途!愿为美好的未来添点出点力。但有没有这种可能,确不是能由我所决定的,革命能否容纳,党和人民决定。怎么定我怎么领。

  中国共产党万岁!

  伟大的祖国万岁!

  毛主席万岁!

             志新

          1969年1月5日晚

  然而,这封信,曾真当时并未收到,它被装入曾真和张志新的档案里。待曾真看到这封信时,时光已过去了10年。读信的曾真和他的两个孩子都声泪俱下,悲痛欲绝。

  6.死囚家属学习班

  据陈禹山忆述,1979年初夏,他访问张志新女儿林林,林林谈了参加“死囚家属学习班”的情况。林林说:

  1975年初春的一天,刮着大风雪。沈阳法院来了两个人,通知爸爸、我和弟弟到县城开会。爸爸和我牵着弟弟,冒着风雪来到县城招待所。我们推门进去,屋内有暖气,一股热气扑面而来。然而我心里发颤,感觉比在风雪里还要冷。沈阳法院来的人要我们坐下,说是给我们办个“学习班”。接着,一个人掏出《毛主席语录》,翻开念了两段语录,内容我记不全,一段是讲什么阶级斗争,一段是讲坚决镇压一切反革命的。然后提到我妈妈,并问了爸爸一些话。爸爸说几年前他已同张志新离婚了,法院把孩子判给了他。法院的人问我:“你知道你妈妈在监狱中的表现吗?”我摇摇头。我确实不知道。我当时只知道妈妈是个反革命,是听人说的。她怎样反革命,我也不知道。妈妈被关进监牢后,爸爸上监狱送衣物,不让见。姨父从北京来沈阳,到监狱去探监,也不让见。妈妈自被捕以后,同我们的一切联系都断了,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沈阳法院来的人大声说:“你妈妈非常反动,不接受改造,顽固不化,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反对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反对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罪上加罪,政府考虑加刑。如果处以极刑,你是什么态度?”

  我愣住了,不知道怎样回答。我的心一下碎了。但我强装镇静,强忍着泪。爸爸说过,不能在别人面前掉泪,不然就同妈妈划不清界限了。爸爸代我回答说:“如果确实那情况,政府怎么处理都行。”

  法院的人又问:“处极刑,收不收尸?张志新狱中的东西你们还要不要?”

  我低着头没说话。爸爸又代我说:“我们什么都不要。”

  他们再也不问什么了。两个人嘀咕了一会儿。一个人在写什么,另一个人在教育我,说我是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党的政策是重在表现,要我和妈妈划清界限。他要我说说对妈妈犯罪的看法。我说了,是照老师平时教导我说的。当时心里很乱,说了什么现在记不清了。

  那个人把写好的东西,交给同我谈话的人,他们又嘀咕了一阵,又在上面写。写完之后。要我在上面签字,按上手印。“学习班”就这样结束了。整个过程,弟弟被吓得不敢出声,他靠着爸爸身旁,紧紧地抱着爸爸。

  爸爸领着我和弟弟从县城招待所出来,跌跌撞撞,顶着呼啸的风雪回到家。没有做饭,爸爸将家里仅剩的一个窝窝头掰成两半,分给我和弟弟吃,说:“吃了早点睡觉。”

  我静静地躺在炕上。爸爸独个儿坐在小板凳上,对着灯发愣,他瞅了瞅炕上,以为我和弟弟睡着了,就慢慢地站起来,轻轻地把沈阳家里带来的箱子打开,翻出妈妈的照片。看着看着,爸爸禁不住流泪了。我翻下床,一头扑进爸爸的怀抱,放声大哭。爸爸拍着我,说:“不能这样,不能让邻居听到。”听到哭声,弟弟醒来了。爸爸把我和弟弟紧紧地搂在怀里。这一夜,我们不知流了多少泪,却不能大声哭。

  ……

  这真是人间至痛的往事,令人不堪回首。在学习班上,沈阳法院的人要林林签字并按手印的那份“笔录”,后来在张志新的案卷中被找到,摘抄于此:

  曾林林:刚听说张志新犯了反革命的罪行,我当时感觉会影响我进步的。这下可完了。

  但经过学习提高了认识,母女关系是有阶级性的,她虽然生了我,是我的母亲,可她是反革命,就不是母亲了,已是我的敌人了。她反党反毛主席,我们就和她斗争到底。我后来经过学校老师和家长的教育,我已认识到她反革命,我和她划清界限,并不会影响我的进步。

  问:张志新实属死心塌地,罪大恶极,你们有什么想法,看法?

  林林、彤彤:坚决镇压,把她处死刑,为人民除害。我们连尸体也不要,政府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们都拥护。对于张志新在监狱的还有什么财物,我们什么都不要,这有(由)政府处理。

  那一年,彤彤不满10岁,而林林也未满18岁。





























张志新——不该忘却的纪念

  永远回旋的叙事曲
  张志新(1930-1975)天津人。女。195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干事。文化大革命中,她怀着对党对人民的赤胆忠心,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反对林彪、“四人帮”的破坏干扰,遭受残酷迫害,于1969年9月被捕入狱。在狱中不屈不挠,坚持斗争。1975年4月4日被杀害。表现了共产党员为真理而献身的彻底革命精神和坚贞不屈的崇高品质。1979年3月,中共辽宁省委为她彻底平反昭雪,并追认为革命烈士。
  ——1979年新版《辞海》中多了一个辞条:张志新
  清明时节,乍暖还寒的气氛和着绵长的玉兰花香,让人眷恋,又富有遐想。
  30年前清明节的前一天,一个叫张志新的女性在沈阳被处以极刑。1979年3月,中共辽宁省委为她平反昭雪,并追认为革命烈士,称誉她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
  从那以后,她的故事经常会被重新讲述。
  清明前夕,记者走进张志新曾经学习和工作过的地方——中国人民大学,虽然烈士的身影不能再现,但那里依旧生活着她挚爱的亲人。
  琴声中的思念
  “每年4月4日这一天,我都要在姐姐的遗像前,拉一首她生前最喜欢的小提琴曲——波隆贝斯库的《叙事曲》……”张志新的二妹张志勤哽咽着对记者说,他们本打算在烈士去逝30周年之际,举办一场家庭音乐会,但因亲属中有人刚动完手术,只能推迟举行。
  张志新的大妹张志惠也接受了我们的采访,但因听力不太好,话语不多,凝重的神情寄托着对姐姐的钦佩和怀念。
  据她们介绍,她们的父亲张玉藻,早年参加过辛亥革命,有很高的音乐素养。母亲郝玉芝曾就读于济南女子师范学校。张家兄弟姐妹7人,张志新上有3个哥哥,下有3个和她一样聪明美丽的妹妹,分别是张志惠、张志勤和张志玲。
  先天遗传,加上后天熏陶,张家姐妹们从小就学会了弹奏乐器,曾被誉为天津音乐界的才女。解放后,张志惠在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当音乐教师,张志勤则成为中央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国家一级演员。
  张志勤告诉记者,现在,大哥、三哥都已去世,二哥80多岁,身体不太好。小妹张志玲在国外和孩子生活在一起。
  张志勤说,她们姐妹几个感情非常好。1968年2月,张志新送孩子到天津父母家的时候,曾来到北京,当晚就住在中国人民大学二姐志惠的家里。“我们姐妹几个挤在一张双人床上,从晚上11点,一直聊到第二天早上5点。谁能想到,这竟是我们最后一次团聚……”张志勤再次哽咽。
  从1969年9月24日被捕入狱,到1975年4月4日被枪杀,张志新与家人、亲属完全隔绝。这期间,三哥曾去沈阳监狱探望,却被拒之门外,最终无功而返。
  直到1976年6月的一天,家人正商量着再次去沈阳探监,辽宁来人找到张志勤,说张志新在1975年就被处决了,要找她母亲处理遗物。
  张志勤告诉记者,姐姐平反时,母亲年近80,不能亲自参加平反大会,她给女儿做了一束花,让我们带给姐姐。
  烈士去世时,女儿曾林林18岁,儿子彤彤才10岁。1979年,林林被中国人民大学破格录取,在母亲的母校哲学系学习。1983年,儿子彤彤考上清华大学,学的是化学专业。如今,姐弟二人生活在美国,都已结婚,他们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但不想被打扰。
  今年2月份,林林从美国回到北京,专程到沈阳为母亲扫墓,并到沈阳青年公园里母亲的塑像前照相留念。彤彤前年也回来探望亲人。
  每年都有纪念仪式
  把带血的头颅,
  放在生命的天平上,
  让所有的苟活者,
  都失去了——重量。
  去年的4月3日,一位网友将韩瀚这首为悼念张志新烈士所写的诗歌《重量》贴在天涯社区网站上,引来网友阵阵感叹。
  一位署名长沙人的网友在论坛上写下了这样一段话:只用一个普通共产党员的义务敢坚持真理的共和国英雄!如果她不是共和国第一英雄,那么谁有资格?又一个清明时节,在张志新网上纪念馆里,点烛献花的人很多,留言版上记下了他们对烈士的追思:
  “我给你献上的是葵花,因为她永远向着太阳,就像你只信仰真理!”“等我的孩子长大了,我要告诉他,中国有您这样的杰出人物!我们永远怀念您。”“我们只能向这位已经被现代人遗忘的女烈士致敬,她用自己不屈的意志,超人的直觉,向我们阐述了什么是思考。”……
  与此同时,烈士的昔日同窗和同事也在怀念着她。
  从1951年投笔从戎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旋即被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俄语系读书,到1952年提前毕业留校工作,中国人民大学这个美丽校园,留下了烈士悠扬的琴声、刚健的舞姿和蓬勃向上的生活热情。
  “母亲在世时,姐姐过去的老同学经常来探望。最近,姐姐同班的十几个同学,还要在这个特殊的日子,举行一个纪念活动。”“他们没有忘记她,对此,我们全家都很感动,也很欣慰……”张志勤又一次哽咽。
  应该让后代知道她
  “中国不应该忘记她,她的精神一定要让后代知道。”得知记者的采访意图,当年采写报道过张志新事迹的原《光明日报》记者陈禹山先生很激动。
  “她是一个英雄,她很高尚,非常好的一个人。”采访过程中,他不断强调。
  1979年5月,在《光明日报》记者部工作的陈禹山,从一位在共产党员杂志社工作的朋友处,得知张志新被平反的线索,立即向部主任汇报,得到批准后,连夜动身前往沈阳采访。
  中央媒体记者的身份,使他有机会看到了包括卷宗、档案几乎所有和张志新有关的材料,为了掌握更多的第一手资料,他还到羁押张志新的监狱,观察烈士住过的牢房和受迫害现场。
  连续4天4夜,不停地采访记录,“都是用手抄,用笔记,确实很累,但这是很重要的历史,必须留下来。”他说。
  随后,陈禹山连夜挥笔一气呵成长篇通讯《一份血写的报告》,经有关部门核实后,第五天即买了一张站票,登上了返京的火车。
  这期间,他睡不着,吃不好,采访完烈士家属,更是一路走,一路掉泪。“就是一种激情,没有办法睡觉。”“古今中外,没有任何一个悲剧,思想高度有这么高。”陈禹山说。
  退休以后,陈禹山致力于张志新烈士的材料研究,不仅如此,同样是从事新闻工作的儿子也受到他的影响,参与到和张志新有关的文章的撰写和书籍的创作中来。
  正是因为采访张志新案件的关系,使得陈禹山和烈士的家属有了更多的接触,后者也对这位富有正义感的记者深怀感念之情。“他确实为公开姐姐的事迹立下了功劳。”张志勤给他这样的评价。
  时光荏苒,往事如烟,张志勤泪眼婆娑,感慨无限:“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国家政治昌明,百姓生活越来越好,每念及此,母亲活着时就会对我们说:要是志新在,那该多好。”
  离开人大校园时,中午的太阳当空耀眼,看着一个个年轻、充满朝气的面孔从校门口“实事求是”题词前走过,烈士家属的话语再次萦绕耳畔:我们都相信,随着我国民主法制的健全与完善,历史的悲剧不会重演……
  这是张志新用生命追求的目标,也是后人无法忘记她的理由。

  背景资料
  张志新原是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的一名干部。面对林彪、“四人帮”的封建法西斯暴行,她挺身而出,公开阐明自己的观点,揭露和反对林彪、江青一伙残害干部、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竟被“四人帮”及其在辽宁的死党一伙定为“现行反革命”,于1969年9月把她逮捕入狱,加倍地给她精神上、肉体上难以容忍的摧残和折磨。1969年在一次批斗会上,张志新烈士公开提出:“强迫自己把真理说成错误是不行的,让我投降办不到。人活着,就要光明正大,理直气壮,不能奴颜婢膝,低三下四。我不想奴役别人,也不许别人奴役自己。不要忘记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不管出现什么情况,都要坚持正义,坚持真理,大公无私,光明磊落……”她就是这样在牢狱中、法庭上、刑场上,坚持真理,大义凛然,坚贞不屈,于1975年4月4日惨遭"四人帮"杀害。行刑前,审判人员怕她喊出“真理之声”,竟把她的喉管割断,心虚和残忍到极点。























张志新文革冤案是怎样平反的


  30年前,“文革”的血雨腥风中,倒下了一位伟大的女性——张志新。
  1979年7月,《光明日报》记者陈禹山就张志新的平反过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采访,并写下了采访手记。
  今天,这篇手记在这里第一次发表。文中所述展示了中共辽宁省委在粉粹“四人帮”后如何实事求是、坚持真理、拨乱反正的过程。

  1978年7月开始,张志新的亲属、家人,分别向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局、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同时发出申诉信件。
  这些申诉信,写给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的,最先得到回复,表示已转有关部门复查。张志新的母亲喜出望外,手捧着最高人民法院的复函,热泪盈眶。



  最高人民法院立了张志新案的申诉案卷(摘要):
  郝玉芝等为张志新申诉。张志新历史清白,一贯追求进步,但是于1969年以反革命罪被捕,判无期徒刑。后来又在1975年判死刑,4月间执刑。
  “我女儿犯什么罪,又捕又判?家属一点不知,令人奇怪。辽宁省公安局、法院几次来人调查,查了几次。我们家属产生极大怀疑。又问她从小得过什么病?是否得过抽风病?但调查人来了几次,从不告诉家属她犯何罪。口头答应让探监,亲属去沈阳监狱,又不让探视。
  还有1975年4月3日(4日)将她处决,到1976年5、6月间才由辽宁省公安、法院来人找家属处理遗物,是何道理?据我女婿曾真(已离婚)来信说,张志新曾讲过反对林彪、江青的言论。特别讲过江青过去历史上的一些问题。”
  在郝玉芝提出申诉之前,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中央关于复查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的提示,复查该地区案件。刑庭副庭长宋延龄在审查中发现张志新案是反林彪、“四人帮”的,向副院长闫景春汇报。闫景春决定亲自复查张志新案。
  笔者于1979年7月专程赴营口访问了闫景春。他说,他当时要来张志新的全部案卷,看了三天,边看边摇头,有时甚至掉泪。他是老司法,文化大革命中被赶出司法队伍,下放农村劳动,1978年春复职。他说:
  “张志新所说的每个问题,令我震惊,她马列主义水平高,和林彪、‘四人帮’一伙针锋相对,毫不含糊地捍卫真理,坚持原则,不怕牺牲,也令我惭愧。但我感到奇怪,这样一个旗帜鲜明的反对林彪、‘四人帮’,又如此坚强的人,为什么不站出来提出申诉?她的家属为什么不提出申诉?我了解到张志新关押在沈阳监狱。我马上派人到沈阳监狱去提审张志新。回来的同志说,张志新已于1975年被处决。”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查张志新案的通知后,指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复审。










  1979年7月20日。笔者来到辽宁省委宣传部,了解张志新案的平反经过。
  赵川(辽宁省委宣传部处长):营口法院给张志新案平反,曾来部里开座谈会,介绍张志新的观点。座谈会后,把会上记录整理出来,给部长。张志新受迫害时,部长也在牛棚里关着。他看了记录后,说:“真不简单。”他批转各副部长传阅。
  我们到沈阳市法院了解处刑情况。当时他们对此案复查按兵不动,我们要求看看案卷。他们说:“不能给你们看。”回来跟部长汇报,部长要我们起草报告,向省委反映。当时听说张志新是被秘密处死的。
  1979年1月中旬,省里成立公检法联合复查组。复查组由当时分管公检法的省委领导张铁军挂帅。经过复查,公检法方面同意平反,认为是一般冤案,不算烈士。
  部长不同意是一般冤案,认为张志新应定为烈士。
  最后,经省委常委会决定,定张志新为烈士。发文件宣布平反和开追悼会。
  7月22日上午。笔者采访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赵文兰。
  赵文兰:领导上要我接办张志新案复查工作之前,我知道此案。
  在这之前,案件是由原办案人×××复查,×××对我说:“张志新这案,还有什么可改的。她把党的‘九大’、‘十大’也否了。”“我们加处死刑,是实事求是的。”
  1月15日下班前,领导把我叫到院长办公室,把×××也叫去。领导说:省法院来电话,省里提出张志新案复查要换人,原办案人不要参与复查。这样,××× 就不能复查了。要他把卷宗移交给我。为了充分利用时间,我把卷宗带回家里看。许多材料是张志新写在手纸上的,字很小,6万多字,我用放大镜看。

  省里不断来电话,询问工作进展情况。为争取时间,省里把我看了的卷宗拿走,省里的同志就接着看,流水作业。
  头三天,我内心很沉重,很矛盾。但三天后,心情就翻过来了。我觉得,这不是一般案件,是宗大冤案。张志新是自觉反对林彪、“四人帮”的。她代表了全国人民对林彪、“四人帮”的倒行逆施,说出了心里话。把个人的安危抛开,也不顾自己的家庭、孩子了。她面对的是当时党内的大人物啊!她10年前所说的那些话,是我们现在批判林彪、“四人帮”说的话。在批斗会上,她所说的话,体现了她对党的忠诚。她把自己的心都掏出来了,但被打成了反革命。
  审讯她,她不服,说自己无罪。她说路线斗争,没有调和余地,“要么我投降,要么你们镇压。”“我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我常常边看卷宗边掉泪。内心控制不住。我想,如果当年大多数的共产党员都像她那样就好了。我们国家就有可能避过这场灾难了。
  7月22日下午。笔者采访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凤林:张志新案复查,市中院开始时,由原办案人×××来办,他说这案没错。
  我回来向领导汇报了。省里决定市中院原办案人×××回避。
  省高院复核时,没有阻力,原办案人,主动写材料,看不到有抵触情绪。
  李德生指示,此案从头查。省、市分开查,宣传部、市中院、营口中院、监狱各查各的。张铁军强调一定要实事求是。
  任书记(任仲夷——笔者注)对复查组工作抓得很紧。3月9日,复查组向省委汇报,任书记亲自主持汇报会。






 平反昭雪

  1978年10月16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张志新案撤销原判,平反无罪。
  1979年3月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宣布:根据复查结果,我们认为,张志新同志是敢于坚持真理,同林彪、“四人帮”进行英勇斗争而献出了宝贵生命的好干部。张志新被错杀,是林彪、“四人帮”大搞法西斯专政,血腥镇压革命干部和群众的一桩严重罪行,是林彪、“四人帮”破坏社会主义法制和人民司法工作造成的一个严重恶果。按照党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应立即撤销原判,推倒一切污蔑不实之词,为张志新同志彻底平反昭雪。
  3月9日,辽宁省委召开了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对张志新案件的复查汇报。这次会议确定,省委要作决定、发文,召开平反昭雪大会和追悼会,在报纸和杂志上刊登她的英雄事迹,并且要很好地安排照顾好她的亲属和子女。在会上任仲夷最后说:
  张志新案件是件奇冤大案。她的死是非常惨的。张志新同志是一个很好的党员,坚持真理,坚持党性,坚持斗争。宁死不屈。她最后死在林彪、“四人帮”及其死党毛远新的屠刀之下。我赞成定为烈士,予以彻底平反昭雪,对她的家属、子女要很好照顾,由此造成的影响要彻底肃清。要开追悼大会。要号召党员、革命者向她学习。她是很努力学习的,不学习是讲不出这么多言论的。我们现在搞解放思想,她早就思想解放了。要学习她那种“五不怕”的精神。
  3月31日辽宁省委召开了为张志新烈士平反昭雪大会。省委领导人参加了大会。除了张志新母亲郝玉芝因年迈没能前来参加大会外,张志新的丈夫、子女、张志新烈士的哥哥、妹妹都来参加了大会。
  在平反大会开始之前,复审张志新案,并坚持为张志新平反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赵文兰,在看望张志新的家人和亲属时,把她找到的10多件张志新的遗物交给他们。
  赵文兰说:张志新被杀害,留在狱中的东西共125件,后来法院判定:全部没收。省委决定给张志新平反后,我找到经手处理遗物的卢钢成同志,老卢打开账簿一查,东西早在两年前就处理了。我对老卢说,烈士的遗物,是无价之宝,哪怕找回一针一线,对亲人也是个安慰。我和老卢一起到处寻找,老卢一件件认,最后认出了十几件,有茶缸、眼镜、手帕等。


























































我所看到的张志新宣判死刑时的情况, 张志新被判死刑现场真相
姜万里 2010年6月4日




    一、关于张志新被割喉管

    苏铁山在《在历史大背景下的张志新案》一文中说:“张志新案在那个年代(1969——1975)是一个正常处理的案件”。他用了许多文字论证,得出结论说:没有“割断张志新喉管”这件事。只是“对张志新做了割破声带的手术”。

    我认为,苏铁山和他所引用的陈禹山、张志勤、许俊基、郭罗基等人的文章中关于张志新在宣判会前、宣判会上、宣判完了这一过程的描述,有多处是不符合实际的。因为我是1975年4月4日那场宣判会的见证者之一。

    我是1931年生于沈阳,1948年参军,曾在第四野战军《后勤》报社任见习编辑,1957年在转业后的地方单位被错划极右分子。1968年又升级为“反革命集团骨干”而被判刑20年,关押在沈阳第二监狱(大北监狱)服刑。

    第二监狱(大北监狱)坐落在沈阳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与北海街的交叉路口处。

    我关押在第二大队,张志新关押在第三大队(女监)。

    1975年4月4日早饭后,整个第二监狱的犯人都集合列队到三大队的操场开宣判会。

    三大队对外名称叫“新生油脂化学厂”,全关押女犯人。三大队的位置,在整个第二监狱(大北监狱)的最南端,院内西侧有一个可容纳一千多人的大操场,操场的东北角有一座二层小洋楼,是三大队管教干部的办公楼。办公楼和操场的东边就是女监的监舍和生产车间。

    我所在的二大队包括一中队(再生胶厂)和二中队(印刷厂)。二大队在三大队的北侧,两个大队之间由一堵高墙隔开。我当时是在二中队(印刷厂)。

    我们进入三大队操场时,靠南边已有多个中队的犯人列队,靠南边席地坐好,我们中队就靠北边席地坐下。我们队伍的右后侧就是那座三大队干部办公的二层小洋楼。

    犯人队伍面对的西侧摆放一张普通的木桌,就当做主席台。

    犯人队伍到齐后,过了很长时间也不宣布开会,也不知道等什么。4月初的沈阳天气还是比较冷的。俗话说“冷尿热屁”,我们犯人虽然穿着棉衣,席地坐久了也来尿。憋不住尿的犯人们就不断地走到所谓“主席台”左后侧的一块小空场撒尿。这个撒尿场就在大队犯人们的众目睽睽之下。因为管教员怕犯人逃跑,就得在直接目视下监看,也不管人们的羞耻感,就是女犯人们也不过只能低头不看,也不知道女犯人们怎么样解决她们的憋尿问题。犯人们上前撒尿的越来越多,络绎不绝,以致惹得管教员们不断地喊“别去了,别去了!”

    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描述犯人们撒尿的场面,是为了说明我们等待时间之长。

    大约等了一个小时,正在我们纳闷为什么还不开会,突然听到右后侧小洋楼方向传来一阵急促的脚镣撞击声:稀里哗啦,稀里哗啦,稀里哗啦……,把我惊得回头一望,只见几拨人急速地从小楼前门出来跑向主席台,他们一共是五拨,每一拨都是由二名“军管”(解放军战士)左右夹着一名双臂反绑、下戴脚镣的犯人飞快地跑,那犯人根本不会走,是被拖拽着、像拖死狗一样,硬拖到主席台前的。脚镣的撞击声是在地面拖拉造成的。从小楼门口到主席台前,约100米的距离只约一分钟就跑到了,就像在田径赛场上的速度。这样的阵势给我们犯人造成极大的惊骇和压力。

    就在我们惊魂未定,心跳不已,前边宣布公判大会开始。这时我们看到被宣判的是四男一女,都是由两名军人架着,他们胸前的衣襟都湿了一片,嘴里还流着涎水,还有鼻涕。当时我以为是天气冷冻的。他们五人都是有气无力的样子。他们一直默默无声地听着宣判。宣判后,就把他们架上汽车拉走了。

    宣判时那几人的名字我不记得了。但是到了1979年宣传张志新事迹时,我就知道那天被处决的女犯人是张志新了。

    如今回想,我认为:

    1、在大队犯人等待的一个小时内,是在小楼里对即将被处决的五人施行“手术”,即苏铁山所谓的“割破声带”。

    2、那一次被割破声带的不只是张志新一人,而是一共五人。可以证明,当时这种非人道酷刑已不是个案,而是形成制度的。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性格。

    如今苏铁山声称“没有割喉管的事”,只是 “对张志新做了割破声带的手术”。这是玩弄文字的诡辩。

    首先,“割破声带”是刑罚、还是普通医疗手术?世界上有哪些病人、哪一类疾病需要通过割破声带来治疗其疾病?可以肯定,没有任何一类疾病需要通过割破声带来治疗。所以,“割破声带”只能是对人的生命的摧残,是非人道的酷刑,是非法之刑,是毛泽东时代的创造。

    其次,苏铁山把割破犯人的声带这一酷刑说成“手术”,并且说“(经了解,此种手术,对其他死刑犯也曾做过)。就我在那一次宣判会上所看到的五人,可以推定都是被 “割破声带”了的。而苏铁山竟轻飘飘地用“手术”一词带过,可见其内心如何阴暗、无人性。

     再次,在推翻国民党统治过程中,共产党总是指责国民党残暴,如何如何残杀革命者(政治犯)。可是我们都知道陈铁军和周文雍在刑场上高呼“让刽子手们的枪声作为我们婚礼的礼炮吧”时,国民党不但没有给他们“割破声带”,甚至连口也不堵。方志敏牺牲时,挺胸昂首,敌人让他转过身去。他笑着说:“我都不怕,你们怕什么?我要看看法西斯的子弹是怎样射穿我的胸膛!”还挥起右臂,用尽全身的力气高喊:“打倒帝国主义!”、 “共产党万岁!” 瞿秋白牺牲时,高唱《国际歌》,唱红军歌曲,泰然自行至刑场,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盘腿席地而坐,令敌开枪。两相比较,是国民党残暴呢,还是苏铁山先生们极力歌颂、留恋的毛泽东时代残暴呢?

    二、关于三年大饥荒饿死三千万人的问题。

    苏铁山在《历史大背景下的张志新案》一文中说:“连毛泽东饿死了三千万人这样的天大谣言都敢造”,批判凡揭露毛泽东时期所犯错误和罪行的著述是在搞“阴谋历史学”。

    关于这段历史公案,还是先引用一些共产党内高级领导人的话来让人民公论吧。

    1、1960年“信阳事件”爆发,使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真正感到形势十分严峻。“信阳事件”是一幅怎样的情景呢?当年的中南局第二书记王任重在讲话中说:“我到光山(信阳地区的一个县)去看过,房屋倒塌,家徒四壁,确实是这样,这不是什么右倾机会主义攻击我们,这是真的。”①1 998年邓力群回忆说:“我的一位老朋友彭大章(中南海秘书室的负责人之一)从信阳调查回来,对我讲:老邓啊,问题真严重啊!说时神色惨然!后来先念同志也去了,回来讲,他去过的村庄,妇女没有一个不穿白鞋的。”②(引自《变局 ——七千人大会始末》,中国青年出版社,2006年版,第12页)这一事件中,信阳地区死了100万人。

    2、江苏省宝应县从1959年冬到1960年4月,共死亡35391人,绝大部分为缺粮饿死。(见《70年征程——江渭清回忆录》,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48页)

    3、江苏省高淳县在1958年冬至次年春,“非正常死亡6000人(见:钱刚、耿庆国合著:《二十世纪中国重灾百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80页、第582页)

    4、1980年四川省政协主席廖伯康认为四川饿死人在1200万。(见杨继绳著:《墓碑》第二十三章)

    5、中共中央组织部原部长安子文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下放到安徽省考察结果,认为安徽饿死500万人。(同上,第二十三章)

    4、以上仅举几例,更全面的调查,由著名作家、《炎黄春秋》杂志社副社长杨继绳编著的《墓碑》一书,引证了大量档案资料,确认三年大饥荒饿死人为3600万。此书在内地不准出版发行,后在香港出版,内地却封锁不准流入。苏铁山先生们,你们若认为饿死3000万人是造假、是给毛泽东造谣、是阴谋历史学之作,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并把《墓碑》一书向全国人民公布,让全国人民来批判,来鉴别,究竟是“阴谋历史学家”造谣呢、还是你们在极力掩盖历史真相?

    你们敢吗?

    三、关于宋彬彬改名

    苏铁山先生在搅闹涵芬楼时当众声言:“说宋彬彬改名为“宋要武”根本没那回事。宋彬彬过去叫“宋彬彬”,一直叫宋彬彬,现在还叫宋彬彬。从来没有改名为“宋要武”。”“我跟宋彬彬多次通电话,她都说从没改过名。”

    那么,1966年8月20日《光明日报》刊载的署名为“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女子中学“红卫兵” 宋要武(宋彬彬)”,标题为《我为毛主席戴上红袖章》这篇文章又是何人所为?

    四、 几句简短评语:

    1、苏铁山利用“割声带”与“割喉管”在概念上的混淆,否认对张志新实行了惨无人性的酷刑,把酷刑诡辩说成是“手术”,这不是正派人所应有的诚实态度,而是泼皮无赖的作风。

    2、苏铁山把割犯人的声带这种酷刑,轻描淡写说成是“手术”,可见其精神世界的阴暗冷酷,可以和希特勒残杀犹太人的冷酷相并论。

    3、苏铁山面对大量档案文书、史料,面对千百万死难者后人的控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硬要说饿死3000万人是天大的谣言。从治史的态度上说,客气说也是不严肃,认真说,就是有意掩盖毛泽东犯下的罪行。究竟是别人在搞“阴谋历史学”,还是你们一伙在掩盖历史真相,搞阴谋?这样的品质怎么可以担当“国史学会的副秘书长”?

    4、宋彬彬在文化大革命中改名“宋要武”,是当时登上各大党报,并且,各地广播电台反复传播送,红卫兵小报传得满天飞,尽人皆知的事实。如今却矢口否认,这是无赖作风。中国老百姓有句话,叫做“好汉做事好汉当”。如今赖账,是因为自己也认为是丑行,反悔。如果真诚认错,公开向人民大众道一声歉,人民也不会揪住你不放,因为当年你也不过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悔过可以,赖账不行。想当年率领女红卫兵斗争走资派时,是何等豪气冲天,如今却赖账。还要搭上个苏铁山替你做伥鬼,双双叫世人看不起。哀哉!

                   























张志新冤案还有新的秘密



张志新,女,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宣传部干事。1969年9月24日,张志新被扣上“现行反革命分子”的帽子进行批斗,之后被逮捕, 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服刑的监狱里,张志新受尽折磨仍不承认自己有罪。1975年4月3日,张志新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第二天,她被反绑着双手拉出牢房,两个彪形大汉将她按倒在地,一把手术刀野蛮地切断了她的喉管,使她发不出声音。两小时后,张志新被送往大洼刑场被枪决。




1. 张志新为何被杀

今年4月4日,是张志新烈士牺牲25周年。25年前这一天,张志新在沈阳被割断喉管后枪杀。1979年春,此案平反,揭露案情,震惊全国。但由于当时社会政治条件的关系,张志新冤案的真相,并没有全部公开。当年采写报道张志新案件的陈禹山最近又一次披露其案情,揭示其中新的秘密。

  陈禹山说,当年的报刊报道:张志新是由于在“文革”中反对林彪、“四人帮”而被杀害。这并非事实真相的全部。其主要原因,陈禹山在他发表的长篇通讯《一份血写的报告》提到:“她(张志新)在充分肯定毛泽东同志的丰功伟绩的同时,情深意切、光明磊落地对自己的领袖的某些工作,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表达了她对自己的领袖的热爱和深厚的阶级感情。”

  究竟张志新对自己的领袖的哪些“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哪些“意见和看法”?

  陈禹山详细引述了张志新的原话: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以来,及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前的各个历史阶段中,毛主席坚持了正确路线。尤其是,1935年遵义会议以后,树立了毛主席在党内的领导地位,结束了第三次“左”倾路线在党中央的统治,在最危急的关头挽救了党。毛主席在党的历史发展中的丰功伟绩是不容否定的。但我认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中,毛主席也有错误。集中表现于大跃进以来,不能遵照客观规律,在一些问题上超越了客观条件和可能,只强调了不断革命论,而忽视了革命发展阶段论,使得革命和建设出现了问题、缺点和错误。集中反映在三年困难时期的一些问题上,也就是三面红旗的问题上。

  把观点明确一些讲,就是认为毛主席在这个历史阶段犯了“左”倾性质的路线错误。

  张志新说:毛主席在大跃进以来,热多了,科学态度相对地弱了;谦虚少了,民主作风弱了;加了外在的“左”倾错误者的严重促进作用。具体地说,我认为林副主席是这段历史时期中促进毛主席“左”倾路线发展的主要成员,是影响“左”倾错误不能及时纠正的主要阻力。导致的结果从国内看,是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革命受到挫折和损失。这种局面确实令人担忧和不安。

  谈到文化大革命,张志新说:这次文化大革命的路线斗争是建国后,1958年以来,党内“左”倾路线错误的继续和发展。并由党内扩大到党外,波及到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多个环节。这次路线斗争,错误路线一方伴随了罕见的宗派主义和资产阶级家族式的人身攻击,借助群众运动形式,群众专政的方法,以决战的壮志,实行了规模空前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因此,在它一直占有了压倒优势的情况下,造成的恶果是严重的。认为它破坏了党的团结,国家的统一;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削弱了党的领导;影响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事业的正常进行……

  张志新这些“意见和看法”,是1969年8月间,“文革”风暴席卷神州大地,个人迷信、个人崇拜风行的时候,在组织召开的会上或强迫交待时说的,档案里均有案可查。10年后,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证明,她的“意见和看法”是对的。她是思想解放的先驱。对党的事业,她有功,而不是有罪。她的不幸是不应该的,是时代的悲剧。

  张志新还说了对个人迷信、个人崇拜,对搞“三忠于”、到处跳“忠字舞”的看法,她说:“过去封建社会讲忠,现在搞这个干什么!搞这玩意干什么!再过几十年的人看我们现在和党的领袖的关系,就像我们现在看从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样不可理解。”“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

  2.张志新曾企图自杀

  1969年1月9日。张志新写下遗书,准备自杀。被发现后,严加监视,并召开批斗会,批判她“以死向党示威对抗运动”。批斗会上,张志新被质问:“你昨天写的所谓遗书,是什么意思?”
  张志新:“那是不对头的。”
  问:“在遗书中的观点,你认为是对的吗?”
  张志新:“这些观点,我认为是应允许存在的,应在今后的革命实践中去证实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
  问:“哪些观点需要在实践中证实?”
  张志新:“两个司令部斗争问题,打倒那么多人的问题,这里面有些肯定是对的,但有些不一定对。”
  问:“你在遗书中认为你是正确的,但为什么想死?”
  张志新:“从我自己来想,是不想死的。但觉得我的想法,在时间、地点上,是得不到宽恕的。革命非常时期,革命就要坚决处理。”
  问:“你的所谓遗书。是认罪还是示威?”
  张志新:“我认为自己问题严重。”
  问:“怎么严重?”
  张志新:“我当时的想法、思路、立场。”

  问:“你是一面派,到底是哪一面?应该明确,有个鲜明态度?”
  张志新:“我的立场确实没有站过来,还是站在刘少奇的‘反动路线’一边。”

  当追问曾真对她的影响时,她意识到,她的不幸必会株连家人。她向审问她的人说,我的思想观点与曾真无关”,并表示考虑要与曾真离婚。

  1969年8月张志新被捕,关押在沈阳看守所,不让家人、亲属探视,与世隔绝了。

  同年11月,已被监视、审查的曾真被遣送建昌县农村插队落户。他带着两个孩子离开沈阳。1970年8月,张志新被判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一年多后,曾真无奈被迫提出离婚。当法院下达的离婚判决书送到监狱时,张志新平静地说:“离不离婚,对我来说已没有什么意义了。”从张志新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直至1975年4月4日被枪杀,一直被与家人、亲属完全隔绝。曾真在10年漫漫风雨岁月里,也是九死一生,但他终于把两个孩子拉扯成人。1978年春,他和两个孩子回到阔别8年多的沈阳。

  3. 张志新笔伐监狱长

  1969年9月24日,张志新被捕投入监狱后,遭受虐待,甚至毒打。

  12月25日,张志新在狱中迎来她加入中国共产党15周年的日子。她要庆祝这一天的到来,特谱写一首题为《迎新》的歌,因而遭狱警殴打、凌辱,并把她的笔和纸没收了。张志新无比义愤,小木棒代笔,在手纸上写下控诉书:质问、控诉、声讨!身为专政机关之长,你听着:

  1、你为什么不敢把钢笔退还我,不是要我写写对宣判大会的感触吗?难道由于事情繁忙忘记了吗?如果是这样,在此提醒一下!如果是怕给了我这枝笔后,写出不合乎要求的感想而改变方针,这也真是少找点麻烦,也愿听便。看来,我的笔是被你们当作枪给缴去了,但指挥这支枪的思想你们却永远也缴不掉!

  2、自称为代表无产阶级、共产党执行专政者,你们的作为那一点像无产阶级!一首未写完的革命诗歌,做为导线借口,行凶殴打凌辱女政治犯!你们以为一个女共产党员就可以这样随便凌辱的吗!行凶者、帮凶助威侮骂者,你们可以逃之夭夭吗?不!我要向党向人民控诉你们,要声讨你们。你们若不认错,将会受到历史的严惩!这笔账是要算的!

  3、你们管理的哨兵可以无缘无故辱骂女共产党员!

  4、你们管理领导下的伙房,可以用带有煤渣沙子的黄馍虐待政治犯!你这个一所之长,却推脱责任,回避问题,逃之夭夭!

  5、一所之长竟用拖压办法,不发给女政治犯特需手纸,进行生活上的刁难!

  你们若是无产阶级,你们为什么那么怕真理!没听说无产阶级、共产党的专政机关殴打犯人、辱骂犯人,生活上虐待犯人、刁难犯人!你们所作所为是哪个“无产阶级”?

  你们以为利用上述恶劣手段、可耻勾当,就可以软化革命者的意志,可以向错误路线投降吗?这除了说明你们手中没有真理,在真理面前束手无策,软弱无能外,你们什么也得不到!

  告诉你们:如果谁认为只有革命一帆风顺,事先得到不会遭失败和牺牲的保票才去革命,那他就根本不是革命者。共产党人,一个被错误路线迫害者,脱党状态的女共产党员,孤家寡人一个,在这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中,缺点错误失策在所难免,是前进中的问题,自身有克服的基础和可能,在斗争中只会提高觉悟,越战越强!因为她日益掌握真理!如果上述办法能征服,那就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你们还有什么办法都使出来吧!她只能作七十年代的哥白尼……。克服意大利青年“亚瑟”式天真幼稚幻想,克服法国布朗基式革命冒险主义,要自觉锻炼严格的无产阶级党性。对此,是无产阶级不难理解!不是无产阶级本来就没有共同语言!坚持真理永不放弃!有什么办法尽量来使……

4.张志新被判过两次死刑

  陈禹山说,张志新曾两次被判死刑。第一次是1970年5月14日。盘锦地区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判处张志新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呈送到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的办案人员回忆介绍:张志新1969年逮捕后,原打算只要她认罪,根据策反方针,判几年刑就行了。可是她不认罪。当时同意判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呈至已实行军管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谢越1979年接受陈禹山采访时回忆:当年省高院军管会把张志新案首先给一处副处长高振忠审。高振忠看了市中院的报告,私下说:毛主席指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张志新是动口不动手的,不搞破坏的。在组织会议上,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看法,构成犯罪吗?

  “文革”中,公、检、法被砸烂,罪名是“右倾”,保护了敌人。老公、检、法人员许多受难。高振忠是幸存者。对张志新案,他有自己的看法,但不敢向军管会讲,更不敢在会上讲。

  军管会认为高振忠执行不力,决定换人,换上了周××。当时普遍认为,“‘左’比‘右’好。‘左’是方法问题,‘右’是立场问题”。周××感到压力很大,决心这次不能再“右倾”了,要判刑,判劳改。他考虑判两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征求他的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人意见,得到认可。但他在誊抄审判意见稿时,觉得自己还可能被军管会认为“右倾”,于是把刑期大大加重,改为15年。他认为,这已超过了极限,他们不会再说他“右”了。

但审判意见稿送到军代表那里,被全改了,军代表连写了6个“恶毒攻击”,结论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被修改过的审判意见,给呈报到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审批。

  审批会上,与会者对盘锦地区法院、沈阳市法院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一致对张志新判处死刑,均表无异议。最后,辽宁省最高负责人、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发话: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改判张志新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

  1973年11月16日,犯人参加一次批林(彪)批孔(子)大会,当报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此时精神已失常的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张志新因此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被提请加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75年2月26日,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召开扩大会议,审批张志新案件。出席这次会议的有毛远新、魏××、苏×等17人。会上,蔡文林作了《关于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的案情报告》。

  魏××说:“真是反动透顶。”
  毛远新说:“判无期以后,一直相当反动,看来是死心塌地。”
  魏××说:“干脆吧。”
  毛远新最后说:“在服刑期间,这么嚣张,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
  苏×、魏××表态:“干脆。”

  1975年2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给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文件:

  你院报省审批的张志新现行反革命一案,于1975年2月26日经省委批准处张犯死刑,立即执行。希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给我们。

  3月6日,监狱有人提出,张志新“是否精神失常”的问题,并向上级报告。3月19日,上级批示:“洪××同志不考虑,她的假象,本质不变,仍按省委批示执行。”

  4月4曰,张志新在沈阳被杀害。

  5.张志新给丈夫的诀别信

  张志新是1950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工作时认识曾真的。

  这年朝鲜战争爆发,她正在河北师范学院读书。她响应党和国家“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投笔从戎,参加了中国人民志愿军。当时部队急需俄语翻译,张志新被从部队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俄语。1952年张志新提前毕业,留校工作。那时,曾真任人大哲学系团委书记。他们从彼此相识,发展到共坠爱河。1955年国庆,他们喜结连理。1957年,他们夫妻同时被调往沈阳工作,均为中共辽宁省委机关干部。他们育有两子女。张志新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时,女儿曾林林12岁,儿子曾彤彤3岁。

  1969年1月5日,张志新给曾真写了一封诀别信。

  曾真:结婚14年生下了一男一女,我没有也无力完成自己的义务,希望你很好的抚养下一代,对林林要耐心,女孩子每长一年事就更多,要很好爱护她。叫她不要早婚,妈妈对不起他们。春节好好照顾。过去自己修养不好,打骂过孩子,让她别往心里去!好好学习。锻炼身体。改正“没有坚持精神”的缺点。让她好好照顾小弟弟,不要伤心,要坚强。

  十几年我对你没疼没爱,犯过的错误已结束了。彻底把我忘却,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原来为你买东西的那笔钱,是我平时结余的,打算为父母办理丧事用的,如能积起可交我母亲治病用。也是最后一次尽孝!不过不要告诉他们,这会使他们受刺激犯病(你尽可能这两三个月每月给他们寄15元吧!也可不寄,叫志勤寄)。平时多注意身体!为了革命多照顾自己吧!

  我没给父母写信。如果沈阳家里没人照看,你可写信去和母亲商量是否把孩子放(天)津!不过我考虑,他们若身体不好,困难会大些。如若可能,还请何姥来照看,工资稍少些可减轻负担!总之担子都是你的了。对孩子要耐心!对不起你。十几年辜负了党的培养!一个人不管是生或死只要是为了革命就是有意义的!

  我懂得了革命,决心要为革命献出一切!
  以前千错万错,如果不能饶恕,我愿接受最严厉的惩罚,毫无怨言。

  真正的革命事业永远是兴旺的蒸蒸日上的。为盘锦的美好未来欢呼!再次欢呼这个胜利的前途!愿为美好的未来添点出点力。但有没有这种可能,确不是能由我所决定的,革命能否容纳,党和人民决定。怎么定我怎么领。

  中国共产党万岁!
  伟大的祖国万岁!
  毛主席万岁!
             志新
          1969年1月5日晚

  然而,这封信,曾真当时并未收到,它被装入曾真和张志新的档案里。待曾真看到这封信时,时光已过去了10年。读信的曾真和他的两个孩子都声泪俱下,悲痛欲绝。

  6. 死囚家属学习班

  据陈禹山忆述,1979年初夏,他访问张志新女儿林林,林林谈了参加“死囚家属学习班”的情况。林林说:

  1975年初春的一天,刮着大风雪。沈阳法院来了两个人,通知爸爸、我和弟弟到县城开会。爸爸和我牵着弟弟,冒着风雪来到县城招待所。我们推门进去,屋内有暖气,一股热气扑面而来。然而我心里发颤,感觉比在风雪里还要冷。沈阳法院来的人要我们坐下,说是给我们办个“学习班”。接着,一个人掏出《毛主席语录》,翻开念了两段语录,内容我记不全,一段是讲什么阶级斗争,一段是讲坚决镇压一切反革命的。然后提到我妈妈,并问了爸爸一些话。爸爸说几年前他已同张志新离婚了,法院把孩子判给了他。法院的人问我:“你知道你妈妈在监狱中的表现吗?”我摇摇头。我确实不知道。我当时只知道妈妈是个反革命,是听人说的。她怎样反革命,我也不知道。妈妈被关进监牢后,爸爸上监狱送衣物,不让见。姨父从北京来沈阳,到监狱去探监,也不让见。妈妈自被捕以后,同我们的一切联系都断了,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沈阳法院来的人大声说:“你妈妈非常反动,不接受改造,顽固不化,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反对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反对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罪上加罪,政府考虑加刑。如果处以极刑,你是什么态度?”

  我愣住了,不知道怎样回答。我的心一下碎了。但我强装镇静,强忍着泪。爸爸说过,不能在别人面前掉泪,不然就同妈妈划不清界限了。爸爸代我回答说:“如果确实那情况,政府怎么处理都行。”

  法院的人又问:“处极刑,收不收尸?张志新狱中的东西你们还要不要?”

  我低着头没说话。爸爸又代我说:“我们什么都不要。”

  他们再也不问什么了。两个人嘀咕了一会儿。一个人在写什么,另一个人在教育我,说我是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党的政策是重在表现,要我和妈妈划清界限。他要我说说对妈妈犯罪的看法。我说了,是照老师平时教导我说的。当时心里很乱,说了什么现在记不清了。

  那个人把写好的东西,交给同我谈话的人,他们又嘀咕了一阵,又在上面写。写完之后。要我在上面签字,按上手印。“学习班”就这样结束了。整个过程,弟弟被吓得不敢出声,他靠着爸爸身旁,紧紧地抱着爸爸。

  爸爸领着我和弟弟从县城招待所出来,跌跌撞撞,顶着呼啸的风雪回到家。没有做饭,爸爸将家里仅剩的一个窝窝头掰成两半,分给我和弟弟吃,说:“吃了早点睡觉。”

  我静静地躺在炕上。爸爸独个儿坐在小板凳上,对着灯发愣,他瞅了瞅炕上,以为我和弟弟睡着了,就慢慢地站起来,轻轻地把沈阳家里带来的箱子打开,翻出妈妈的照片。看着看着,爸爸禁不住流泪了。我翻下床,一头扑进爸爸的怀抱,放声大哭。爸爸拍着我,说:“不能这样,不能让邻居听到。”听到哭声,弟弟醒来了。爸爸把我和弟弟紧紧地搂在怀里。这一夜,我们不知流了多少泪,却不能大声哭。
  ……

  这真是人间至痛的往事,令人不堪回首。在学习班上,沈阳法院的人要林林签字并按手印的那份“笔录”,后来在张志新的案卷中被找到,摘抄于此:

  曾林林:刚听说张志新犯了反革命的罪行,我当时感觉会影响我进步的。这下可完了。

  但经过学习提高了认识,母女关系是有阶级性的,她虽然生了我,是我的母亲,可她是反革命,就不是母亲了,已是我的敌人了。她反党反毛主席,我们就和她斗争到底。我后来经过学校老师和家长的教育,我已认识到她反革命,我和她划清界限,并不会影响我的进步。

  问:张志新实属死心塌地,罪大恶极,你们有什么想法,看法?

  林林、彤彤:坚决镇压,把她处死刑,为人民除害。我们连尸体也不要,政府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们都拥护。对于张志新在监狱的还有什么财物,我们什么都不要,这有(由)政府处理。

  那一年,彤彤不满10岁,而林林也未满18岁。




















毛远新下令割喉管 不止张志新一人
周秋鹏 2015-03-08 10:55




  1968年,辽宁省委宣传部将张志新和3万多工作人员送到盘锦的干校学习改造,张志新被专案组以“反对文化大革命”罪名特别提审。次年9月18日,张志新因“现行反革命”罪名被捕,一度羁押6年。张志新在监狱中受到非人折磨,1975年4月4日,张志新在沈阳市东陵区大洼刑场被执行死刑,时年45岁。张志新临终前甚至被割破喉管,而这一命令正是出自毛泽东侄子、时任辽宁省革委会副主任毛远新之手。作家周秋鹏撰文《盯住那个割破张志新喉管的人》指出,张志新冤案在当时是逐步展露的,一些极其残忍的法西斯细节,也是逐步由含糊到明确,慢慢披露的。张志新并不是第一例行刑前被割喉管的“罪犯”,而是第三十多例。

在我搜集的大量人类暴力行为的资料中,对我的心灵震撼最深的,当然是那个被割断喉管后再被枪杀的张志新了。张志新的事情,我在读初中的时候就听说了,当时只知道她是辽宁省委宣传部的一个工作人员,在“文革” 期间,她因为在思想和言论方面坚持自己的观点,被打成“反革命”,先是坐牢,在坐牢期间又被逼疯,但她疯了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于是她就被枪杀了。当时像张志新那样的人,其实是非常多的。而我之所以记得她,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听说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二是听说她被枪杀之前,被人割断了喉管。就这两个原因,让我牢牢地记住了她,而且在这将近三十年的时间里,我一直在断断续续地关注着她的消息。

我曾经无数次地想象过她死去时的情景。那样一个美丽的女人,她会是什么样子呢?而割她吼管的人,又是如何下手的呢?但是我一直没有机会看到真实的资料。直到在1998年8月7日的《南方周末》上,我读到朱建国了撰写的一篇文章。从他的文章中,我发现张志新受到骇人听闻的残酷迫害的情节,如临刑前割断她的喉管等,并不是一下子公布与世的,而是经过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在1979年6月5日《光明日报》发表的《一份血写的报告》中,关于这一情节是这样写的:“第二天临刑前,张志新被秘密带到监狱管理人员的一个办公室。接着来了几个人,把她按倒在地,惨无人道地剥夺了她用语言表达真理的权利。”

一个多月之后,《光明日报》发表的一篇报道《走向永生的足迹》中,就直言不讳了:“1975年4月4日,枪杀她之前,她被按在地上割气管。她呼喊挣扎,她痛苦至极,咬断了自己的舌头。”

又过了一个月,《光明日报》发表的一篇报道《她是名副其实的强者》中,又增加了控诉法西斯暴行的内容:在被割气管时“张志新剧痛难忍,奋力呼喊,很快,就喊不出声音来了。这时,一个女管教员,听着,惨不忍闻,看着,惨不忍睹,惨叫一声,昏厥在地,随即被拖了出去。

可见,张志新冤案在当时是逐步展露的,一些极其残忍的法西斯细节,也是逐步由含糊到明确,慢慢披露的。

而这些简短的文字中,无疑超出了我的所有想象。让我感到无比的震惊与恐惧。到了1998年,距离张志新被枪杀23年之后,《光明日报》记者陈禹山终于了说出更多的真相。

原来张志新并不是第一例行刑前被割喉管的“罪犯”,而是第三十多例。当年陈禹山在采访时发现,对行刑犯人割喉管这个超越法西斯的“创举”,是辽宁公安局的一个法医根据当时辽宁当权人物的意旨而提出的。有许多犯人行刑前不是大声呼冤,就是要学革命烈士呼口号,有的“反革命犯”还高呼“毛主席万岁”,这被认为影响极坏,割喉管被设想出来。其时主持辽宁党政军全面工作的毛远新(毛泽东侄子)等当权人物同意了这一“扞卫毛泽东思想”的创造性的“新生事物”。

第一个“享受”割喉管“待遇”的,是沈阳皇姑区克俭小学青年教师贾承厚,因为曾给校长提过意见,被校长串通学生诬告他强奸女学生,判处死刑。贾始终不服,大呼有冤,于是被割断喉管后再枪决,死时只有20来岁。死后其家属在狱中拿回他的遗物,发现被子中缝有一张伸冤状,详细叙述了冤案经过与伸冤理由,”三中全会“后终于昭雪平反。

张志新开始和其他犯人合关在可以有地铺睡觉的普通牢房里,后来因为坚决不认罪,坚持认为不仅林彪、“四人帮”有罪,而且“毛主席也犯了左的错误”,于是在毛远新主持的辽宁省革委常委会上,由无期徒刑改为死刑。毛远新说:判了无期徒刑还这样嚣张,杀!于是张志新被改押在只能一人坐的“小号”里。经过多日的“小号”折磨,张终被逼疯:用窝窝头沾着月经血吃,在床上大小便。狱警上报此情,上面的回答是:装疯卖傻!

采访回来后,陈禹山等记者写出了《一份血写的报告》。文章发表后,许多读者打电话追问:“把她按倒在地,惨无人道地剥夺了她用语言表达真理的权利”到底是什么意思。陈禹山和编辑部干事吴力田无法搪塞,只好如实告诉读者,是指割断了喉管。一位读者听后,在电话里哽噎说:“鲁迅先生的《纪念刘和珍君》一文在谈到被害的刘和珍君的一位战友时写道,这不但是杀害,简直是虐杀,因为身体上还有棍棒伤痕。当年有棍棒的伤痕而被枪杀的叫虐杀,而今我们割断气管再去处决,这叫什么杀?假如鲁迅活着,他会含蓄掉吗?他会怎么写?”

一声声义正辞严的追问,终于使陈禹山在以后的文章里明确说明了几个大汉,把张志新按倒在地,在颈背垫上一块砖头,不麻醉不消毒,就用普通刀子割断喉管的细节,由此引起了读者怒不可遏的“娘杀孩子”讨论,引出了“谁之罪”的全民“天问”:割喉管人是无罪的,押打张志新的人是无罪的,公安局、法院、省委宣传部那些揭发张志新的人都是无罪的……因为在当时那种专政政治下,谁都是在执行上级指示、“中央精神”,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那么到底谁有罪呢?张案报道讨论在3个月后奉命停止,据信与此有关。

我并不是一个关心政治的人。因为我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人,我更关心的是人伤害人的问题。虽然我知道张志新的死,和当时的政治有关。但我至今还是弄不明白,为什么当时的政治,就一定要把这样一个美丽的女人,而且她弱小得像一只兔子,可以说对整个世界没有任何的伤害能力,仅仅因为在思想和言论方面,坚持了自己的观点,就有人不肯放过她,要把她关在牢里,把她逼疯,枪杀她,还要先割断她的吼管。我至今没有弄明白。但我却非常清楚地看到了,在这件事情的过程中,有一些我的同类一人,对这个美丽而又弱小的女人,所表现出的凶残与暴力。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不敢相信,那些事情真的是人做的。但是事实告诉我,没错,那些事情就是人做的。而且做那些事情的人,现在应该还和我一起,生活在这个星球上。

我非常希望找到那个人,可能不是一个,有好几个,我想看看他们的面孔,和其他人的面孔,究竟有什么不同。当然我更想看到的是,在很多年前,当他们把张志新或其他罪犯摁在地上割吼管时,他们的面孔上,是怎样一种表情。他们的眼睛里,会不会释放出一种奇异的光泽。

2002年4月20日中午,为了证实与查找一些资料,我访问了张志新的网上纪念馆。首页有她的一张黑白照片,是从《南方周末》上复制过来的。我长久地看着她的面孔。她美丽得让我心碎。而她的美丽也让那些施暴者的面目裸露在阳光之下。在给她献上一束圣洁的郁金香时,我的心头涌起千言万语,但是我找不到一句,可以完全表达我的心意。后来我在附言栏里写道:“暴力可以伤害美丽,但是无法消灭美丽。”

2000年06月16日的《南方网》再度发表了陈少京采访陈禹山后写出的文章。披露在1979年初夏,陈禹山访问了张志新女儿林林,听林林谈了参加“死囚家属学习班”的情况。这段回忆虽然没有刀子割破喉管的血腥场面,但是却把人的暴力行为,进一步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面。以下是陈少京的原文——

1975年初春的一天,刮着大风雪。沈阳法院来了两个人,通知林林和她的爸爸、弟弟到县城开会。爸爸和她牵着弟弟,冒着风雪来到县城招待所。“我们推门进去,屋内有暖气,一股热气扑面而来。然而我心里发颤,感觉比在风雪里还要冷。”沈阳法院的人要他们坐下,说是给他们办个“学习班”。接着,一个人掏出《毛主席语录》,翻开念了两段语录,内容她记不全,一段是讲什么阶级斗争,一段是讲坚决镇压一切反革命的。然后提到她妈妈,并问了她爸爸一些话。爸爸说几年前他已同张志新离婚了,法院把孩子判给了他。法院的人问林林:你知道你妈妈在监狱中的表现吗?她摇摇头。她确实不知道。她当时只知道别人说她妈妈是个反革命。但怎样反革命,她也不知道。妈妈被关进监牢后,爸爸上监狱送衣物,不让见。姨父从北京来沈阳,到监狱去探监,也不让见。妈妈自被捕以后,同家人的一切联系都断了,所以她什么都不知道。沈阳法院来的人大声说:你妈妈非常反动,不接受改造,顽固不化,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反对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反对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罪上加罪,政府考虑加刑。如果处以极刑,你是什么态度?她就愣住了,不知道怎样回答。她的心一下碎了。但她强装镇静,强忍着泪。因为爸爸说过,不能在别人面前掉泪,不然就同妈妈划不清界限了。爸爸代她回答说:如果确实那情况,政府怎么处理都行。法院的人又问:处极刑,收不收尸?张志新狱中的东西你们还要不要?她低着头没说话。爸爸又代她说:我们什么都不要。他们再也不问什么了。两个人嘀咕了一会儿。一个人在写什么,另一个在教育她,说她是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党的政策是重在表现,要她和妈妈划界限。他要她说说对妈妈犯罪的看法。林林就说了,是照老师平时教导她说的。当时她心里很乱,说了什么现在记不清了。那个人把写好的东西,交给同她谈话的人,他们又啼咕了一阵,又在上面写。写完之后。要她在上面签字,按上手印。“学习班”就这样结束了。整个过程,弟弟被吓得不敢出声,他靠着爸爸身旁,紧紧地抱着爸爸。爸爸领着她和弟弟从县城招待所出来,跌跌撞撞,顶着呼啸的风雪回到家。没有做饭,爸爸将家里仅剩下的一个窝窝头掰成两半,分给她和弟弟吃,说:吃了早点睡觉。她静静地躺在炕上。爸爸独个儿坐在小板凳上,对着灯发愣,他瞅了瞅炕上,以为她和弟弟睡着了,就慢慢地站起来,轻轻地从沈阳家里带来的箱子打开,翻出妈妈的照片。看着看着,爸爸禁不住流泪了。她翻了下床,一头扑进爸爸的怀抱,放声大哭。爸爸搂着她,说:不能这样,不能让领居听到。听到哭声,弟弟醒来了。爸爸把她和弟弟紧紧地搂在怀里。这一夜,三个人不知流了多少泪,却不能大声哭。

这真是人间至痛的往事,令人不堪回首。在学习班上,沈阳法院的人要林林签字并按手印的那份“笔录”,后来在张志新的案卷中被找到,现摘抄于此:

曾林林:刚听说张志新犯了反革命的罪行,我当时感觉会影响我进步的。这下可完了。但经过学习提高了认识,母女关系是有阶级性的,她虽然生了我,是我的母亲,可她是反革命,就不是母亲了,已是我的敌人了。她反党反毛主席,我们就和她斗争到底。我后来经过学校老师和家长的教育,我已认识到她反革命,我和她划清限界,并不会影响我的进步。

问:张志新实属死心塌地,罪大恶极,你们有什么想法,看法?

林林、彤彤:坚决镇压,把她处死刑,为人民除害。我们连尸体也不要,政府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们都拥护。对于张志新在监狱的还有什么财物,我们什么都不要,这有(由)政府处理。

那一年,彤彤不满10岁,而林林也未满18岁。

如果说割破张志新的喉管,是人的一种暴力行为,那么,让张志新的一双亲生儿女留下那份签字并按手印的“笔录”,就是人的另一种暴力行为。而且后面一种比前面一种,无疑更加凶残。因为那些施暴者,割破张志新的只是肉体的喉管。而割破她的一双亲生儿女的,是精神的喉管。

我曾经采访过很多的罪犯。他们因为对其他的人施以暴力,伤害了别人的生命财产,而被判刑,严重的被处极刑。理由是他们触犯了法律。而那些对张志新和她的儿女家人施暴者,却没有受到法律的追究。



























袁斌:是谁割破了张志新们的喉管?
2017-06-23 1:12 PM 



虽然文革过去四十多年了,但张志新被割破喉管的惨剧却依旧让包括我在内的许多国人无法忘怀。

不过多年以来,我一直以为这只是一起孤例,直到昨天看了一篇文章,才知道原来文革时行刑前被割喉管的“罪犯”在辽宁省远不止张志新一人,而是有第三十多例。

文章说,当时有许多犯人行刑前不是大声喊冤,就是要高呼口号,有的“反革命犯”还高呼“毛主席万岁”,这被认为影响极坏。在这种情况下,辽宁公安局的一个法医根据当时辽宁当权人物的意旨便提出了割喉管这一设想,毛泽东侄子、其时主持辽宁党政军全面工作的毛远新等当权人物二话没说,就同意了这一“捍卫毛泽东思想”的创造性的“新生事物”。

第一个“享受”割喉管“待遇”的,是沈阳皇姑区克俭小学青年教师贾承厚,他因为给校长提意见,被校长串通学生诬告强奸女学生,被判处死刑。贾始终不服,大呼有冤,于是被割断喉管后再枪决,死时只有20来岁。死后其家属在狱中拿回他的遗物,发现被子中缝有一张伸冤状,详细叙述了冤案经过与伸冤理由,文革后此案终于昭雪平反。

张志新开始和其他犯人合关在可以有地铺睡觉的普通牢房里,后来因为坚决不认罪,坚持认为不仅林彪、“四人帮”有罪,而且“毛主席也犯了左的错误”,于是在毛远新主持的辽宁省革委常委会上,由无期徒刑改为死刑。毛远新说:判了无期徒刑还这样嚣张,杀!于是张志新被改押在只能一人坐的“小号”里。经过多日的“小号”折磨,张终被逼疯:用窝窝头沾著月经血吃,在床上大小便。狱警上报此情,上面的回答是:装疯卖傻!

那么后来张志新究竟又是怎样被割破喉管的呢?

在1979年6月5日《光明日报》发表的《一份血写的报告》中,关于这一情节是这样写的:“第二天临刑前,张志新被秘密带到监狱管理人员的一个办公室。接着来了几个人,把她按倒在地,惨无人道地剥夺了她用语言表达真理的权利。”

一个多月之后,《光明日报》发表的一篇报导《走向永生的足迹》中,就直言不讳了:“1975年4月4日,枪杀她之前,她被按在地上割气管。她呼喊挣扎,她痛苦至极,咬断了自己的舌头。”

又过了一个月,《光明日报》发表的一篇报导《她是名副其实的强者》中,又增加了控诉法西斯暴行的内容:在被割气管时“张志新剧痛难忍,奋力呼喊,很快,就喊不出声音来了。这时,一个女管教员,听着,惨不忍闻,看着,惨不忍睹,惨叫一声,昏厥在地,随即被拖了出去。

报导张志新事迹的《一份血写的报告》发表后,许多读者打电话追问陈禹山等记者:报导中说的“把她按倒在地,惨无人道地剥夺了她用语言表达真理的权利”到底是什么意思。陈禹山等无法搪塞,只好如实告诉读者,是指割断了喉管。一位读者听后,在电话里哽噎说:“鲁迅先生的《纪念刘和珍君》一文在谈到被害的刘和珍君的一位战友时写道,这不但是杀害,简直是虐杀,因为身体上还有棍棒伤痕。当年有棍棒的伤痕而被枪杀的叫虐杀,而今我们割断气管再去处决,这叫什么杀?假如鲁迅活着,他会含蓄掉吗?他会怎么写?”

一声声义正辞严的追问,终于使陈禹山在以后的文章里明确说明了几个大汉,把张志新按倒在地,在颈背垫上一块砖头,不麻醉不消毒,就用普通刀子割断喉管的细节,由此引起了读者怒不可遏的“娘杀孩子”讨论,引出了“谁之罪”的全民“天问”:

割喉管人是无罪的,押打张志新的人是无罪的,公安局、法院、省委宣传部那些揭发张志新的人都是无罪的, 上级指示是无罪的, 、中央精神是无罪的, ,“毛主席革命路线”是无罪的, 都是无罪的。














文革那年:张志新与毛远新的“恩怨”
叶奥2016-05-17 03:49


1975年2月26日,中共辽宁省委委常委扩大会议审批张志新案之时,毛远新最后说:“在服刑期间,这么嚣张,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活动,杀了算了。”有消息称,为了防止张志新在行刑时出声喊口号,在此之前就被割喉,而下令将张志新割喉的,则这一命令出自毛泽东侄子、时任辽宁省革委会副主任毛远新之手。

对于割喉,张志新并不是第一例行刑前被割喉管的“罪犯”,而是第三十多例。

曾在张志新被平反后写成《一份血写的报告》的《光明日报》记者陈禹山表示,在当时(1979年)的采访中发现,对行刑犯人割喉管这个超越法西斯的“创举”,是辽宁公安局的一个法医根据当时辽宁当权人物的意旨而提出的。有许多犯人行刑前不是大声呼冤,就是要学革命烈士呼口号,有的“反革命犯”还高呼“毛主席万岁”,这被认为影响极坏,割喉管被设想出来。其时主持辽宁党政军全面工作的毛远新等当权人物同意了这一“扞卫毛泽东思想”的创造性的“新生事物”。









回忆烈士张志新:我们民族那份带血的记忆
2006年01月19日13:57


  1979年元旦过后,我从新华社调到《光明日报》工作,在记者部做机动记者。那年春天,报社收到了辽宁《共产党员》杂志寄的一份稿件,标题是《为真理而斗争》,主人公是刚刚被平反的一位叫张志新的烈士。记者部主任卢云让我看一下,粗略看后,我感觉报道的整个调子是反对林彪、“四人帮”的,完全符合报纸需要,只是大话套话太多,具体细节很少。

  卢云听了我的意见,让我去辽宁跑一趟。第二天,我便坐上了去沈阳的火车。当时辽宁省委书记是任仲夷,张志新案件的平反工作就是在他的全力支持下进行的,所以辽宁省委对我的采访全力配合。

  看了张志新所有的“罪状”材料,那种感觉我至今都忘不了——震撼得我心里直抖。那时候,对“文革”中一些冤假错案的报道已经很多,但看了张志新的材料后,一种感觉告诉我,张志新这个人物实在太不同寻常。为张志新平反,是在“反林彪、‘四人帮’”名义下进行的。但实际上,她对文化大革命的本质看得非常清楚,而且论述得非常严密,后来政治形势的发展完全证实了张志新的预料。

  毫不夸张地讲,采访这几天我的眼泪始终未曾断过,经常是采访结束回到宾馆的路上,一边走一边掉眼泪。动笔写的那天晚上,我在桌子前放了一块毛巾,写了一整夜,流了一整夜的眼泪。早上,那块毛巾都是湿的……

  坦率地说,写文章的过程觉得很压抑,因为很多内情或细节都不能写。但我已经考虑好了,有两个信息我必须想方设法传递出去:一、张志新已经对毛泽东晚年的某些做法提出反思——1979年年初的中国,虽然“文革”已经结束,气氛仍然很紧张,对毛泽东晚年提出些许质疑,仍会被扣上“反革命”的帽子。而张志新恰恰写了不少反思的话,如果我把她的那些言论照实传播出去,我也有可能被当作反革命枪毙。所以最后在成文时,只含糊地写上张志新“对毛主席的某些工作提出了自己看法”,虽然还不能具体写明究竟是什么看法,但我相信敏感的读者会看出其中的暗示;二、张志新在死前已被割断了喉管。

  连夜写完文章后,我带着稿子回北京。考虑到所披露的是发生在新中国的极其残忍的法西斯罪行,又有“血淋淋、影响不好”等反对意见,报社领导们又报到中宣部送审——当时的中宣部部长是胡耀邦。几天后,总编把我叫到办公室,说文章一个字都没改,连标点都一动没动,但耀邦同志希望把割喉管那个细节删掉,可能他也觉得太过残忍了。

  上面的意思我不能不遵守,但我的一个念头那时也异常强烈:一定要把这个信息传递出去。最后,我“狡猾”地换成这种表述方式:“惨无人道地剥夺了她用语言表达真理的权利。”

  1979年6月5日,由我主写的长篇通讯《一份血写的报告》在《光明日报》第一版发表。发表当天就有了反馈,一个读者打来电话追问,“惨无人道地剥夺了她用语言表达真理的权利”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对接电话的干事说,“照实直说”。对方一听就哭了,哽咽地说:“鲁迅先生在《纪念刘和珍君》里提到一个遇难的学生时写道:‘这不但是杀害,简直是虐杀,因为身体上还有棍棒伤痕。’当年有棍棒伤痕被叫虐杀,而今我们割断气管再去处决,这叫什么杀?假如鲁迅活着,他会含蓄掉吗?他会怎么写?”

  那时候有电话的人不多,更多的读者是通过来信表达他们的悲愤。我们此后又做了两次追踪报道,也刊登不少读者来信;原来计划用一个版面再做最后一次报道,我写了两篇文章,一篇是写张志新平反经过,另一篇是由我执笔、张志新女儿林林口述的一篇《妈妈,你在哪里》,后来种种原因,这一版被停发。

  张志新之死

  张志新以“反革命罪”被逮捕时,只有38岁;此后,受了7年牢狱的残酷折磨,被枪毙时,也只有45岁。这样一个年轻而美好的生命,以这种方式凋零,时隔30年,每每想起来,我还是忍不住长叹。

  张志新是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告诉人们那曾经是一个多么荒谬、扭曲而疯狂的时代。

  大约在1968年前后,一个星期天,张志新到一个同事家里借江青“文革”时讲话资料。同事说张志新你站到我们这一派吧,我们派是革命的。张志新说,我考虑的不是这一派那一派的问题,我考虑的是文化大革命的问题,我觉得文化大革命好多问题我不能理解。此事立即被这个同事向她那一派组织的头头汇报,并写成文字装进档案里。

  不久,在辽宁省委宣传部工作的张志新与3万多名机关干部一道,被送到盘锦的干校学习。在这里,张志新被揪出来,说她反对文化大革命,要挖她黑思想,并成立了专案组。张志新的很多言论最初都只是在与同事朋友之间的闲聊中无意零碎地流露出来。她从未主动地在公开场合谈过自己的思想,甚至从未对自己的爱人提及,但在一次又一次的批斗和交代中,她被迫说出了自己早已存在脑中的很多想法,她的思想被组织挖掘得越来越深,1969年9月18日,张志新以反革命的罪名被捕入狱。

  当年的办案人员向我回忆,张志新被逮捕后,原打算只要她认罪,判几年就可以了。但张志新始终坚持自己无罪。1970年5月,张志新因“反对毛主席、反对江青同志,为刘少奇翻案”被判死刑,案件呈至已实行军管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处高副处长看了报告,私下说:毛主席指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张志新动口不动手,没有搞破坏;另外,党员在党的组织会议上发表自己的看法,构成犯罪吗?

  “军管会”认为执行不力,换了人。新换者感到压力很大,决心这次不能再“右”了——那时普遍认为“左”比“右”好。他本意是判张志新两年以上刑期,但就在誊抄审判意见稿时,觉得自己还可能被“军管会”认为“右倾”,为了表示自己的坚决,他一下子把刑期改为15年。

  审判意见稿送到军代表那里,军代表连写了“六个恶毒攻击”,结论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再报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审批。参加会议的法院方面代表一致同意判张志新死刑,但在最后,当时辽宁省最高负责人、军区司令员陈锡联发话: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张志新被改判无期,这一“指示”让张志新多活了几年。

  1973年,张志新再一次也是彻底被推向死亡。11月,监狱组织“批林批孔”学习大会,在大会上讲到林彪执行极右路线,这时有一个犯人站起来喊:林彪不是地主,他家里没有土地。他喊完以后,已精神失常的张志新站起来高喊了一句涉及最高领袖的口号,当时立即有人扑过去把她押出去了。

  张志新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于是监狱提出了死刑报告。

  1975年2月,辽宁省委常委开会讨论“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的案情报告”。我后来在档案中,也看到了这份会议记录。毛远新说,判了无期徒刑,还一直相当反动,看来是死心塌地;服刑期间还那么疯狂,还犯罪,让她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张志新的死刑讨论记录大概只有60多个字,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被决定了。张志新的死刑判决公布之后,监狱里有人提出张志新“是否精神失常”的问题,但上级批示“她的假象,本质不变,仍按批示执行”。1975年4月4日,45岁的张志新在沈阳大洼刑场被枪决。

  殉道者张志新

  当年张志新能在全国激起那么大的反响,除了她本身的遭遇之外,我想,也与张志新本人散发的独特气质有关,让人们对扼杀这个美好生命的时代更多了几份悲愤与控诉。

  张志新身上有一种文艺青年的浪漫气质。她的父亲早年参加过辛亥革命,父母亲都是教育工作者。张家姐妹很小就学会弹奏乐器,在天津很有名。张志勤告诉我,大姐生前最喜欢的是波隆贝斯库的小提琴曲《叙事曲》。

  采访张志新案件的过程,也是我重新认识张志新这个人的过程。她的那些言行,不是反党反毛主席,而是发自内心地为国家为人民。她说毛主席发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推行的是一条左倾政治路线,这条路线是从1958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年代发展过来的,至“文革”时登峰造极,这样下去,后果不堪设想。现在看来,她当时的那些言论体现出的政治洞察力和预见力可谓惊人——“再过去十年,有人看我们现在和党的领袖的关系,就像我们现在看以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样可笑,像
神话一样不可理解”;“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在辽宁省实行“军管”时,张志新就提出,军队不熟悉地方,“军管”容易出事,没想到“事”最后竟然发生在她身上。

  外界一直盛传的张志新的婚外恋确实存在,我在20多年前写那篇报道时,不可能提及这一点。但过了这么多年,我丝毫不觉得这有损于张志新在我心目中近乎完美的形象。张志新在抗美援朝期间报名参军,参军后被部队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学俄语。与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任团支书的曾真相恋、结婚,后来调到辽宁。性格外向、浪漫的张志新与丈夫后来关系不是很亲密,“文革”刚开始时候,张志新和曾真是分成两派的。张志新的妹妹张志勤后来告诉我,张志新有一次从沈阳回天津探亲路过北京,说起曾真,张志新还哭了一场。

  “文革”之前,张志新看到穆青写的焦裕禄的报道后,很感动,主动找组织坦白。所以“文革”一开始,就有大字报攻击她这一点,说她如何如何。但张志新很特别的一点是,她对别人的这些指责毫不放在眼里,但对她的“思想罪”,她明知最后的代价可能是死,却仍然不愿为此放弃她所认为的“真理”。我看过案卷,她曾经在某天审讯时也承认过“错误”,但第二天又翻过来:我认为我应坚持我的观点,于是有人说她不要脸。她回答:我连命都不要了,我还要脸干什么?

  因为至死不认错,张志新最后被关押在只能容纳一人、而且只能坐不能躺不能站的“小号”里。我去监狱,看过她住的那个“小号”和她戴过的脚镣。监狱里面的人后来写的材料说,有一次张志新把自己的衣服脱光了,监狱方面找了几个女的进去给她穿衣服;在床上大小便、就着经血吃馒头——现在看来,张志新那时候已经完全疯了。狱警上报此情,上面的回答是:装疯卖傻!

  张志新的女儿林林和儿子彤彤如今都生活在美国。他们不愿让外人知道他们的身世,儿子在档案中“母亲”一项上都写“幼年丧母”。妹妹张志勤、丈夫曾真现在都是七旬老人,虽然都生活在北京,但彼此从不来往。对我来说,最难过的事情莫过于他们的不和。张志新平反后,不少报纸登她的家庭合影,都把曾真的头像从一家4口中拿掉,我觉得这是不应该的。曾真也是受害者,一辈子都生活在悲剧里。

  时隔20多年,再回顾“张志新事件”,我想可以这样说:如果辽宁没有任仲夷,张志新还平反不了。“文革”结束后,“文革”的阴霾还没散去,在这种气氛下,辽宁省委仍为张志新平反,并追认她为烈士,可谓勇气可嘉。

  不该被遗忘的历史

  我当年在辽宁采访时,张志新的案卷只有一个材料没有允许我看,这便是张志新被枪毙后的照片。

  “弹中头部一枪击毙”,张志新的刑场执行记录只有这寥寥8个字,“弹中头部”等于是面目全非,现场肯定非常悲惨,我猜想这也是他们不让我看案卷的真正原因吧。在枪毙张志新之前,公安部门到农村找到曾真和两个孩子,他们表示“不要尸骨”。后来遗体也找不到了,辽宁省后来追认张志新为革命烈士的平反大会上,张志新的大女儿林林实际上拿的是一个空骨灰盒。

  当年收到的大量读者来信中,其中两封谈到张志新遗体的下落。一封说,张志新的尸体被沈阳医学院附属
医院用汽车运走,放在水泥池子里,用药水泡上,做病理解剖实用。另一封来自辽宁中医院,信中说张志新被杀害后,尸体被拉回沈阳,“把她剖腹挖心,取得内脏”后才火化,“这是千真万确的”。我的个人推测倾向于被用做医学研究了。遗憾的是,张志新遗体下落这个谜至今没揭开。

  张志新被割喉管,也成为那个时代最血淋淋的一个罪行。但我在采访中发现,其实张志新并不是刑前第一个被割喉管的人。当时有许多犯人行刑前不是大声呼冤,就是高呼口号,有的“反革命犯”还高呼“毛主席万岁”,这被认为影响极坏,于是辽宁公安局有人提出了这一“创举”,主持辽宁党政军全面工作的毛远新等当权人物同意了这一“捍卫毛泽东思想”的创造性的“新生事物”。

  张志新的报道登出来之后,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两三大麻袋的读者来信,提的最多的一点便是“要严惩凶手”。对张志新的死,没有哪一个人是具体的凶手,但很多人都在后面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是这么多人合力共同“杀”死了张志新。这样说起来,我也是有责任的——因为当年我是新华社记者,那铺天盖地的“造神”文章里也有我的一份。我当时没有张志新的觉悟,不过,真有的话,估计我也不在了。

  张志新已经离去30年了。如今,她的名字已渐渐被淡忘。但我想,她代表了这个国家曾经经历过的一个巨大创伤,如果这段历史被遗忘,那将是我们这个民族最大的悲剧。











































































































































































张志新割喉惨死冤案的真相




2000年4月4日,是张志新烈士牺牲25周年。当年采访张志新案的陈禹山回忆张志新案情,披露不少鲜为人知的内幕。陈禹山说,当年为张志新平反昭雪时,由于当时社会政治条件的限制,冤案真相尚未全公开。让张志新冤案真相大白于天下,对我们国家未来的发展,对创造我们子孙后代的生存条件,至关重要。
25年前,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干部张志新,被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在行刑前,为了不让她说话,割断她的喉管,然后押赴沈阳郊区大□刑场执行枪决。1979年春,这起冤案得以平反昭雪。当时全国的报刊报道说,张志新是由于在“文革”中反对林彪、“四人帮”而被杀害。事实的真相并非仅仅如此。
当时,陈禹山发表的长篇通讯《一份血写的报告》曾提到:“她(张志新)在充分肯定毛泽东同志的丰功伟绩的同时,情深意切、光明磊落地对自己的领袖的某些工作,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表达了她对自己的领袖的热爱和深厚的阶级感情。”其实这才是张志新被杀害的主因。
究竟张志新对自己的领袖的哪些“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哪些“意见和看法”?陈禹山详细引述了张志新的原话:“我认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中,毛主席也有错误。集中表现于大跃进以来,不能遵照客观规律,在一些问题上超越了客观条件和可能,只强调了不断革命论,而忽视了革命发展阶段论,使得革命和建设出现了问题、缺点和错误。集中反映在三年困难时期的一些问题上,也就是三面红旗的问题上。”“把观点明确一些讲,就是认为毛主席在这个历史阶段犯了“左”倾性质的路线错误。”
张志新说:“毛主席在大跃进以来,热多了,科学态度相对地弱了;谦虚少了,民主作风弱了;加了外在的“左”倾错误者的严重促进作用。具体地说,我认为林副主席是这段历史时期中促进毛主席“左”倾路线发展的主要成员,是影响“左”倾错误不能及时纠正的主要阻力。导致的结果从国内看,是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革命受到挫折和损失。这种局面确实令人担忧和不安。”
谈到文化大革命,张志新说:“这次文化大革命的路线斗争是建国后,1958年以来,党内“左”倾路线错误的继续和发展。并由党内扩大到党外,波及到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多个环节。这次路线斗争,错误路线一方伴随了罕见的宗派主义和资产阶级家族式的人身攻击,借助群众运动形式,群众专政的方法,以决战的壮志,实行了规模空前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因此,在它一直占有了压倒优势的情况下,造成的恶果是严重的。认为它破坏了党的团结,国家的统一;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削弱了党的领导;影响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事业的正常进行……”
张志新这些“意见和看法”,是1969年8月间,“文革”风暴席卷神州大地,个人迷信、个人崇拜疯行的时候,在组织召开的会上或强迫交待时说的。以后的历史证明,她的“意见和看法”是对的。她是思想解放的先驱。
但至今,绝大多数的人们仍未知道这个真相。
张志新遗体到哪里去了
1979年3月,中共辽宁省委为张志新平反昭雪,追认她为革命烈士。在追悼大会上,张志新的女儿林林捧着的是一个没有骨灰的骨灰盒。张志新的遗体到哪里去了?有说是“暴尸荒野”,有说是“当时火化”,也有说是“因为她的身材标准,其骨架子被制成标本了”等等。这一直是个谜。
陈禹山说,当年宣传报道张志新的事迹时,他所在的报社收到大量读者来信,其中两封来自沈阳的读者来信谈到张志新遗体的下落。这两封信,他一直保存着。
一封是沈阳二十一中学齐利的来信,信中说:
我读了几篇关于张志新烈士的报道,张志新烈士的遗骨没有了,真是这样吗?我把我在群众中听到关于张志新的遗体的问题反映给您。望编辑同志,能否认真调查一下,这事在群众中议论很大,有必要澄清为好。
我的同事和邻居们都这样讲,张志新牺牲那天,身着褪了色的军装,但几篇报道中却是酱红色的囚服,她死后,她的尸体被沈阳医学院附属医院用汽车运走,放在水泥池子里,用药水泡上,作病理解剖实用。
因张志新烈士牺牲后,留下的遗体,按着医学上来说是一具较完整、无病的女尸,这在医院来讲是难找到的,就是有病的女尸,又有哪家家属愿把病尸献给医院呢,所以张志新的遗体运到沈医,这就给医院解剖实验带来了极大的方便。那么张志新较健康的遗体某一部分,就会被放在某个玻璃瓶里,供医学院的学生们教学实验。
如果真像同志们和邻居们所议论的那样,我认为烈士的遗骨就能找到,因1975年4月4日,作为沈阳市每个医院来讲,得到一具完整、无病被枪杀的女尸是极不容易的。沈医得到张志新烈士的遗体后,定会将张志新烈士的遗体肢解,放在大玻璃瓶里保存。
烈士的遗体找不到的另一种原因是,沈阳是受“四人帮”及其死党迫害的重灾区。那个“四人帮”的死党(指毛远新——笔者注)已倒台了,但“四人帮”的须子仍然存在,这就给找烈士的遗体带来了种种阻碍,充分发动沈阳医学院的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回忆烈士的遗体就能找回来。如能找回来一部分,不也是对烈士的一种安慰吗?对得起死难的烈士吗?
张志新同志是党的好女儿、优秀的无产阶级先锋战士,是值得我们今天活着的每一个人来学习,永远值得我们来怀念。烈士的遗骨,就不应放在沈阳医学院解剖室的大玻璃瓶里供人展览,而应放在革命公墓让人们永远怀念、敬仰。
另一封信是辽宁中医院基础部韦同运的来信。信中说张志新被杀害后,其尸体被拉回沈阳,“把她剖腹挖心,取得内脏”后,才火化。“这是千真万确的。”
遗憾的是,张志新烈士遗体下落这个谜至今没揭开。她那骨灰盒一直空着。
张志新的平反绕过“禁区”
既然不把张志新冤案的真相说清楚,怎样平反?平反会彻底吗?
陈禹山认为,这不能算彻底。他谈了张志新案件的平反经过。他说,张志新案最初由原办案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XX复审。王XX认为,张志新案,是“没有什么可改的”。她“反对毛主席,事实确凿”。粉碎“四人帮”后中央下发的文件规定:反对林彪、“四人帮”的要平反。但反对毛主席的,仍定为反革命。
辽宁省委要原办案人王XX回避,改由赵文兰复审张志新案件。赵文兰说,她边看案卷边掉泪。张志新说的那些话,说明了她对党的忠诚。张志新把自己的心都掏出来了,把个人的安危抛开,也不顾自己的家庭、孩子了。作为法官,赵文兰认为要翻这个案,须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看能否冲破“禁区”,即指所谓反对毛主席;另是张志新在狱中被逼疯。
1979年3月9日,辽宁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了对张志新案复审的汇报。省委书记任仲夷绕过了“禁区”,对张志新被害的主因避而不谈,巧妙地为张志新平反昭雪。这在当时是需要很大勇气的。任仲夷在会上说:“张志新案件是件奇冤大案。她的死是非常惨的。张志新同志是一个很好的党员,坚持真理,坚持党性,坚持斗争,宁死不屈。她最后死在林彪、“四人帮”及其死党毛远新的屠刀之下。我赞成定为烈士,予以彻底平反昭雪,对她的家属、子女要很好照顾,由此造成的影响要彻底肃清。要开追悼大会。要号召党员、革命者向她学习。她是很努力学习的。不学习是讲不出这么多言论的。我们现在搞解放思想,她早就思想解放了。要学习她那种“五不怕”的精神。省委要搞出一个很好的文件,给张志新同志以表扬。这个文件不仅下发,还要向中央上报。”“张志新同志是难得的好典型,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真够得上一个艺术典型。从我来说,听了觉得心中有愧。文化大革命中,整别人的事我没有干过,但像她那样坚持真理,我还做得不够,值得向她学习。”
辽宁省委作出了《关于为张志新同志平反昭雪。追认她为革命烈士的决定》。《决定》指出:“张志新现行反革命案件,纯系林彪、“四人帮”及其死党一伙为了篡党夺权,疯狂践踏党的民主生活,破坏社会主义法制草菅人命,残酷迫害革命干部,实行法西斯专政造成的一起大冤案,必须彻底平反昭雪。”“张志新同志惨遭杀害,是林彪、“四人帮”及其死党一伙阴谋篡党夺权,推行极左路线,搞法西斯专政所造成的严重恶果。”
张志新的家人、亲属感激辽宁省委平反张志新冤案,但对平反案情的表述是不够满意的,认为还不是完全实事求是的。当然,他们理解当时的社会政治条件,表示谅解,只是希望有一天有个实事求是的说法,还历史本来的面目。
张志新一个人被判过两次死刑
陈禹山说,张志新曾两次被判死刑。第一次是1970年5月14日。盘锦地区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曾判处张志新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呈送到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的办案人员回忆介绍:张志新1969年逮捕后,原打算只要她认罪,根据策反方针,处几年就行了。可是她不认罪。当时同意判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呈至已实行军管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谢越1979年接受陈禹山采访时,回忆:当年省高院军管会把张志新案第一个是给一处副处长高振忠审。高振忠看了市中院的报告,私下说:毛主席指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张志新是动口不动手的,不搞破坏的。在组织会议上,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看法,构成犯罪吗?
“文革”中公、检、法被砸烂,罪名是“右倾”,保护敌人。老公、检、法人员许多受难。高振忠是幸存者。对张志新案,他有自己的看法,但不敢向军管会讲,更不敢在会上讲。
军管会认为高振忠执行不力,决定换人,换上了周XX。当时普遍认为,“左”比“右”好。“左”是方法问题,“右”是立场问题。周XX感到压力很大,决心这次不能再“右倾”了,要判刑,判劳改。他考虑判两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征求他的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人意见,得到认可。但他在誊抄审判意见稿时,觉得自己还可能被军管会认为“右倾”,于是把刑期大大加重,改为15年。他认为,这已超过了极限、他们不会再说他“右”了。
但审判意见稿送到军代表那里,被全改了,军代表连写了“六个恶毒攻击”,结论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再呈报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审批。
审批会上,与会者对盘锦地区法院、沈阳市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一致对判处张志新死刑,均表无异议。最后,辽宁省最高负责人、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发话: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改判张志新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
1973年11月16日,张志新在犯人参加的批林(彪)批孔(子)大会上,当报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这时精神已失常的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因而张志新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被提请加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75年2月26日,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召开扩大会议上,审批张志新案件。出席这次会议的有毛远新、黄欧东、魏秉奎、苏羽等17人。会上,蔡文林作了《关于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的案情报告》。魏秉奎说真是反动透顶。毛远新说判无期以后,一直相当反动,看来是死心塌地。魏秉奎说乾脆吧。毛远新说在服刑期间,这么嚣张,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苏羽、魏秉奎表态:干脆。
1975年2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给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文件:
你院报省审批的张志新现行反革命一案,于1975年2月26日经省委批准处张犯死刑,立即执行。希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给我们。
3月6日,监狱有人提出,张志新“是否精神失常”的问题,并向上级报告。3月19日,上级批示:“洪XX同志不考虑,她的假象,本质不变,仍按省委批示执行。”
4月4日,张志新在沈阳被杀害。
张志新给丈夫曾真的诀别信
张志新是1950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工作时认识曾真的。这年朝鲜战争爆发,她正在河北师范学院读书。她响应党和国家“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口号,投笔从戎,参加了中国人民志愿军。当时部队急需俄语翻译,张志新被从部队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俄语。1952年张志新被提前毕业,留校工作。那时,曾真为人大哲学系团委书记。他们彼此相识,发展到共坠爱河。1955年国庆,他们喜结连理。1957年,他们夫妻同时被调往沈阳工作,均为中共辽宁省委机关干部。他们育有两子女。张志新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时,女儿曾林林12岁;儿子曾彤彤3岁。
1969年1月5日。张志新给曾真写了一封诀别信。
曾真:
结婚14年我们生下了一男一女,我没有也无力完成自己的义务,希望你很好的抚养下一代,对林林要耐心,女孩子每长一年事就更多,要很好爱护她。叫她不要早婚,妈妈对不起他们。春节好好照顾。过去自己修养不好打骂过孩子,让她别往心里去!好好学习,锻炼身体。改正“没有坚持精神”的缺点。让她好好照顾小弟弟,不要伤心,要坚强。
十几年我对你没疼没爱,犯过的错误已结束了。彻底把我忘却,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原来为你买东西的那笔钱,是我平时结余的,打算为父母办理丧事用的,如能积起可交我母亲治病用。也是最后一次尽孝!不过不要告诉他们,这会使他们受刺激犯病(你尽可能这两三个月每月给他们寄15元吧!也可不寄,叫志勤寄)。平时多注意身体!为了革命多照顾自己吧!
我没给父母写信,如果沈阳家里没人照看,你可写信去和母亲商量是否把孩子放津!不过我考虑,他们若身体不好,困难会大些。如若可能还请何姥来照看,工资稍少些可减轻负担!总之担子都是你的了。对孩子要耐心!对不起你。
十几年辜负了党的培养!一个人不管是生或死只要是为了革命就是有意义的!
我懂得了革命,决心要为革命献出一切!
以前千错万错,如果不能饶恕,我愿接受最严厉的惩罚,毫无怨言。
真正的革命事业永远是兴旺的蒸蒸日上的。为盘锦的美好未来欢呼!再次欢呼这个胜利的前途!愿为美好的未来添点出点力。但有没有这种可能,确不是能由我所决定的。革命能否容纳,党和人民决定。怎么定我怎么领。
中国共产党万岁!
伟大的祖国万岁!
毛主席万岁!
志新
1969年1月5日晚
然而,这封信,曾真当时并未收到,它被装入曾真和张志新的档案里。待曾真看到这封信时,时光已过去了十年。读信的曾真与他们的两个孩子都声泪俱下,悲痛欲绝。曾真曾经含泪泣血地给张志新写了一封回信,可是九泉之下的张志新又怎能读到这封信上的一个字呢?
“我的思想观点与曾真无关”
1月9日。张志新写下遗书,准备自杀。被发现后,严加监视,并召开批斗会,批判她“以死向党示威,对抗运动。”
批斗会上,质问张志新:“你昨天写的所谓遗书,是什么意思?”
张志新:“那是不对头的。”
问:“在遗书中的观点,你认为是对的吗?”
张志新:“这些观点,我认为是应允许存在的,应在今后的革命实践中去证实是不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
问:“哪些观点需要在实践中证实?”
张志新:“两个司令部斗争问题,打倒那么多人的问题,这里面有些肯定是对的,但有些不一定对。”
问:“你在遗书中认为你是正确的,但为什么想死?”
张志新:“从我自己来想,是不想死的。但觉得我的想法,在时间、地点上,是得不到宽恕的。革命非常时期,革命就要坚决处理。”
问:“你的所谓遗书,是认罪还是示威?”
张志新:“我认为自己问题严重。”
问:“怎么严重?”
张志新:“我当时的想法、思路、立场。”
问:“你是一面派,到底是哪一面?应该明确,有个鲜明态度?”
张志新:“我的立场确实没有站过来,还是站在刘少奇的『反动路线』一边。”
当追问曾真对她的影响时,她意识到,她的不幸必会株连家人。她向审问她的人说:“我的思想观点与曾真无关”,并表示考虑要与曾真离婚。
1969年8月张志新被捕,关押在沈阳看守所,不让家人、亲属探视,与世隔绝了。同年11月,已被监视、审查的曾真被遣送建昌县农村插队落户。他带着两个孩子离开渖阳。1970年8月,张志新被判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一年多后,曾真无奈被迫提出离婚。当法院下达的离婚判决书送到监狱时,张志新平静地说:“离不离婚,对我来说已没有什么意义了。”从张志新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直1975年4月4日被枪杀,一直被与家人、亲属完全隔绝。曾真在10年漫漫风雨岁月里,也是九死一生,但他终于把两个孩子拉扯成人。1978年春,他和两个孩子回到阔别8年多的沈阳。























解秘张志新之死:惨绝人寰!
2014-09-24




张志新,女,1930年生,1975年就义,在世界上生活了仅短短4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在校时就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干部,毕业后在单位里不仅业务能干,还是多才多艺的文艺骨干。张志新同志从照片上看,一头黑色瀑布般秀美的头发,一双清澈明亮的大眼睛,一个丰润而紧抿的嘴唇,一张充满青春气息的脸庞……无论是谁,都可以从这张"老照片"上读出"美丽"二字--不,不仅仅是美丽,还有五十年代少女所特有的纯真朴实。   但是,如果联想到这位美丽的女性后来的命运,眼前的"美"就显出了悲剧一般的沉重与崇高。    

在那个野蛮的历史时期,张志新因反对“四人帮”对投入沈阳监狱,她在监狱里仍然坚持真理,同“四人帮”的爪牙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恶魔们愤怒了,难道连一个女犯都无法征服,如何向主子交差。于是他们变本加厉地折磨毒打张志新,还想尽一切下流无耻的方法迫害她。他们连续10几小时进行审讯不准她上厕所,逼着她憋尿直到尿裤子;他们故意不给张志新提供女犯应有的例假用纸,使她的裤子上沾满经血,还不准她换衣服;他们借口怕她隐藏反革命材料,逼着她当着男狱卒的面换衣服,张志新毕竟是个中年女性,女性的隐私和尊严是很脆弱的,她实在气不过就写信怒斥监狱长,监狱长以为她要投降了,亲自审问张志新,但她还是不屈服。    

恶魔使出了最毒辣最无耻的一招,制度没有规定对女政治犯必须施加强奸之刑,监狱当局却命令众多刑事囚徒肆意轮奸张志新,并给轮奸者以奖赏。经过是这样的:他们故意订立了犯人去管理犯人的制度,将男犯女犯集中管理。然后找人暗暗挑动十几个年轻力壮的东北流氓犯、盗窃犯,授意他们可以无情地折磨张志新,可以使用下流之极的手段。流氓恶棍们非常愿意用摧残一个毫无反抗能力的上了年纪的妇女去作为资本去争得减刑,并换来“模范犯人”的称号。他们有计划地行动了,五个20岁上下的流氓恶棍来到张志新所在的号子,看到号子里那个40多岁的妇女正在写材料,衣衫褴褛但仍掩饰不住美丽的面容,他们故意找茬,张志新不愿理这几个无赖,从容地应付着,不给他们以口实,但这几个流氓恶棍本来就是来实施淫威的,哪里肯罢休。他们开始对张志新动手动脚,一个流氓在志新的胸部捏了一把,志新给了他一个清脆的耳光。流氓恶棍恼羞成怒,一齐动手将志新本来就破旧的衣服撕开,然后肆意调笑着在女性的身体上乱摸乱捏,志新还在劝说着:“你们都还小,应该早出去好好做人,我的年纪恐怕比你们的妈妈还大,你们怎么能这样对待一个上年纪的妇女呢?”羊羔掉进了狼窝,语言是苍白无力的,志新无力抵挡,他们将志新推倒在地,一个个象恶狼似的扑上去,残暴地轮奸了这位已有两个孩子的妈妈。此后定期有若干罪犯来此号子“逗女人玩”,稍有人性的则在志新身上捏几下,说些污言秽语过过瘾,毫无人性的则又是一阵恐怖的轮番蹂躏,甚至在女性经期也不放过。志新始终没低头 ,但她虽有着铮铮铁骨,但毕竟是女儿身,这种针对女性的非人折磨比任何严刑拷打都要残酷。志新终于挺不住了,她的精神有些间歇性失常,最严重的时候她竟然用窝头蘸着自己的经血吃,一个好端端的人被折磨到如此地步,真是令人发指。  

1975年4月4日,枪杀她之前,她被按在地上用没消过毒的刀子割气管。她呼喊挣扎,她痛苦至极,咬断了自己的舌头。”作为一名被“四人帮”非法拘捕的政治犯,她遭受过和遇罗克同样的法西斯式残酷迫害,作为一名女性囚犯,她遭受了遇罗克这样的男英雄所没有遭受的野兽般的折磨。     





张志新事件始末

1975年一个初春的日子,张志新被割断喉管,枪决而死。25年来,张志新最终究竟因何而死,我们不知道;她的遗体如何处理,我们也不知道;她两次被判死刑的详细过程,我们更不知道;她的亲属近况如何,我们还是不知道;至于她的儿女被办“死囚学习班”一事,我们更是闻所未闻。在这里,陈少京先生以翔实的材料,把这些我们不知道的事情披露出来。这真是一段沉痛的往事,生活在这个事件中的每一个人,都成为悲剧中的一员。
    
2000年4月4日,是张志新烈士牺牲25周年。当年采访张志新案的陈禹山回忆张志新案情,披露不少鲜为人知的内幕。陈禹山说,当年为张志新平反昭雪时,由于当时社会政治条件的限制,冤案真相尚未全公开。让张志新冤案真相大白于天下,对我们国家未来的发展,对创造我们子孙后代的生存条件,至关重要。
25年前,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干部张志新,被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在行刑前,为了不让她说话,割断她的喉管,然后押赴渖阳郊区大□ 刑场执行枪决。1979年春,这起冤案得以平反昭雪。当时全国的报刊报道说,张志新是由于在“文革”中反对林彪、“四人帮”而被杀害。事实的真相并非仅仅如此。
当时,陈禹山发表的长篇通讯《一份血写的报告》曾提到:“她(张志新)在充分肯定毛泽东同志的丰功伟绩的同时,情深意切、光明磊落地对自己的领袖的某些工作,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表达了她对自己的领袖的热爱和深厚的阶级感情。”其实这才是张志新被杀害的主因。

究竟张志新对自己的领袖的哪些“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哪些“意见和看法”?陈禹山详细引述了张志新的原话:“我认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中,毛主席也有错误。集中表现于大跃进以来,不能遵照客观规律,在一些问题上超越了客观条件和可能,只强调了不断革命论,而忽视了革命发展阶段论,使得革命和建设出现了问题、缺点和错误。集中反映在三年困难时期的一些问题上,也就是三面红旗的问题上。”“把观点明确一些讲,就是认为毛主席在这个历史阶段犯了『左』倾性质的路线错误。”
张志新说:“毛主席在大跃进以来,热多了,科学态度相对地弱了;谦虚少了,民主作风弱了;加了外在的『左』倾错误者的严重促进作用。具体地说,我认为林副主席是这段历史时期中促进毛主席『左』倾路线发展的主要成员,是影响『左』倾错误不能及时纠正的主要阻力。导致的结果从国内看,是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革命受到挫折和损失。这种局面确实令人担忧和不安。”
谈到文化大革命,张志新说:“这次文化大革命的路线斗争是建国后,1958年以来,党内『左』倾路线错误的继续和发展。并由党内扩大到党外,波及到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多个环节。这次路线斗争,错误路线一方伴随了罕见的宗派主义和资产阶级家族式的人身攻击,借助群众运动形式,群众专政的方法,以决战的壮志,实行了规模空前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因此,在它一直占有了压倒优势的情况下,造成的恶果是严重的。认为它破坏了党的团结,国家的统一;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削弱了党的领导;影响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事业的正常进行……”
张志新这些“意见和看法”,是1969年8月间,“文革”风暴席卷神州大地,个人迷信、个人崇拜疯行的时候,在组织召开的会上或强迫交待时说的。以后的历史证明,她的“意见和看法』是对的。她是思想解放的先驱。  

1979年3月,中共辽宁省委为张志新平反昭雪,追认她为革命烈士。在追悼大会上,张志新的女儿林林捧着的是一个没有骨灰的骨灰盒。张志新的遗体到哪里去了?有说是“暴尸荒野”,有说是“当时火化”,也有说是“因为她的身材标准,其骨架子被制成标本了”等等。这一直是个谜。

陈禹山说,当年宣传报道张志新的事迹时,他所在的报社收到大量读者来信,其中两封来自渖阳的读者来信谈到张志新遗体的下落。这两封信,他一直保存着。

一封是渖阳二十一中学齐利的来信,信中说:
我读了几篇关于张志新烈士的报道,张志新烈士的遗骨没有了,真是这样吗?我把我在群众中听到关于张志新的遗体的问题反映给您。望编辑同志,能否认真调查一下,这事在群众中议论很大,有必要澄清为好。
我的同事和邻居们都这样讲,张志新牺牲那天,身着褪了色的军装,但几篇报道中却是酱红色的囚服,她死后,她的尸体被潘阳医学院附属医院用汽车运走,放在水泥池子里,用药水泡上,作病理解剖实用。

因张志新烈士牺牲后,留下的遗体,按着医学上来说是一具较完整、无病的女尸,这在医院来讲是难找到的,就是有病的女尸,又有哪家家属愿把病尸献给医院呢,所以张志新的遗体运到渖医,这就给医院解剖实验带来了极大的方便。那么张志新较健康的遗体某一部分,就会被放在某个玻璃瓶里,供医学院的学生们教学实验。

如果真像同志们和邻居们所议论的那样,我认为烈士的遗骨就能找到,因1975年4月4日,作为渖阳市每个医院来讲,得到一具完整、无病被枪杀的女尸是极不容易的。渖医得到张志新烈士的遗体后,定会将张志新烈士的遗体肢解,放在大玻璃瓶里保存。

烈士的遗体找不到的另一种原因是,渖阳是受“四人帮”及其死党迫害的重灾区。那个“四人帮”的死党(指毛远新——笔者注)已倒台了,但“四人帮”的须子仍然存在,这就给找烈士的遗体带来了种种阻碍,充分发动渖阳医学院的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回忆烈士的遗体就能找回来。如能找回来一部分,不也是对烈士的一种安慰吗?对得起死难的烈士吗?

张志新同志是党的好女儿、优秀的无产阶级先锋战士,是值得我们今天活着的每一个人来学习,永远值得我们来怀念。烈士的遗骨,就不应放在渖阳医学院解剖室的大玻璃瓶里供人展览,而应放在革命公墓让人们永远怀念、敬仰。

另一封信是辽宁中医院基础部韦同运的来信。信中说张志新被杀害后,其尸体被拉回渖阳,“把她剖腹挖心,取得内脏”后,才火化。“这是千真万确的。”

遗憾的是,张志新烈士遗体下落这个谜至今没揭开。她那骨灰盒一直空着。张志新的平反绕过“禁区”
既然不把张志新冤案的真相说清楚,怎样平反?平反会彻底吗?

陈禹山认为,这不能算彻底。他谈了张志新案件的平反经过。他说,张志新案最初由原办案人、渖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XX复审。王XX认为,张志新案,是 “没有什么可改的”。她“反对毛主席,事实确凿”。粉碎“四人帮”后中央下发的文件规定:反对林彪、“四人帮”的要平反。但反对毛主席的,仍定为反革命。
辽宁省委要原办案人王XX回避,改由赵文兰复审张志新案件。赵文兰说,她边看案卷边掉泪。张志新说的那些话,说明了她对党的忠诚。张志新把自己的心都掏出来了,把个人的安危抛开,也不顾自己的家庭、孩子了。作为法官,赵文兰认为要翻这个案,须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看能否冲破“禁区”,即指所谓反对毛主席;另是张志新在狱中被逼疯。

1979年3月9日,辽宁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了对张志新案复审的汇报。省委书记任仲夷绕过了“禁区”,对张志新被害的主因避而不谈,巧妙地为张志新平反昭雪。这在当时是需要很大勇气的。任仲夷在会上说:"张志新案件是件奇冤大案。她的死是非常惨的。张志新同志是一个很好的党员,坚持真理,坚持党性,坚持斗争,宁死不屈。她最后死在林彪、『四人帮』及其死党毛远新的屠刀之下。我赞成定为烈士,予以彻底平反昭雪,对她的家属、子女要很好照顾,由此造成的影响要彻底肃清。要开追悼大会。要号召党员、革命者向她学习。她是很努力学习的。不学习是讲不出这么多言论的。我们现在搞解放思想,她早就思想解放了。要学习她那种『五不怕』的精神。省委要搞出一个很好的文件,给张志新同志以表扬。这个文件不仅下发,还要向中央上报。”“张志新同志是难得的好典型,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真够得上一个艺术典型。从我来说,听了觉得心中有愧。文化大革命中,整别人的事我没有干过,但像她那样坚持真理,我还做得不够,值得向她学习。”

辽宁省委作出了《关于为张志新同志平反昭雪。追认她为革命烈士的决定》。《决定》指出:“张志新现行反革命案件,纯系林彪、『四人帮』及其死党一伙为了篡党夺权,疯狂践踏党的民主生活,破坏社会主义法制草菅人命,残酷迫害革命干部,实行法西斯专政造成的一起大冤案,必须彻底平反昭雪。”“张志新同志惨遭杀害,是林彪、『四人帮』及其死党一伙阴谋篡党夺权,推行极左路线,搞法西斯专政所造成的严重恶果。”
张志新的家人、亲属感激辽宁省委平反张志新冤案,但对平反案情的表述是不够满意的,认为还不是完全实事求是的。当然,他们理解当时的社会政治条件,表示谅解,只是希望有一天有个实事求是的说法,还历史本来的面目。

张志新一个人被判过两次死刑
陈禹山说,张志新曾两次被判死刑。第一次是1970年5月14日。盘锦地区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曾判处张志新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呈送到了渖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渖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的办案人员回忆介绍:张志新1969年逮捕后,原打算只要她认罪,根据策反方针,处几年就行了。可是她不认罪。当时同意判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呈至已实行军管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谢越1979年接受陈禹山采访时,回忆:当年省高院军管会把张志新案第一个是给一处副处长高振忠审。高振忠看了市中院的报告,私下说:毛主席指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张志新是动口不动手的,不搞破坏的。在组织会议上,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看法,构成犯罪吗?
“文革”中公、检、法被砸烂,罪名是“右倾”,保护敌人。老公、检、法人员许多受难。高振忠是幸存者。对张志新案,他有自己的看法,但不敢向军管会讲,更不敢在会上讲。军管会认为高振忠执行不力,决定换人,换上了周XX。当时普遍认为,“『左』”比“右”好。“『左』”是方法问题,“右”是立场问题。周XX 感到压力很大,决心这次不能再“右倾”了,要判刑,判劳改。他考虑判两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徵求他的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人意见,得到认可。但他在誊抄审判意见稿时,觉得自己还可能被军管会认为“右倾”,于是把刑期大大加重,改为15年。他认为,这已超过了极限、他们不会再说他“右”了。
但审判意见稿送到军代表那里,被全改了,军代表连写了“六个恶毒攻击”,结论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再呈报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审批。

审批会上,与会者对盘锦地区法院、渖阳市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一致对判处张志新死刑,均表无异议。最后,辽宁省最高负责人、渖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发话: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改判张志新无期徒刑,投入渖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1973年11月16日,张志新在犯人参加的批林(彪)批孔(子)大会上,当报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这时精神已失常的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因而张志新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被提请加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75年2月26日,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召开扩大会议上,审批张志新案件。出席这次会议的有毛远新、黄欧东、魏秉奎、苏羽等17人。会上,蔡文林作了《关于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的案情报告》。魏秉奎说真是反动透顶。毛远新说判无期以后,一直相当反动,看来是死心塌地。魏秉奎说乾脆吧。毛远新说在服刑期间,这么嚣张,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苏羽、魏秉奎表态:乾脆。
1975年2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给渖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文件:
你院报省审批的张志新现行反革命一案,于1975年2月26日经省委批准处张犯死刑,立即执行。希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给我们。

3月6日,监狱有人提出,张志新“是否精神失常”的问题,并向上级报告。3月19日,上级批示:“洪XX同志不考虑,她的假象,本质不变,仍按省委批示执行。”

4月4日,张志新在渖阳被杀害。

张志新是1950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工作时认识曾真的。这年朝鲜战争爆发,她正在河北师范学院读书。她响应党和国家“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口号,投笔从戎,参加了中国人民志愿军。当时部队急需俄语翻译,张志新被从部队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俄语。1952年张志新被提前毕业,留校工作。那时,曾真为人大哲学系团委书记。他们彼此相识,发展到共坠爱河。1955年国庆,他们喜结连理。1957年,他们夫妻同时被调往渖阳工作,均为中共辽宁省委机关干部。他们育有两子女。张志新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时,女儿曾林林12岁;儿子曾彤彤3岁。
1969年1月5日。张志新给曾真写了一封诀别信。

曾真:
结婚14年我们生下了一男一女,我没有也无力完成自己的义务,希望你很好的抚养下一代,对林林要耐心,女孩子每长一年事就更多,要很好爱护她。叫她不要早婚,妈妈对不起他们。春节好好照顾。过去自己修养不好打骂过孩子,让她别往心里去!好好学习,锻炼身体。改正“没有坚持精神”的缺点。让她好好照顾小弟弟,不要伤心,要坚强。
十几年我对你没疼没爱,犯过的错误已结束了。彻底把我忘却,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原来为你买东西的那笔钱,是我平时结余的,打算为父母办理丧事用的,如能积起可交我母亲治病用。也是最后一次尽孝!不过不要告诉他们,这会使他们受刺激犯病(你尽可能这两三个月每月给他们寄15元吧!也可不寄,叫志勤寄)。平时多注意身体!为了革命多照顾自己吧!我没给父母写信,如果渖阳家里没人照看,你可写信去和母亲商量是否把孩子放津!不过我考虑,他们若身体不好,困难会大些。如若可能还请何姥来照看,工资稍少些可减轻负担!总之担子都是你的了。对孩子要耐心!对不起你。
十几年辜负了党的培养!一个人不管是生或死只要是为了革命就是有意义的!我懂得了革命,决心要为革命献出一切!
以前千错万错,如果不能饶恕,我愿接受最严厉的惩罚,毫无怨言。
真正的革命事业永远是兴旺的蒸蒸日上的。为盘锦的美好未来欢呼!再次欢呼这个胜利的前途!愿为美好的未来添点出点力。但有没有这种可能,确不是能由我所决定的。革命能否容纳,党和人民决定。怎么定我怎么领。
中国共产党万岁!伟大的祖国万岁!毛主席万岁!
志新1969年1月5日晚   





永远不要忘记! 
然而,这封信,曾真当时并未收到,它被装入曾真和张志新的档案里。待曾真看到这封信时,时光已过去了十年。读信的曾真与他们的两个孩子都声泪俱下,悲痛欲绝。曾真曾经含泪泣血地给张志新写了一封回信,可是九泉之下的张志新又怎能读到这封信上的一个字呢?
“我的思想观点与曾真无关”      

1月9日。张志新写下遗书,准备自杀。被发现后,严加监视,并召开批斗会,批判她“以死向党示威,对抗运动。”

批斗会上,质问张志新:“你昨天写的所谓遗书,是什么意思?”
张志新:“那是不对头的。”
问:“在遗书中的观点,你认为是对的吗?”
张志新:“这些观点,我认为是应允许存在的,应在今后的革命实践中去证实是不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
问:“哪些观点需要在实践中证实?”
张志新:“两个司令部斗争问题,打倒那么多人的问题,这里面有些肯定是对的,但有些不一定对。”
问:“你在遗书中认为你是正确的,但为什么想死?”
张志新:“从我自己来想,是不想死的。但觉得我的想法,在时间、地点上,是得不到宽恕的。革命非常时期,革命就要坚决处理。”
问:“你的所谓遗书,是认罪还是示威?”
张志新:“我认为自己问题严重。”
问:“怎么严重?”
张志新:“我当时的想法、思路、立场。”
问:“你是一面派,到底是哪一面?应该明确,有个鲜明态度?”
张志新:“我的立场确实没有站过来,还是站在刘少奇的『反动路线』一边。”当追问曾真对她的影响时,她意识到,她的不幸必会株连家人。她向审问她的人说:“我的思想观点与曾真无关”,并表示考虑要与曾真离婚。

1969年8月张志新被捕,关押在渖阳看守所,不让家人、亲属探视,与世隔绝了。同年11月,已被监视、审查的曾真被遣送建昌县农村插队落户。他带着两个孩子离开渖阳。1970年8月,张志新被判无期徒刑,投入渖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一年多后,曾真无奈被迫提出离婚。当法院下达的离婚判决书送到监狱时,张志新平静地说:“离不离婚,对我来说已没有什么意义了。』从张志新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直1975年4月4日被枪杀,一直被与家人、亲属完全隔绝。曾真在10年漫漫风雨岁月里,也是九死一生,但他终于把两个孩子拉扯成人。1978年春,他和两个孩子回到阔别8年多的渖阳。
一场无法结束的悲剧 。      

张志新的家人和亲属现在如何呢?这是许多读者关心的事。
最近陈禹山探访了张志新的妹妹张志勤和张志新的丈夫曾真。他们都在北京。陈禹山说:曾真已年愈古稀,消瘦,背也有点驼了,与当年所见相比,判若两人。他独身一人住在北京的一个居民小区。他住在一栋多层楼房的七层,房子没有电梯,他每天沿着楼梯爬上爬下,上街买粮,买菜,自己做饭。他请了钟点工,每周上家里来搞一次卫生。他就是这样孤苦伶仃地打发自己的晚年的日子。曾真说:两个孩子,林林、彤彤现在美国。他们都已成家。彤彤只在填写个人资料时,才写上“幼年丧母”,但从不向人提起自己的母亲是谁。林林也不愿意再提及当年的苦难。
张志新在给曾真的诀别信中,要他“彻底”把她“忘却”,“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曾真说:“彻底忘却过去,对我来说,实在是难以办到的事情。”

30多年来,曾真一直没有结婚,没有“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他不可能走出这个悲剧的阴影。  
张志新的妹妹张志勤虽然有一个完整的家,但她身体不好,患有心脏病等多种疾病。与许多六旬的同龄人相比,她显得衰老多了,走起路来也不那么灵便,上楼梯更显得吃力。她已退休。她原是中央乐团首席小提琴手,国家一级演员。她出身音乐世家。小时候,她就和大姐志新,二姐志惠一起组成小乐队参加演出。她们成为闻名津沽的“张氏三姐妹”。张志勤说,大姐是弹六弦琴的,但小提琴拉得也不比她差。波隆贝思库的《叙事曲》是大姐生前最爱拉也最爱听的曲子。
当年张志勤谈起大姐,常常声泪俱下,现在却常常沉默寡言。她给了陈禹山一份关于张志新案件评论的资料,这是从一本书上影印下来的。资料上说:
张志新与秋谨同为反抗专制的杰出女性。可是与年轻的朋友说起来,许多人知道就义已一个世纪的秋谨,而对殉难不过二十几年的张志新却茫然无知。
细一琢磨,这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可理解,因为在我们各种版本的历史教科书里,凡讲到辛亥革命,秋瑾是多少都要提到的,而许多年轻人不知张志新为何许人,实在是她未被载入“正史”的缘故。
张志新的被忽略,或许可视为“正史”的尴尬。

说到张志新,同样会感到尴尬的,还应有我们的“思想界”。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迫于种种压力诱惑,众多职业的“思想家”们纷纷放弃了“思想”,临阵脱逃,而让张志新这样一些不是“思想家”的人去孤立无援地支撑我们民族的头颅并因此抛却了自己的头颅,这是无论过去多少年,我们的思想界都应为之脸红的事情。

显然,张志勤想要说的,或许正是资料上所说到的。
“慷慨就义易,从容就义难”。其实,慷慨就义也不易,这是生死攸关之事。只是免除了活受罪之苦罢了。张志新烈士是从容就义的。她经受了近7年铁牢生活,受尽了肉体的、精神上的7年之久的种种摧残迫害后才就义的,她始终不“投降”。她的意志是何等刚强,死的是何等悲壮惨烈,真不容易呀!张志勤深深感到“正史”对她姐姐的不公。但她能说些什么呢?     最令人伤痛的是张志新亲人们之间的反目。张志新的娘家人和张志新的丈夫曾真因了张志新的缘故,一直有着深深的矛盾。在张志新平反昭雪后,就很突出。当时,有的报刊宣传刊登照片,把曾真抹去。

中国青年报内参《青运情况》登过《张志新同志的女儿对张志新宣传报道的意见》。文中说:
这里我只想反映一个问题,就是对我父亲的不公正态度……
去年新华社转发我母亲大量照片时,保留了所有的家属和亲属,还有一些其他同志,惟独抹去了我的父亲。影响所及,全国照办。助长了对我父亲的误解。据传是徵求了我的一个亲属的意见……
我难以理解的是:究竟有多少根据把我父亲从所有照片上抹去?明明是全家四人的照片,为什么偏偏要改成三人?另一张在平反大会后怀念我母亲的的三人像也不能发?我父亲是个党员干部,涉及对他的态度,新华社为什么不去徵求辽宁省委、我父亲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也不听取在“四人帮” 的时期真正直接受到迫害和株连的我们的家属(家庭成员)的意见,而只是单单去问家属?……

在我妈妈的冤案平反之后,省委从未否认我父母的夫妻关系,法院撤消了过去的离婚手续。妈妈虽已不能复生,但是,我们全家人都从心里感到,我们四口人从政治上、法律上和感情上重新成为一家人了。这是粉碎“四人帮”的必然结果,也是压在我们心底10年的愿望。而有的人却从他自己的狭隘观点出发,想要人为地再把我们全家人分开,不允许我们彻底消除遭受迫害的痕迹,阻挠党的政策的彻底落实。负责落实党的政策重任的新华社、党报和出版社,却没有站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和政策的高度加以抵制,这使我们不能不感到遗憾……

关于我父亲同我母亲离婚,这是事实,用不着回避。但这决非个人所造成!这种家破人亡的悲剧,是遭受“四人帮”残酷迫害的直接结果,是社会造成的!

张志新的母亲郝玉芝认为这份《意见》是曾真所写,而以林林的名义发表的。她针对这篇文章,写了一份数千字的意见。

她写道:
现就我和亲属们了解的与《意见》有关的一些情况加以说明,以正视听。
(一)《意见》称新华社转发志新照片时“惟独抹去了我父亲”、“据传是徵求了我的一个亲属的意见”、“究竟有多少根据把我父亲从所有像片上抹去。”我要说明,不登他的照片是我的意见(儿女们都同意),原因是他“已经徵得志新和组织上的同意离了婚”,登他的照片在法律上是不合适的,况且没有宣传他的必要。在这里我郑重申明:据说他在事后办理了撤消离婚的手续,事先我既不知道,事后我也从来承认过。因为我女儿已经无法表示自己的意见,不能将一方的意志强加于死者。至于法院批准的单方面撤消离婚是否合法,暂不在此述之。     (二)《意见》指责“负有落实党的政策的新华社、党报和出版社,没有站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和政策的高度加以抵制。”志新事迹的意义绝不是表现在家庭中,她的光荣是属于党的,属于中国人民的,当然也是属于她个人的。众所周知,党的宣传机构的领导和同志们做了大量调查,冲破阻力,以忘我的精神和对烈士深切敬仰的心情,大规模地宣传了志新的事迹。仅仅由于在一个时期没有登他的照片,《意见》就给党的宣传机构扣上一顶帽子,这究竟是为什么?




郝玉芝写道:
我的外孙林林失去母亲时只有十二岁,以后的十年,活人给她灌输了什么东西呢?《意见》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只不过是通过孩子之手,能怪孩子吗?!我不想伤害孩子对父亲的感情,但面对《意见》我若不将真相说明,难料孩子之手还会做出何等事来……
鉴于《意见》已经广为传播,有些不明真相的刊物冠以《父亲无端受指责,女儿修书鸣不平》之类的标题转发,我要求我的这篇东西也在同样渠道予以披露,以正视听。这场笔墨“官司”没有连续打下去,但问题与情绪一直困扰着这两个不幸的家庭。张志新的母亲郝玉芝已经去世,曾真、张志勤均已进入暮年。至今,他们仍受着张志新冤案给他们带来的痛苦,心还在流血。
这是谁的过错?谁的罪过呢?




张志新女儿林林诉说:
死囚家属学习班
1975年初春的一天,刮着大风雪。渖阳法院来了两个人,通知爸爸、我和弟弟到县城开会。爸爸和我牵着弟弟,冒着风雪来到县城招待所。我们推门进去,屋内有暖气,一股热气扑面而来。然而我心里发颤,感觉比在风雪里还要冷,渖阳法院来的人要我们坐下,说是给我们办个“学习班”。接着,一个人掏出《毛主席语录》,翻开念了两段语录,内容我记不全,大意是一段讲什么阶级斗争,一段讲坚决镇压一切反革命的。然后提到我妈妈,并问了爸爸一些话。爸爸说几年前他已同张志新离婚了,法院把孩子判给了他。法院的人问我:“你知道你妈妈在监狱中的表现吗?”我摇摇头。我确实不知道。我当时只知道妈妈是个反革命,是听人说的。她怎样反革命,我也不知道。妈妈被关进监牢后,爸爸上监狱送衣物,不让见。姨父从北京来渖阳,到监狱去探监也不让见。自妈妈被捕以后,同我们的一切联系都断了,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渖阳法院来的人大声说:“你妈妈非常反动,不接受改造,顽固不化,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反对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反对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罪上加罪,政府考虑加刑。如果处以极刑,你是什么态度?”





我愣住了,不知道怎样回答。我的心一下碎了。但我强装镇静,强忍着泪。爸爸说过,不能在别人面前掉泪,不然就同妈妈划不清界限了。爸爸代我回答说:“如果确实那情况,政府怎么处理都行。”
法院的人又问:“处极刑,收不收尸?张志新狱中的东西你们还要不要?”
我低着头没说话。爸爸又代我说:“我们什么都不要。”
他们再也不问什么了。两个人啼咕了一会儿,一个人在写什么,另一个人在教育我,说我是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党的政策是重在表现,要我和妈妈划清界限。他要我说说对妈妈犯罪的看法,我说了,是照老师平时教导我说的。当时心里很乱,说了什么现在记不清了。     那个人把写好的东西,交给同我谈话的人,他们又嘀咕了一阵,又在上面写。写完之后,要我在上面签字,按上手印。“学习班”就这样结束了。整个过程,弟弟被吓得不敢出声,他靠着爸爸身旁,紧紧地抱着爸爸。
爸爸领着我和弟弟从县城招待所出来,跌跌撞撞,顶着呼啸的风雪回到家。没有做饭,爸爸将家里仅剩的一个窝窝掰成两半,分给我和弟弟吃,说:“吃了早点睡觉。”
我静静地躺在炕上。爸爸独个儿坐在小板凳上,对着灯发愣,他瞅了瞅炕上,以为我和弟弟睡着了,就慢慢地站起来,轻轻地把渖阳家里带来的箱子打开,翻出妈妈的照片。看着看着,爸爸禁不住流泪了、我翻下床,一头扑进爸爸的怀抱,放声大哭。爸爸拍着我,说:“不能这样,不能让邻居听到。”听到哭声,弟弟醒来了。爸爸把我和弟弟紧紧地搂在怀里。这一夜,我们不知流了多少泪,却不能大声哭。……    



不要忘记!!这真是人间至痛的往事,令人不堪回首。林林所谈在学习班上,渖阳法院的人要她签字并按手印的那份“笔录”,后来在张志新的案卷中找到,特摘抄如下:曾林林:
刚听说张志新犯了反革命的罪行,我当时感觉会影响我进步的。这下可完了。但经过学习提高了认识,母女关系是有阶级性的。她虽然生了我,是我的母亲,可她是反革命,就不是母亲了,已是我的敌人了。她反党反毛主席,我们就和她斗争到底。我后来经过学校老师和家长的教育,我已认识到她反革命,我和她划清界限,并不会影响我的进步。问:张志新实属死心塌地,罪大恶极,你们有什么想法、看法?
林林、彤彤:坚决镇压,把她处死刑,为人民除害。我们连尸体也不要,政府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们都拥护。
对于张志新在监狱的还有什么财物,我们什么都不要,这有(由)政府处理……  那一年,彤彤不满10岁,而林林也未满18岁。这份笔录就算不是法院来人的“杰作”,但在那样的年代,彤彤和林林除了这样说,又还能说些什么?摆在他们面前的只此一种选择。    






“疾风知劲草”,张志新就是在文化大革命的”疾风”中傲然挺立的”劲草”  
烈火炼真金”,张志新就是在文化大革命的”烈火”中光彩夺目的”真金”。  
文化大革命一开始以反修防修为号召,吸引了多少人,惊醒了多少人。但是,事与愿违,出发点和归宿点离了十万八千里。张志新就是参加文化大革命、思考文化大革命,在实践中探求真理的革命者的代表。张志新-----文化大革命的热情参加者,曾几何时,热情转为沉思,信任化作怀疑。她的慧眼终于识破了在文化大革命的浊浪中浮沉的一些”大人物”。毛泽东同志教导说”你们要关心国家大事”。张志新关心的结果,认为载入党章的法定接班人林彪不可信,被捧为文化大革命”旗手”的江青不可靠。人民要关心国家大事;但国家大事却不许人民来关心。对于独立思考的回答是扼杀,对于探求真理的回答是镇压。文化大革命造就了真正的革命先锋张志新。一个张志新倒下了,千万个张志新站起来。张志新牺牲以后仅仅一年,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和全国各地爆发的伟大的”四五”人民运动中,千万人的喉管里喊出了张志新被恶断喉管时闷在胸中的呼声。文化大革命的积极成果,就是打倒了那些”打倒一切”的”大人物”自己。林彪垮台了,”四人帮”粉碎了,彭德怀同志的沉冤得到昭雪了,六十一人的名誉恢复了,。。。。。。还有一些张志新的预言,也是一定要实现的!但这位预言家却因为讲出了历史真理而丧失了自己的生命。  
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六日,张志新在牢狱中唱出一首心头的歌-----《谁之罪?!》愤激的问难,在当时除了自己的回音能得到什么回答?!今天,我们要重新提出:究竟是谁之罪?让人民齐声回答告慰烈士的在天之灵,并鞭挞真正的历史罪人。  

张志新有什么罪?当时被定为犯了”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的”现行反革命”罪。文化大革命中,在宪法之外颁布了一个所谓公安文件,其中规定:”攻击”某一两个人”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这就是所谓”恶毒攻击”罪。正是根据这种”非常法”,对张志新进行逮捕,先判无期徒刑,后又加判死刑。文化大革命中,有多少人屈死在这条法律之下!这是什么法律?你攻击我,我就惩办你;这里,原告和立法者是一回事。公然把蔑视法制的原则提升为法,这是非法的法。本来,党员有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的权利,但是,林彪、”四人帮”的倒行逆施却完全剥夺了这些不能剥夺的党员的权利。事实上,有的根本不是什么”恶毒攻击”,而是人民对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评监督。即使是”恶毒攻击”,即使”恶毒攻击”有罪,那么为什么没有法律保护人民不受”恶毒攻击”呢?人民是主人,党和国家的各级干部是公仆。为什么”主人”批评”公仆”叫做”恶毒攻击”,要绳之以法,而”公仆”不管怎样践踏”主人”也不算什么,可以逍遥法外呢?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期,法律把”公仆”变成”特殊公民”。这样,非但不能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而且制定了新的法律来肯定公民的不平等。一些人享有特权,它的反面,就是另外一些人根本无权。主人和公仆关系完全被颠倒了。  
张志新义正辞言地写道:无产阶级司令部应该以马列主义指导人们的思想和行动。”倘若事情不是这样,而是相反,那又怎么能顺从。如果硬要坚持说是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攻击无产阶级专政,那就只能这样回答:她攻击的不是真正的无产阶级司令部和无产阶级专政,因为无产阶级司令部只能履行马列主义原则。”这是多么强有力的逻辑!张志新之所以被定为犯了”恶毒攻击”罪,就是因为人民丧失了向无产阶级司令部提意见的权利。马克思的民主主义感情非常强烈,他对于没有民主的政府作了这样的刻划:”政府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它也知道它听见的只是自己的声音,但是它却欺骗自己,似乎听见的是人民的声音,而且要求人民拥护这种自我欺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78页)所谓的”恶毒攻击”罪,就是对于不拥护这种自我欺骗的人民的镇压。  

张志新是无罪的人,扼杀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制定非法的法律,对张志新进行镇压的人,才是不可饶恕的历史罪人。  
张志新有什么行为构成犯罪?张志新不过对文化大革命以及文化大革命中的风云人物产生了怀疑,进行思考,发表一些言论。张志新在狱中写的《感想》提出了强有力的申辩:”检点言行没有越过党纪国法的规范。她知道自己是个党员,所以虽有疑虑,但从未和任何人私下散布过(包括自己的爱人在内),都是经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允许和运动中勒令作的交代。至于和极个别的同志提出过一点意见,但那些问题根本构不成违法犯法。全部观点言行综合一起,也构不成什么反革命的罪犯。”在那个年代,这样的申辩当然是不起作用的。构成张志新犯罪的根据,就是她的”思想”!以言制罪,镇压”思想犯”,这是林彪、”四人帮”既定的反动政策。  
马克思说:”凡是不以行为本身而以当事人的思想方式作为主要标准的法律,无非是对非法行为的公开认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16页)思想问题,只能通过自由讨论来辩明是非,通过社会实践来检验是非。如果不是这样。而是动用法律来解决思想上的是是非非,本身就是非法行为。文化大革命中,有多少人因为在日记中,在书信中,在亲友的闲谈中,以至在夜晚的梦呓中,偶有不逊之言就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平反冤、假、错案的实践证明,这些言论绝大部分是十分证确的,退一步讲,即使是错误的,也只能让客观规律来惩罚,由实践来执行,不能用法律来惩罚,由警察来执行。否执的话,宪法上白纸黑字写着的”言论自由”还有几多价值呢?林彪、”四人帮”剥夺了人民的言论自由,不仅直接制造了大量冤案、假案、错案,而且同时也扼杀了思想自由、学术自由、艺术自由,造成政治肌体的长久合僵化和文化园地的一片荒芜。  

张志新是无罪的人。非法地剥夺人民的言论自由,对张志新实行”以言治罪”把她置于死地的人,也是不可饶恕的历史罪人。  
张志新没有罪,却被当做罪犯;张志新没有构成犯罪的行为,却被别人当作罪犯来对待。张志新被逮捕以后,受尽了凌辱和迫害。张志新发出了强烈的抗议:”你们为什么那么怕真理!没听说无产阶级共产党的专政机关殴打犯人,辱骂犯人,生活上虐待犯人,刁难犯人!你们的所作所为是那个’无产阶级’?”那里还有一点无产阶级的气味!林彪、”四人帮”横行的时代,监狱里的黑暗是封建专制主义的复活。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11页)。受到林彪、”四人帮”非人待遇的人们,要求最起码的做人的权利,不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吗?  
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时代的革命者米拉波,在专制制度的监狱里受到了锻炼,成为著名的演说家。坚强的共产党员张志新,是在挂着”无产阶级专政”招牌的专制制度的监狱里受”锻炼”的,可是,非但不允许她成为演说家,而且被睹上嘴巴、被割断喉管,被剥夺了说话的权利。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中国发生的事情,竟低于十八世纪的法国历史水平;但却胜过中国历史上反动派镇压共产党员的残忍。在反动派的刑场上,共产党员还可以唱《国际歌》、喊”共产党万岁!”披着”共产党员”外衣的刽子手更加害怕真正的共产党员所发出的真理的声音。这是林彪、”四人帮”搞封建主义、超法西斯主义的一个铁证。  
张志新是无罪的人。惨无人道地虐杀张志新的人才是历史不可饶恕的历史罪人。      不,张志新不仅是无罪的人,而且是大有功于党、有功于人民的人,她那为革命而牺牲的耿耿忠心,她那为真理而献身的铮铮铁骨,她那反潮流的勇气,她那破除现代迷信的胆略,她那”五不怕”的精神,光华如日月丽天,气势似江河泻地,将永远令人景仰,使人感奋,促人觉醒!  
正是因为这样,中共辽宁省委作出了为张志新同志彻底平反昭雪,追认她为革命烈士,号召全省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向她学习,这是一个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的决定,是一个坚决贯彻三中全会精神的勇敢决定,作出这个决定的时间,正在国内掀起一股否定党的正确路线,否定三中全会的极左思潮的三月底,这就更加难能可贵。但是人们不能不注意到,有些残害张志新的事实,为什么讳莫如深?张志新本人曾经愤怒地提出:”行凶者,帮凶助威侮辱者,你们可以逃之夭夭吗?不,我要向党和人民控诉你们,要声讨你们。你们要不认错,将会受到历史的惩罚。”现在,人们不禁要问:那些”行凶者””帮凶助威侮辱者”是否认错了呢?人们也不能不想到:类似张志新的冤案、惨案还有多少没有得到平反昭雪?更重要的,人们还要思考:这样的冤案、惨案会不会重演?如果说不希望它重演,需要什么保证? 

 “我们要学习张志新的五不怕精神。”人们常常这样说。张志新为真理而奋斗的勇敢精神是值得学习的。我们还要进一步提出问题:革命先烈为真理而斗争,不怕坐牢、不怕杀头、以流血牺牲为代价迎来了新中国;在新中国,为真理而斗争,为什么还要不怕坐牢、不怕杀头?难道这是合理的现实吗?革命先烈的理想难道是为后代重新安排一个以流血牺牲为代价去探求真理的环境吗?不,这决不是共产党人奋斗的目标。我们正是要改造那追求真理要以流血牺牲为代价的环境,这才触及到问题的本质。  
既然张志新是无罪的人,那就一定要谴责、惩罚真正的历史罪人;既然张志新是无罪的人,那就一定要改造把无罪的人搞成罪犯的社会环境;既然张志新是无罪的人,那就一定不要再让无罪的人成为惨死的张志新。



















你们纪念王伟81192 但也请不要忘了张志新
2017年4月4日


1975年4月4日,身为中共党员的她,被“四人帮”指为"现行反革命",执行死刑。
2017年4月4日,我希望再次用这首诗,来当作是对革命先烈张志新的祭奠。无他,清明节,本来就是用来纪念先烈的。
我不想赘述张志新做了什么,她做的事情 ,你们随手百度都可以搜到。这是一份带血的记忆,我们都不希望这种事情再次出现。在那个年代,纵然天下皆醉,多一个清醒的人,也是很好的。这份记忆值得我们永远保留。
身为共产党员的她,从不惧怕任何威胁,宁可死也要说出最真实的话,不愿意为了一时的苟且,欺骗自己的信仰。这不仅是身为一个共产党员的觉悟,也是每一个中国青年的觉悟,当我们窥探到真理时,我们就不应该隐瞒,而是大胆地说出来,把真相带给所有人,我们不仅要叫醒所有睡着的人,还要叫醒所有装睡的人!我们不做苟活者,要为维护自己的信仰而奋斗,舆论场就这么大,我们不去占领,不去发声,那世界就真的不能听到我们的声音了!而当今世界,缺少的,就是我们的声音。
《辽宁日报》刊布长篇通讯《为真理而斗争》,一个月后在胡耀邦的授意下,《人民日报》转载了该文,至于为什么要转载,胡耀邦这样说道:“张志新是刘胡兰式的英雄人物,《人民日报》应该刊登”。
同样地,张志新的墓碑上写着:“探求真理,贵在实践,忠骨毁灭,浩气长存”。虽然正义有时候会迟到,但是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红朝奇葩!“孔雀公主”无意碰碎毛泽东像遭蹂躏和暴打      2017-02-10


1、孟爽,文工团孔雀公主,1966年9月晚演出归来摸黑开台灯时不小心碰碎毛主席石膏像,在偷埋碎片时被人发现。文工团设立专案小组对她暴力审讯42天,吊打、大头钉扎脚、烟头烫腿肚、挨饿、强奸、灌屎尿致其昏死,要她承认“对毛主席怀有刻骨的阶级仇恨”,熬刑不过的她用一块垫床脚砖头砸裂脑袋而死。

2、李香芝,江苏省歌舞团美貌女演员,因写了一份意见书要求中央首长不要带头找女演员陪舞,被污为“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关押两年威逼、殴打、饿饭、超噪音折磨,最后被酷刑逼疯,于1971年9月2日未经任何审判程序,仓促被拉到省京剧团参加一个公判大会,绑赴刑场执行枪决。

3、官明华,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四师女医生,因1969年在日记上写有“金黄色的太阳仍挂在防风林的上空,放出金色的光彩。”被污为影射“毛泽东思想日落西山”,打为现行反革命,受尽酷刑折磨后仍不服罪,1970年被判死刑,次年三月十二日执行枪决。为防她喊“毛主席万岁”,在嘴里塞上竹筒。

4、许连荣,23岁少女,新金县夹河庙公社人。1968年县武装部副部长王立龙为了抓阶级斗争典型,诬陷许连荣用美色勾引革命干部。其父李长家在酷刑之下屈打成招,判刑十年。其后许连荣受尽凌辱折磨,熬刑不过自诬招认,回家后连夜和父母兄妹一家七口写上遗书盖上血手印自缢身死。尸检结果处女。

5、李秀清,20岁。父亲李文田在文革期间被打成现行反革命,1968年其母薛淑英被工作组队长刑刚押到革委会批斗侮辱。刑刚听说她家有个漂亮女儿,就在深夜带着几个打手闯进薛淑英家,把其女李秀清扒光衣服,捆在长凳上进行轮奸,一歹徒还用烧红铁棍烫其乳房,导致李秀清气绝身亡,薛淑英悬梁自尽。

6、李九莲,江西赣州冶金机械厂学徒工,1969年给部队男友写信质疑文革被男友出卖,以现行反革命罪被捕入狱,因不屈判死刑,1977年12月14日执行。临刑前为防她呼冤喊口号,竟灭绝人性地把她的下颚、舌头用一根尖锐的竹签穿成一体,死后尸体抛弃荒郊。

7、钟海源,江西赣州小学女教师,因声援坚守良知说真话的李九莲被判刑12年,在狱中被严刑拷打仍坚贞不屈,被改判死刑。临刑时南昌92野战医院住着一位高干子弟,患肾功能衰竭,急需移植肾,最好能从活体上取。于是钟海源在枪决前被野蛮活体取肾!遗体被92野战医院拉走,供医生们作解剖标本。

8、严凤英,黄梅戏天才表演艺术家,以主演《天仙配》、《女附马》闻名。文革中以“文艺黑线人物”、“宣传封资修的美女蛇”,国民党潜伏特务屡遭凌辱批斗。1968年4月7日夜被迫自杀身亡。死后连尸体也不放过,因怀疑她腹中藏着特务密电和微型收发报机,被残忍剖开腹部,翻肝捡肺一一排查。

9、黎莲,因给部队服役男友写信质疑文革被男友告发判死刑,1970年枪决时年仅18岁。临刑前在囚车上被活体取肾,四个冷血军医把她按在车壁上,衣服往上一撸,没使用任何麻醉药,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就在她的右腰处划开一条半尺长的裂口,一个血淋淋的肾从里面摘了下来,来不及缝合就押往刑场。

10、林昭,北大美丽才女,57年因说真话被打为右派,后囚于上海提蓝桥监狱,狱警多次企图强暴她,为了尊严她只好把裤子和上衣缝在一起。狱警恼羞成怒,每天指使一大群女流氓对其进行长达几小时凌辱式批斗。1968年4月29日被秘密处决。次日刽子手上门向其家人索要五分钱子弹费,其母随即发疯。

11、张志新,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干事。在文化大革命中批评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她的监禁生涯从1969年到1975年一共持续了六年,张在狱中多次被轮奸,刑前已被逼疯,用馒头沾着经血吃,坐在大小便里。最后被枪决,监刑前为防喊口号拿一把生绣的小刀割断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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